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易卜拉欣(Mo Ibrahim)
在非洲的经商经历,让我成为一名追求清廉和法治的活跃分子。然而,一个国家要做到廉洁公正,仅仅有好的领导人是不够的(尽管这是大有裨益的),还要求所有公民能够承担起作为公民的责任,并履行作为公民的权利。
不少非洲国家都拥有独立的法院系统,但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不偏不倚地执行法律。民主社会的公民既能够运用法律,也受到法律的约束。比如,这些国家都有相关法律,禁止在未经合理程序和未补偿所有者的情况下征收土地,禁止公职人员受贿,要求政府资金用于公共服务而不是为个人谋利。但是,法律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在最新的易卜拉欣非洲治理指数(Ibrahim Index of African Governance)中,名列前茅的国家包括博茨瓦纳、加纳、南非等。在这些国家,公民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和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相关问题也可以得到公正的解决。而在一些指数垫底的国家,如索马里、民主刚果和中非共和国,法治精神依然很遥远。
当然,一系列改善措施已经在多地展开。从残酷内战中恢复过来的塞拉利昂,正通过基于社区平台的法律助手,帮助村民和平解决争端。在马里,不必要的人身羁押正在减少;在莫桑比克,地方法律专家帮助村民争取土地产权,以确保村民的生活来源;在肯尼亚,社区组织通过信息自由法,确保地方学校建设拨款不被挪用。
这是法治精神在地方层面的发展。非洲正在建立一种和平解决纠纷、透明分配利益的法治文化。而在非洲的当代史上,许多国家因为资源分配不均发生暴力事件,导致政局长期不稳。
今年,联合国将就2015年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展开讨论。我强烈希望非洲政府能够支持这些追求公正的目标。实际上,联合国讨论的主要主题——就业、经济增长、基础设施开发和减贫,都是非洲大陆急需的东西。但是,法治精神是根本原则。建立法治精神比促进经济增长更重要,不把法治精神纳入SDG日程将是一个重大错误。
事实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国家与公民订立社会契约的先决条件。不尽忠于法律精神,就会有更多的非洲人继续面临暗淡无光的生活,并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浪费。
一个国家要建立草根阶层对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的尊重,就必须把人民真正当成人民而不仅仅是治理对象。毕竟,人民对不公正的政权无法保持忠诚。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国家及其精英分子都必须和最贫穷的公民一样,受到同一部法律的约束。
(作者为莫·易卜拉欣基金会创始人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