李 华
节日文化体现着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汇,具有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迄今学术界对回族节日文化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清真寺与回族节日文化》[1]《回族传统节日文化意义探析》[2]《回族节日民俗及其社会功能》[3]《回族节日文化解读》[4]《独具特色的回族传统节日》[5]《回族两大节日的文化蕴涵透视》[6]《传统的继承与重构——云南巍山回族圣纪节的当代变迁》[7]《回族节日文化重构的几种类型——基于云南巍山回族圣纪节文化变迁的民族志研究》[8]《回族民俗学概论》[9]《伊斯兰文化新论》[10]《西安回族民俗文化》[11]《西安回坊文化》[12]等。诸文均从伊斯兰教或民俗角度论述了回族节日。这些研究针对西北、云南等回族聚居的地区,从宏观视角观照回族宗教节日,缺乏对散杂居回族节日的研究和与汉族节日的比较研究。因此,笔者选择典型的华北散杂居回族社区——山东平邑县地方镇回族作为研究对象,这里的回族深受儒家文化影响,节日文化多姿多彩,除欢度宗教节日,还形成浓郁的回族“过年”文化景象,有典型的地方化特色,彰显了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的融合。
地方镇东邻费县,西行90千米是儒家圣地曲阜。地方镇恰好在327国道要冲上,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具有悠久的历史人文传统。《费县旧志资料汇编》中称“其星野,古为鲁地,当属鲁乡……其俗尚,素称厚重”[13](P19)。全镇有汉、回、满三个民族。总共有26786户,约8.38万人,其中回族177户677人,满族3人。
在文化交往中,地方镇回汉两族相互影响,回族逐渐吸收了汉族人欢庆春节的部分形式和内容,对汉族年俗进行了回族化革新,增添了回族特点的文化内容,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回族过年文化。地方镇的回汉两族把春节俗称“过大年”,是跟“小年”*有的人把腊月廿三、廿四“辞灶”的日子称做“小年”,访谈中,人们更为普遍的看法是把“元宵节”相对于“过大年”的“春节”而称为“过小年”。元宵节比较而言的。按传统习俗,春节并非只指正月初一这一天,实际上进了“腊八”,就有了年味,一直延续到新正元宵节。这一时段统称过年。
1.过腊八、购年货、大扫除
农历腊月初八,俗称“腊八”。地方镇回、汉两族多在这天早晨喝“腊八粥”。20世纪80年代之前,粥多用小米加红枣熬煮而成;之后,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多用大、小米加红枣熬煮而成。谐音“拉巴”,寓多多生育之意。旧时多有施舍粥饭之俗,邻居间有互换一碗粥饭的习俗,既为品尝邻家粥饭之美,又可维系友好往来关系。近年此俗已不存。
地方镇每逢四、九*指农历每月初四,初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有集市,集市场设在东北部浚河河滩边上,地处枢要位置,该地开阔平旷,绵延数里,“此集洵极盛也”[13](P132)。过了“腊八”,初九赶大集人潮涌动,许多年货如红纸、香烛、皇历、灶王爷、糕点、糖果、瓜子、鞭炮、烟花、年画、新衣鞋帽、鸡鱼肉蛋、各类蔬菜与玩具等纷纷上市。伴随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们可随时去城里购物,但民众依然热衷赶集,特别是年集。回汉所购物品存在显著差异。
汉族普遍存在祭灶习俗。农历腊月二十三,谓送灶君上天禀报的日子,故称“辞灶”。有“官辞三,民辞四(廿四)”之说。这晚送走,除夕迎回。因此,十九集上汉族会购买辞灶用品,如香烛、火纸、皇历、灶王爷、灶糖等。现在此俗虽已淡化,仍有存续,仪式保存相对完整。而回族因信仰真主从无祭灶之事,对以上物品回族一概不用,均不购买。汉族一般添置红筷子;回族必定不买红筷子,而购买本色或黑色的筷子。
俗谚“腊月二十四,掸尘扫房子”。二十四适逢大集,闹市里爆竹声声震天,年味愈浓,人们忙着把年货配置齐全。此后,不论回汉,家家户户大扫除,正屋配房、家用器具、院落里外逐一清洁。以此喜迎新春,谓之“扫年”。如《礼记》所言“凡内外,鸡初鸣……洒扫室堂及庭”。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十二月尽……不论大小家,俱洒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我国早有扫尘之俗,这反映了人们爱清洁、讲卫生的优良传统。回族本是崇尚清净真实的民族,赞同、践行讲究卫生的“扫尘”习俗。这是伊斯兰和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鲜活的体现。
2.走林
临近春节,地方镇回族“走林”、汉族“上坟”之俗受到普遍重视。两族使用术语有异,汉族兼用“上坟”、“走林”,回族仅用“走林” 一词。在当地话语中,“林”即坟地,“走林”就是到坟地进行纪念亡人的活动。回族“走林”的形式和内容与汉人均不相同。“走林”简单易行,男子洗过大小净(俗称“换水”),包好“经礼”(随心意的酬劳,用来酬谢阿訇诵读《古兰经》,为亡人求恕饶,在后世给予美好回赐的“都阿”*“都阿”五种含义:(1)“做都阿”和“接都阿”(2)“吹都阿”(3)“喝都阿”(4)“催生都阿”(5)“驱邪都阿”。参见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编委会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137页。另参见金忠杰《略谈经训中的“都阿”启示及其现实意义》,中国穆斯林2006年第3期。但以上都不能包括下文提到的具有地方性特点的贴“都阿”这一民俗事象。),请阿訇一起到坟前,在坟墓东侧一律跪坐(跪的是真主,并非亡人),面朝西(麦加天房),阿訇靠前,余者在后。“走林”的人把“经礼”摆放阿訇身边,作出说明。例如:这封“经礼”表示纪念坟中亡人,另一封纪念以前归真的“我”所有的亲属。阿訇恭诵《古兰经》开端、黄牛等章节。然后所有人一起接“都阿”(集体向真主作祈祷)。每年春节前,除“走林”外,还要请阿訇宰鸡、宰牛羊,或在清真寺大殿里念平安“苏勒”(《古兰经》的章),所以年前阿訇最繁忙。
与回族简易的“走林”相比较,汉族上坟时要在坟前焚烧纸钱、燃香、叩拜、摆供品等,这些行为伴随语言表白,以此来表达对逝者的追思和祝福。
3.“都阿”与春联
汉族贴春联,回族贴“都阿”,形成鲜明比照。
由于金属颗粒的密度相对较大,在液体中很快就发生沉降,从而影响测量的结果。本实验研究采用超声粉碎仪使磨损颗粒均匀混合后,尽快进行测定。本实验研究各组均获得了直径较为均匀的金属颗粒,这就为相关研究选择合适直径的金属磨损颗粒提供参考。
汉族贴红色春联(服孝的3年内不贴),已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向柏松将传统节日民俗吉祥主题的内容归纳为五个主要方面:一是丰收富裕,二是生殖繁衍,三是延年益寿,四是避邪免灾,五是合家团圆。[14](P234~235)这些内容都在春联中得到体现,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汉族有着敬天法祖的文化传统,普遍存在着对天、祖先神灵的崇拜,春联中寄托了他们的美好祈祷与祝愿。
“都阿”,简言之就是穆斯林向崇拜的独一真主所做的表达个人或集体的美好意愿,并求真主佑助实现该意愿的祈祷。这是穆斯林崇拜真主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从制作材料划分有塑料的(多为红底金色经字)、铝或铁牌的、石刻的,这几类可以长久使用,不易损坏,只需擦洗清洁即可。跟春联所对应的“都阿”,指由阿訇运用毛笔或硬笔写在红纸上的祈祷词(3年内亲人归真者不贴,受汉俗影响),最常使用清真言、泰斯米等。除阿訇书写外,可用刻好的模型压墨印制在红纸上。据笔者统计,地方镇回族2003年“都阿”的需求量在1000张左右,到2006年需要2000多张,2008年超过2500张,2010年约3000张,2012年阿訇准备了3500张。从需要“都阿”数量的激增这点来看,当地回族的经济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而且出现了很多小家庭。这一特征与阎云翔等学者对中国社会研究的结果有一致性,表现着现代“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趋势。*参见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贺美德、鲁纳编著,许烨芳等译《“自我”中国——现代中国社会中个体的崛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阎云翔著,龚小夏译《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另参李华:农民私人生活变奏曲——《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述评,《民俗研究》2008年第3期。这些因素致使阿訇必须提前写、印“都阿”以备用。贴“都阿”的时间,与汉族贴春联一致,多数是在大年三十的上午。
回族在婚庆、盖房上梁(贴在梁头上以求真主佑助),以及乔迁新居时都要张贴“都阿”。汉族每逢以上三件喜事则贴对联庆祝。汉族在建房时多请阴阳先生(俗称二宅先生)看风水,择吉日,上梁放鞭炮,在脊檩贴“上梁大吉”,还用红线系一旧黄历本及新筷一双。回族建房不看风水,多选主麻日破土动工,但上梁时也燃放鞭炮表示庆贺。
回族在每一个门口和窗户的正上方都要贴“都阿”,大门口的“都阿”会大一些,如长、宽分别为48厘米、26厘米;贴在其余门、窗的“都阿”会小一点,长、宽分别是32厘米、16厘米。多在迎门墙正中偏上部贴正方形“都阿”,边长40厘米。而汉族春联大多贴有两副,分别在两扇门心(多为四五字短联)和两侧的门框上(多为七字联语),上部中间为横批(多为四字),且贴褂签,褂签是镂刻的精美图案或艺术字,色彩缤纷,迎风飘扬,与春联、门画交相辉映,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节日景象。有的在大门和双扇门上贴门神神荼、郁垒或秦叔宝、尉迟敬德;还有的喜欢在屋门、箱柜、门楣、墙壁(尤其迎门墙)等处贴“福”字或倒贴“福”字,寓意福到了;在粮仓上贴神农田祖,客厅、卧室贴福禄寿三星或三宝佛,龙凤呈祥等。回、汉都有贴年画的习俗,如“鲤鱼跳龙门”,“鱼跃童(同)欢”,“莲(连)年有余(鱼)”等。近十年以来回族贴年画的迅速减少甚至不贴了,这种变化跟回族民族意识增强、回归本民族文化传统有关。“都阿”是书写阿拉伯语表达祈祷;春联是用汉语表示良愿,从祈祷对象和内容上看,“都阿”是回族向他们崇拜的独一真主做祈祷,求得平安吉庆,把一切托付真主。“都阿”是回族借用春联这一中国文化独创的文学形式,进行匠心独运的开发而盛放的一朵精美别致的文明之花。但二者差异性明显:“都阿”是回族伊斯兰信仰的具体表达方式和体现,通常,外来穆斯林就是以此为标志表明某家是回族,它已成为回族鲜明的一种文化符号、族属身份、信仰标记。
4.年廿九集和除夕
腊月二十九是全年中最后一个大集,男女老少人潮涌动,以玩乐为主,鞭炮烟花等娱乐消费品是最大卖点,人们查漏补缺地购年货。男子理发,女子剪发,因当地有“过年不陈头”的习俗。务必添置新碗筷子,寓意添人口。准备年饭是件大事,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主要是烙煎饼、蒸馍馍,众人盼望过年,更多的是盼着能够吃顿团圆的好饭食。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生活日益改善,平日里鸡鱼肉蛋都已不稀罕,食品丰美而精致。人人清水洗尘,一身轻松,以欢快、饱满的精神辞旧岁迎新年。
除夕俗称“大年三十”。早饭后,回族贴“都阿”,大人准备年饭,孩子嬉戏玩耍。回族过年主题围绕亲友团聚、吃喝娱乐;汉族除此外更有敬天祭祖、张贴春联、褂签、门神、福字、年画诸多事宜。汉族家家下午请“家堂”,挂宗谱,立牌位,供奉祖先。回汉比较,回族过年更简洁。通常,回族的团圆饭在下午三四点进行,时间略早于汉族,饭前多数不放鞭炮;汉族饭前必放鞭炮以示敬天,近几年放鞭炮的娱乐成分加增,但敬天的传统礼俗并未消减。回汉皆备佳肴,必为双数,早些年一般8~10个菜加1个汤,荤素搭配,必有鸡鱼肉蛋;近年菜肴更丰盛,仍为双数。汉族必备美酒;酒是伊斯兰教禁物,但仍会出现在有的回族家宴上。全家吃“团圆饭”,回汉皆然。
“团圆饭”后,人们准备好节日用水,柴炭等。回族亲友啦呱(方言,讲故事或聊天)、娱乐,游戏,燃放鞭炮烟花。需指出的是,平时回汉孩子相聚玩耍,而在此时他们一般会出现自觉分离现象。这是因族而异的结果。而嗑瓜子,吃糖果,全家人一起看春晚;子时新春钟声敲响,家人站在庭院里听鞭炮连响,看烟花满天,一起燃花放炮,享受不夜天的快乐。这些习俗回汉两族都差不多。
跟汉族春节“守夜”相比,回族也有“守夜”之时,即“盖德尔”夜,“盖德尔”系阿拉伯语音译,为“前定”“高贵”之意。该词始见于《古兰经》第97章*该章共5节经文:“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1]我在那高贵的夜晚确已降示它,[2]你怎能知道那高贵的夜间是什么?[3]那高贵的夜间,胜过一千个月,[4]众天神和精神,奉他们的主的命令,为一切事物而在那夜间降临,[5]那夜间全是平安的,直到黎明显著的时候。”(97:1~5) 本文引用《古兰经》均为马坚汉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括号内为(章:节)。,译作“高贵之夜”“珍贵之夜”。根据经注学家的解释,该夜为真主开始向穆罕默德颁降《古兰经》文之夜,通常用来专指伊斯兰教历9月第27夜[15](P158~159)。当地回族称此夜为“夜头”。由于《古兰经》明示“盖德尔”之夜“胜过一千个月”,天使降临,彻夜平安,穆罕默德说过:“谁使该夜充满生气,谁就有资格进入乐园”,所以回族十分重视此夜。逢时,男子聚集在清真寺,换水、听“卧尔兹”、礼拜、跟随阿訇赞主赞圣。妇女在家做油香送到寺里,供礼拜者享用。有的妇女打开箱柜,以示迎接真主恩降给养和吉祥。这一夜,家家灯火通明(旧时点油灯、蜡烛),欢庆并感谢真主。这种为求得真主回赐而彻夜不眠的活动,称作“坐夜”或“守夜”。
5.贺年
初一,回汉两族都忌挑水、扫地。喜多言吉利之语。早饭,回族多食面条;汉族多食水饺,肉素馅兼有。汉族有验岁求吉的,包上硬币、红枣等,谁吃到了象征全年吉利。回汉都以早用早饭为吉祥,饭后,大家身着盛装,走街串户,相互祝贺新年。需指出的是,回汉之间多数人因族别相异而各自庆贺,但是回汉相遇也会主动问候和祝福。晚辈向长辈拜年(拜:在此指祝贺,庆贺,无伊斯兰视域中的崇拜之意),长辈会赏给晚辈压岁钱。汉族压岁钱有镇邪驱魔的民俗意义,故称“压祟钱”,“岁”“祟”谐音,以之辟邪。回族举意在先,通过散钱以实现相互间的人情表达,增强亲善关系。
初二回族吃水饺,以别于汉族初一吃水饺。素、肉两馅都有,但没有验岁求吉的水饺。回汉两族在盖莛子上摆放水饺有所差别,回族多数是顺着莛子摆放,便利向锅里下水饺;汉族多是先在中心放一两个,再从边围以同心圆方式摆放水饺,以求团圆之意。汉族有女儿携夫带子回娘家的习俗,一般住两三天,初五回到婆家共享团圆饭。回族女儿回娘家多在正月十六。在初二或初三晚饭后,汉族会把祭祀的祖先牌位送至村头,化纸叩头焚烧,俗称“送家堂”。初三晚饭混吃水饺、面条,喻“拖秧结角”之意,用来祈求丰年。初五晚合家吃水饺,称之“捏蚊子嘴”。回族也重视初五团圆饭。
初五,俗谓“五忙日”,民俗不动土,不事女工。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正月初五前,人们不烧干锅,不炒菜,多食除夕晚烧的“烂菜”(杂烩);之后,人们生活改善,多是现吃现做新鲜饭菜。初五过后,人们忙碌起来,俗有“三六九,往外走”之说。店铺重开张,有鸣放鞭炮“动工”之俗,意祈开市大吉,此点回汉相同。每年初九开集,人们依然沉浸在过年的喜庆中。初十到十三可视作人们过大年的休整调息期。十四大集,人们购买烟花灯笼等。胡萝卜是汉族必买之物,以备做灯之用。
6.正月十五
元宵节因元宵是上元之夜而得名,俗称“正月十五”“小年”,主要活动是做灯、上灯、观灯,故称灯节。这是年节的延续,无论回汉普遍欢度。回族是全家聚餐,多数吃水饺。汉族家家祭神祀祖,焚香烧纸,放鞭炮燃烟花,点胡萝卜灯,家家吃水饺。旧时没有吃元宵的习俗(访谈中人们认为这与经济生活改善直接相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渐有此俗。
最有地方性特色的是充满浓厚农家气息的上灯之俗。此地的灯是用粗面或胡萝卜由汉族人精心制作而成,以缠绕棉花的黄草做灯芯,花生油作燃油,十二生肖,形象逼真,做工精细。生肖之灯寄寓着人们祛除病祸、人丁兴旺,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回族不做灯,汉族邻居主动送灯给回族,以示友好。汉族要先敬天神再上灯,把形态各异、精致美观的灯盏,放于大门两侧、床头窗台、先辈坟墓或土地庙前等。老人们普遍认为胡萝卜灯的灯光是吉祥之光,能够驱虫辟邪除百病。因此上灯后长者妇女提灯四照房院每个角落,预兆洁静;每人照照脸庞,俗称“照照眼不害眼”,以避眼疾。这些已衍化成当地人们的年节内容和民俗事象。儿童手提灯笼,过去的灯笼为民间艺人用布或纸手工制作,玲珑精巧,纸或布上绘有精美的人物、动植物、山水风景画等,可惜的是随着老艺人相继去世,这种手艺濒临失传,如今只能见到塑料安装电池的灯笼了。孩子聚在村外空旷地带如北大河边、集场子,把用过的刷帚头点燃抛向暮色苍茫的天空,俗曰扔“刷帚灯”。青年人多结伴踏月放灯,从十四日晚夕连放三天。若三日内无风,俗曰“收灯”,汉族认为可以主丰年,十四为兴灯,十五为正灯,十六为残灯。
汉族做胡萝卜灯的习俗,犹如回族之“盖德尔”夜灯火通明,张灯结彩。元宵之夜,过去多有组织搭台唱戏、踩高跷,玩龙灯,耍狮子,跑旱船等;近十几年,多是电影下乡。月白灯红,阖家团圆,喜气洋洋,热闹非凡,呈现出一派太平丰年景象。如此,腊八至正月十五的年节落下帷幕。回汉两族共度佳节,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于良性互动中合作、进步、发展。
综上所述,比较山东平邑县地方镇回汉“过年”,彰显出回族文化的两大典型特征:第一,保持自身鲜明的民族共性特点,即中国伊斯兰文化特色。自回族来到地方镇,就建立了清真寺,数百年来坚守伊斯兰教的教义教法,注重饮食禁忌,有着明显别于汉族的“清真”标志——回汉两族公认的分野。第二,凸显回族文化的自觉特性,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体现在“非常”的年节和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毋庸讳言,回族文化典型特点不限于此,马金宝从多元共生、爱国思想和清洁意识等八个方面作过论述[16]。生活在儒家腹地的回族与汉族杂居,朝夕相伴,和谐相处,儒家文化化育了当地回族。坚守伊斯兰信仰的回族没有故步自封,而是以积极、开放与包容的姿态学习中华文化,在吸纳、融合世界两大文明和生活的过程中,践行着文化的适应与完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