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华松
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新要求加快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创新发展
车华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抓动员、搞建设指明了方向。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必须牢牢把握国防动员建设的正确方向、下力解决国防动员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增强国防动员建设持续发展后劲,确保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国防动员建设创新发展。
国防建设 国防动员 创新发展
作者:车华松,内蒙古军区司令员、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少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军委习近平主席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鲜明提出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为新形势下抓动员、搞建设指明了方向。国防动员工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着力正方向、打基础、破难题、强能力,在新的起点上统筹建设、创新发展。
要坚持用习主席的决策指示凝聚共识、指导工作,在实践中切实把握国防动员建设的正确方向。
围绕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崇高目标思考筹划国防动员工作。习主席指出,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没有一个巩固的国防,强国梦就难以真正实现。强国梦牵引强军梦,强军梦支撑强国梦。抓好国防动员建设,能够及时将战争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是强国兴军的战略举措。必须着眼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障,用新的理念、新的视野、新的方法、新的标准谋划指导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支撑。
坚持党管武装根本原则。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国防动员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新形势下贯彻党管武装要求,就是要严格落实军地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党委议军、书记述职、国动委例会等各项制度,切实使党管武装工作落到实处。
走开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国防动员建设植根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平时战时需求,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职责。必须进一步统筹军地资源,切实把国防动员建设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不断强化融合意识、加强融合领导、拓展融合内容、丰富融合形式、完善融合机制,实现国防实力与经济实力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主要在“四合”上下工夫:在规划上统合。把国防动员建设纳入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国防需求,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推进。在指挥上联合。有机整合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功能,继续深化“一部两组三委”相融合的指挥机制,形成上下衔接、横向贯通的军地联合指挥体系,切实提高指挥效能。在力量上聚合。按照任务需求和行业特点,全面统筹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国防动员各种专业力量,统一编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增强整体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在资源上整合。紧密结合地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城市规划、物资储备、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统筹共建,做到一举多得、互利共赢,提高一体化建设发展水平。
推进国防动员方式的转变。现代战争制胜机理发生了新的变化:信息主导成为制胜关键、体系对抗成为基本形态、精确作战成为主要形式、全域机动成为必备能力、网络空间成为崭新战场,为人民战争注入了新的内涵。国防动员必须针对这些新变化,深入研究动员领域、力量结构、动员方式、使用手段等问题,加快转变动员模式,努力实现由人力动员为主向科技动员为主拓展、由支援保障陆军作战为主向支援诸军兵种联合作战为主拓展、由传统的安全领域动员向新型安全领域动员拓展、由粗放式动员向精确式动员拓展,使国防动员建设更加适应打赢信息化战争需要。
突出能力建设这个核心。国防动员关系未来战争胜负,关系国家发展稳定,必须始终把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放在第一位,紧贴打仗、维稳、救灾任务要求,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一切建设和工作向能打仗、打胜仗聚焦,不断深化军事斗争动员准备,注重把练兵用兵强兵统一起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创新人民战争内容方法。人民战争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也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现代战争制胜机理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人民战争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必须积极适应新的时代要求,着力推动国防动员转型发展,不断创新人民战争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拓展国防动员的服务应急功能。国防动员肩负着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援经济发展等重要使命。必须适应构筑国家安全稳定基础要求,进一步强化应急功能,拓展服务保障领域,切实在保障国家安全中发挥后盾作用、在抢险救灾中发挥突击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骨干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大到强的关键阶段,面临安全威胁日趋多元,内外矛盾交织,战争风险复杂难料,对国防动员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着眼建设坚强稳固的国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审视自身存在的差距,下大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推动国防动员建设深入发展意义重大。
切实把力量建设搞过硬。按照建在身边、抓在手中、用在关键的要求,主要抓好应急力量建设,构建“省区建队、市建营、县建连、乡镇建排、村建班组”的五级应急力量体系,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维稳安内相统一的力量格局。编实队伍,按照就近就地原则,优化力量结构,改进编组方式,切实把退伍军人和党、团员,参加过军事训练和专业对口人员编进来、保留住,确保召之即来。配实装备,着眼面临威胁和担负任务,本着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配备、预储和征用相结合的方法,配齐装备器材,为遂行任务提供保障。落实训练,按照大纲要求,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积极开展以勤代训、挂钩帮训、军地联演活动,提升遂行任务能力。扎实准备,根据可能担负的任务,制定操作性很强的行动方案计划,落实战备要求,保持指挥系统的灵敏高效,保持适度的戒备状态,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到位、有效处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切实把部团建设抓规范。人武部和预备役团是组织指导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一线指挥部,强后备必须先强部、团。要本着“系统筹划、配套建设、逐年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达标考评为抓手,硬件软件一起抓,军地合力推进和规范部、团全面建设。要区分政治领导、战备训练、党委班子、党管武装、队伍素质、管理秩序、综合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细化标准细则,逐项考核验收,严格工作落实;要突出抓好国防动员指挥中心、应急指挥车、训练基地和营院建设,做到指挥有手段、办公有场所、训练有保障,为建强后备力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切实把动员潜力储备管理做扎实。一要摸清潜力底数。严格落实潜力统计调查制度,各专业办公室要将本系统、本行业战争潜力的储备现状摸清搞准,健全完善联通共享的各类数据库系统,实现资源信息化、管理动态化,为战时快速动员、科学调度奠定基础。二要健全储备体系。从利军、利民和利于任务完成的角度出发,有效整合军地储备资源,把省区系统储备、武装力量自身储备和政府应急储备有效统一起来,建立军民融合、分工负责、储备与周转相结合的保障储备体系。三要加强重点储备。按照“需求牵引、急用先备、划区储备、联合保障”的原则,在边境地区、交通干线和主要城市,重点搞好边境管控、保交护线、伪装防护等专业力量和装备物资器材的储备,逐步形成点线面结合、能够满足遂行任务需要的动员储备格局。
切实配套和落实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征兵难、当兵冷”是新形势下征兵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破解这一难题,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政策法规,实行依法征兵。要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规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配套完善扶持就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优抚优待等区域政策,并利用多种手段搞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优待金、退役补助金的落实;采取教育引导、政策激励和法规制约等综合性措施,保证兵员征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国防动员是一个覆盖诸多领域、全社会参与的长期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逐年积累、不断提高的过程,必须着眼长远、强根固本、夯实基础,努力增强建设发展后劲。
强化全民国防意识。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既是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也是做好国防动员工作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教育重点。把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把青少年的国防教育作为基础工程,增强其组织和参加国防动员建设的责任感、自觉性。要抓好教育普及。以国防知识、国防法规、安全形势和爱国主义为重点,抓好各类人员、各个层面的教育引导,推动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乡村社区。要创新教育方法。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作用,用好用足历史文化、革命传统等国防教育资源,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国防、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
加强动员机构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是开展国防动员的组织保障。目前国动委办事机构还不够健全,机构挂靠的多、人员兼职的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落实。要结合当前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严格核准国动委各办事机构的地方工作人员,除各办公室的主要领导按政策法规兼职外,具体办事人员要专职专用,纠正编非所用或挂靠现象,使各级国动委变为实体性领导管理机构,职能由议事协调变为议事协调与决策指挥相结合,切实为开展国防动员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依据军地抓国防动员建设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国动委例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情况通报、计划总结、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加强军地有关部门、国动委各成员单位和专业系统之间的沟通联系,努力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完善检查评估机制。国动委综合部门要牵头组织,对上级规划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促进动员任务的有效落实。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把国防动员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坚持国家、省区专项投入与地方配套投入相结合,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防动员建设需要相适应,形成规范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依据《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地区和行业性的制度规定,形成上下衔接、系统配套的国防动员法规政策体系,为国防动员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撑。
(责任编辑:伍锡星)
E25
A
1002-4484(2014)-11-00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