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
一个人的战争
维维
一
现在是晚上八点,这种时候我通常只做两件事,要么出门,要么上网。
出门我只是四处闲逛,毫无目的。
上网我也是四处浏览,漫不经心。
但无论干什么,我都要给自己打扮一番,我认为有必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如果可以花枝招展就更好了。
我先在脸上抹了一层霜剂,化妆的确是件耗时费力的事情,特别是当你的皮肤已经不再年轻,同时由于缺少睡眠缺少水分而变得干燥粗糙时。
接着我仔细地将粉扑拍在脸上,试图结结实实地盖住皮肤上的小瑕疵,效果不错,粗大的毛孔顿时隐形不见。
还有,我的头发,要是这种时候出门,我一定不会把头发再束起来,我会把它弄成大波浪的卷发,看上去韵味十足,又不失野性的那种。
我看着镜子中那个妖艳诡异的自己,十分自得。
我的面部轮廓还算精致,小小的瓜子脸,笔直的鼻梁,稍稍化点妆,涂上一点口红,就更精神了。若是眼睛能再大一点就好了,我知道这种割眼皮的整容手术很简单,基本不能算是整容范畴。
可是我不敢,我对手术两个字没有免疫力。
把自己收拾妥当之后,我以妖精的领地的网名上线聊天。
一上来,就碰到了一只乌鸦。
他给我发了一个美丽的图片,成堆的玫瑰花,中间写着,要你好好地过。
我感动之余,回应了一个微笑。
乌鸦:世道不太平,今天地震明天海啸。活着不易,趁活着的时候好好过。
妖精:2012,我在等待世界末日。
乌鸦: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你今天会来见我吗?
妖精:我想我已经过了为见一个人而去跋山涉水的年龄。
乌鸦: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会来见你。
妖精:如果的事,我不相信,要不,你现在过来呗。
乌鸦:好啊,但你总得让我知道你处在世界的哪个位置,东南西北。
妖精:呵呵,找不到就算了,说明你我无缘。
我在电脑那头发出一阵放浪的笑声,一边抬起手来,用嘴吹了吹还未干透的指甲油。
这是一种十分颜俗的颜色,红得像血,可我不想拒绝,特别在这么一个夜晚,一切妖冶的俗不可耐的东西我都不想拒绝。
沉默了一阵,他说:冒昧地问一句,你结婚了吗?
妖精:我结过婚。
乌鸦:结过婚——为何这么说,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你现在离婚了?
妖精:没错。
乌鸦:那不挺好,我可以跋山涉水过来见你。
妖精:我可是个淡漠的人,不会特别想见任何人。
乌鸦:也许有一天你会愿意见我的。
妖精:我忘了你是一个喜欢寻找挫败感的人,可惜我不是你该见的人,我不相信虚幻的东西。
乌鸦:不相信虚幻,可你又留恋于虚幻。
妖精:这不过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除此以外,还有什么。
乌鸦:为什么离的婚?
妖精:我想跟你说你是不是在哪儿都那么横冲直撞啊?
乌鸦:其实离婚没什么难以启齿的。
妖精:其实聪明人不会问太多的。
妖精:好吧,不想说就算了,我只是关心你,然后想给你些安慰。
妖精:用不着,我还没到离了谁就哭天抢地要死要活的地步。
沉默,良久的沉默。
我的泪水几乎要不争气地从刚刷过眼睫毛的眼角涌出了,留在脸颊上,粉白的脸上留下两道痕迹,一定很难看,于是忍住泪水,它顺利地在眼角打了个圈,又回流了。
乌鸦:你今天口红的颜色太红了,并不适合你。
妖精:你可以直接说我俗气,我不介意。
乌鸦: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说,你化点淡妆会比现在好看。
妖精:那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难看极了,不堪入目。
乌鸦:哦,那倒没有——
妖精:什么没有啊,你就是这个意思。
我一阵胡搅蛮缠,一会他说:不好意思,我今天不能多聊了。
妖精:为什么?被我吓着了。
乌鸦:我老婆回来了。
妖精:哦,你要陪你老婆了。
妖精:真讨厌,你陪你老婆去吧。
乌鸦:下回聊,我会等你。
妖精:用不着,你快滚蛋。
我无理取闹地骂了一顿,关掉视频。
想到他陪他老婆亲热的镜头,心底一阵鸡皮疙瘩。
我狠狠地咬了一下被我涂成血红的手指甲,看到茶几上放着一包烟,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用打火机点燃,无聊地看着烟雾慢慢蔓延到头顶,这种时刻简直让我沉迷飘渺,比吃毒药还上瘾。
抽完烟,心里还是堵得慌。一看时间,都快十二点了,拖鞋踢进了沙发底下,赤着脚走到卫生间,洗脸卸妆,镜子里出现了一张苍白憔悴毫无血色的脸,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差点儿滑倒在地。
二
长久以来,我被时间分割成两部分。
白天的我,文静内向,害羞腼腆,木讷单纯,就像一个还未涉世的小淑女。
夜晚的我,敏感多疑,阴暗郁闷,孤独颓废,是一只寂寞的雌性动物。
生活中我是个面无表情的人,喜怒哀乐从来不喜欢流露出来,我习惯隐藏,即便伤心绝望也不会有任何表露,我只是不喜欢有人窥探到我的脆弱,我喜欢傻瓜一样地活着,把自己伪装得好像无坚不摧,我对乌鸦说,我是妖精,我怕个啥,只有我去害别人,谁也别想来害我。
我是个虚伪的家伙,常常自欺欺人,但其实我也是个对很多人和事都没有太多计较的人。
白天我需要工作,曾经想着我会从事一份相当体面的工作,可现实却一再让我灰头土脸。
还好,我目前的工作再清闲不过,大多数时间里我只是做做梦而已。
只有在夜晚,我才精神抖擞,思维敏捷。
一个女人寂寞久了,就会给自己寻一份慰藉。
网络有时像精神鸦片,容易叫人上瘾,想戒掉却不容易,我像一个小恋人依恋情人般留恋网络。
很久以前,还没有接触网络,觉得电脑这东西是个怪物,只有那些搞科技的人才能拥有,只要一扇屏幕,就魔术般的让人们相互认识。
时间渐渐回到现在灯光昏暗的深夜,我喜欢聆听手指不规律的敲击键盘的声音,不动听,却熟悉。
那个声音在脑海占据的空间比现实中任何一个关心自己的人的声音频率还要多,还要长,因此我无法抗拒。
网络是一场幻觉,生命也是一场幻觉,于是我在幻觉中沉迷。
我们是一个个沉迷其中的网络居民,和地球上的居民不一样的是,我们不是由中子原子等一切物质的东西组成的,而是由一个个符号组成的,它存在于无形,却能真实地感受到,它比地球上的分子结构要精彩,更能贴近心灵。
我从不在生活中滔滔不绝地浪费口水,却心甘情愿在网络上传递符号,网络给了我很好的表达自己的空间,没有什么可以代替。我述说着一个一个生活情景,也等待一个个或有或无的网络遭遇,我没有理由地和一些陌生人扯淡,相当痛快,生活中我是个孤寂的人,我很少与人沟通,我常在想与人说话的时候找不到一个人,打不出一个电话,久而久之,我对人就失去了说话的欲望。现实中的我寸步难行,网络却让我游刃有余,现实让我闭上了嘴,我只好躲在虚拟世界发狂。
乌鸦就是在这段时间认识的,他声称自己是一只又老又丑的黑乌鸦,而我觉得他是一只特别的乌鸦。
第一次在网上碰见的时候,他说自己被打得鼻青脸肿,相当痛快。
我在那头发笑说,怎么老乌鸦也这么逞强好胜,打架可是年轻人干的事。
结果这只乌鸦给了我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生活优越了,心灵寂寞了,自愿挨揍,寻点刺激。
只知道这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像乌鸦这号人可真有意思。他在一个健身俱乐部学习跆拳道,基本上只有黄带的水平,却天天嚷着要与黑带高手接招,结果被打得东倒西歪,骨头散架。但他却相当痛快,据他说,挨揍其实很爽,他几乎要上瘾了。
我笑说,还有人认为倒在地上是件幸福的事。
因为要体验不曾有过的生命感触,血液倒流,欲哭无泪,顽强悲壮。
哦,还有脸颊发肿,眼圈乌黑。我接着说。
因为觉得活得挺顺,因为想体验失败绝望的心情,因为他说他就是个比较欠揍的人,在一次次被打倒在地后,看清自己,你以为你是谁呢,其实狗屁不如。
听完后,笑得我前俯后仰,这人怎么这么逗。
接着,我就要求视屏看一下他被打后的样子,谁知道他是不是在忽悠人呢。
屏幕上顿时出现了他的头像,平头,清瘦,看上去十分锐气的样子,仔细一看,脸上确有几处青肿的痕迹。他在冲我微笑,几秒钟的笑容,与我对视,我也笑得分外灿烂,你好,欠揍的乌鸦!
三
无数个夜晚,我沿着长长的街道漫走,我环视着这座日益喧哗日益空洞的小城,它把本来松软的田地变成了坚硬的柏油马路,马路不断延伸,马路上的车子连年增加,这就是我生活的地方,每一天都在变化,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故事。
也有无数个夜晚,我无所事事地看着窗外红红绿绿的霓虹灯像精灵的眼睛在闪烁,滚动的彩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房间的墙壁的一角,如同黑暗中的一抹白纱在舞动,我的眼睛就这样久久地盯着这一处亮光。
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到了子夜还是没有睡意,我在《命运交响曲》的磅礴气势中哽咽不已,这种起伏强烈惊心动魄的曲调,简直要把我的心房震塌了,尽管这首曲子我听过无数遍,但每一次都让我感觉强劲有力,强劲有力中透着一股忧伤的痛苦,令我的心蜷缩了起来。
我在这种习惯里麻痹神经,强迫自己不去想任何事情,然后进入睡眠,让无边的黑暗吞噬我,又在黑暗中归于宁静。
在一个炎热的天气里,他对我说,他要跟我办离婚手续,只是孩子的问题有点儿麻烦。
我平静地说,如果你想好了,我不强求。
我以为我们会就此分道扬镳,我恨他,他毁了我的生活,他让我的生活陷入一片混乱,他打碎了我往日思维中所有的生活秩序,他让我所有的丑陋暴露于光天化日,我要挥一挥衣袖和他说再见。
我说,再见吧,你这个疯子,我不再需要你。
于是我也没有了灵魂,成了一个随风飘荡不再有爱的空心飞鸟,只会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乱撞。
那些没有生命的字符组合,居然神奇般地把我摧毁了,很好很好,那么我想再尝试一回,让我毁得更彻底吧。我翻出多年前自己手写的东西,整理出一篇一篇的文字,发到网上,晚上天一黑我就乐此不疲地干这种组织文字的事情。
这时乌鸦在那头说,你在吗?你在吗?
别烦我,我要写字呢。
这年头做文学青年,傻吧你。乌鸦总是用这种口吻嘲笑我。
一边呆着去,我爱干吗干吗,用不着你操心。
我担心你的脑细胞死光光,这年头写字简直是自我折磨,浪费时间又毫无意义。
好吧,那你觉得做什么事情才不是浪费时间?
做什么事情都比写东西强,不实际不靠谱,还费劲,不如聊聊天吧。
其实我还蛮喜欢和他聊天的,没完没了的生动的闲聊,它至少给我目前枯竭的生活中带来了一剂兴奋药,因为我是如此需要摆脱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孤寂、回忆、绝望、更孤寂,这就是我当时的处境。我跟现实中很多人隔绝了联系,她们找我,我总说没空,因为我不想见任何人,我不想看见她们面带惋惜地说上几句安慰话,我拒绝任何人的说教,谁也拯救不了我,除了我自己。
于是我就成了个游荡在人们边缘的人,生活得寂静极了,大多数时候,我的手机和宅电就跟死了一样,以至于母亲常常疑心这屋子里有没有我这个人的存在。我只有在虚拟的网络中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网络是无聊和精神空虚的人绝好的避难所,我混迹于各个不同的网站论坛,我的ID名字变化无常,风过无痕、新欢旧爱、忧郁的大眼睛、在梦里等你,都极富煽情之能,我不能傻坐着想那些伤心的往事,干点无聊的事总比什么都不干好,和一个陌生人对话总比一个人傻闷着强。
好的,乌鸦,如果你愿意,本小姐有的是时间跟你耗,这晚上大把大把的时间都难以打发。你知道吗,我男人遗弃了我,不过这没关系,在这个地球上,约有两万人适合做我的人生伴侣,我选择了一个,因而放弃了选择以后可能出现的所有优秀男人的权利,这是不是太可惜了,现在好了,我拥有了整片森林。
四
小时候,我常常听故事,我总是相信那些故事中有一个是为我而写的。
在乌鸦没有上线的时间里,我喜欢坐在一张靠窗的椅子上看书,我看的书,据我前夫所言,可真不害臊,他说你自己看看你这书架上都搁着些什么书,《倾城之恋》《情人》《大浴女》,还有更不像话的呢,什么《妻妾成群》《丰乳肥臀》,这些是一个正经女人该看的书吗,有哪一本是教人从良的。我知道他只看历史以及战争的书,例如《世界大战》《希特勒》,例如《国共交锋》《林彪传记》之类,我跟他哪儿说得明白,我俩简直水火不容。
初秋的夜晚,凉爽、静谧,靠在窗前看一本小说,我在翻看几天前未翻完的小说,这是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前半部分感人至深,还带点儿忧伤和罗曼的气息,看到后来却越来越义愤填膺。
我的潜意识总是希望所有动人的爱情故事以“最后,王子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尾结束,可惜我的潜意识又一次欺骗了我的心。
我像一只无所事事的昆虫一样,每天寄居在这屋子的一角,这里让我感觉安全,好像心里还算有一个解脱的地方,让我可以卸下过去,重新开始。我已经决定与前夫中断所有联系,再不与他纠缠不清,对于离别,我早就习以为常。
斜靠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天花板的颜色是苍白的,让我分不清黑夜与白昼,此刻我的心与身体一样,像一朵凋谢了的花静静地躺在那里。我闭上了眼睛,我想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好又来尝试阅读,不断地阅读,不断地喝水,一个晚上来回于厨房和卫生间,然后不断地听音乐,不断地回忆,偶尔也写几个散淡的文字,写不出的时候,就在心里哼一段伤感的旋律给自己。
我的灵魂为何如此孤寂?谁又知道,我已经忍受了多年。
许多年过后,我想我一定会忘记有这样一个夜晚,我曾如此忧伤,我也会忘了一些人,一些事,哪怕是很难忘怀的人,不易淡漠的事,可他,一个从未对我说过什么亲密语言的男人,一个我给他生下了一个孩子的男人,是否真能淡出我的记忆。
有关和他的往事,我想已到了该遗忘的时候了,曾在心湖上荡出的浅浅涟漪,也被时间距离的风雨冲刷得了无痕迹了。当他健硕的身影在记忆的时空里渐渐走远,他的模样也许会褪色成一张旧照片,模糊飘渺,直至空洞不见。
我确实该醒醒了,我对自己说,你别傻了,你们永远不可能了,都过自己的生活去吧。
乌鸦告诉我说,失去婚姻,失去一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此失去对爱的憧憬,失去再去重新爱人的能力。哦,乌鸦,我要怎么感谢你,这句话简直就是为我量身而定的,是的,我必须尝试再去爱别人,无处着落没有寄托没有爱,我活不成。可是在我还没爱上别的人之前,请你答应先做我的假定情人吧,你放心,是假定,我绝不会闯入你的生活的。
乌鸦爽快地答应了,他说这个idea真有意思,他已经蠢蠢欲动了。
乌鸦的生活很有规律,基本上周二和周四在练跆拳道,周五常会有聚会什么的,周末可能会陪陪老婆,所以我们只在周一和周三晚碰面,当然,是网络上的碰面。我们总在九点半之后,各自坐在电网的那头,乌鸦说,假定情人,嗯,不大好听,我看我们就叫九点半情人,怎么样?
九点半情人,太好了,我喜欢。为我的九点半情人,干杯。
五
知道我喜欢写字,乌鸦给我写了一首蹩脚的小诗:我们暧昧淡定/我们盲目真实/我们守着同一个窗口/吹起口哨/哈哈大笑
想不到我还有写诗的才华,没什么可送给你的,这首诗可费了我不少心思,你得好好保存。
当然,我直接存脑子了,忘不了的呢。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然后我跟他说我这一天过得出奇的漫长,时间无限缓慢,我每天过着醉生梦死的闲适生活,大多数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啥事也不干,只是麻木地四处逗转,可是身体越闲适,心灵越煎熬,我不知道生活该如何延续。
记住,你不要期望男人能够为你雪中送炭,你落魄的时候,没人会来理你,所以你要让自己赶快复原,好起来,只有好起来了,才会有男人来为你锦上添花。这是我的生活经验,也许会对你受用。
我笑着,那么,乌鸦,我要为你锦上添花,我的九点半情人。
Of course。我喜欢和妖精聊天,特别是像你这样美丽的妖精,你愿意做我的不管是什么,我何乐而不为呢。
我又是一阵发笑,乌鸦你可真可爱,嘴巴像抹了蜜一样,当心我真赖上你。
乌鸦原是个极其平常的男人,大学毕业,曾一度找不到工作,第一份工作是饭店点菜跑腿,后来自己开了一家面包店,他说他喜欢捏面粉,把面粉捏成各种不同的形状,然后十分自恋地欣赏自己烘烤出来的面包。以为这辈子做面包是他唯一的事业了,三十岁结婚认识了现在的老婆,在他老婆的怂恿下,用面包店赚来的第一个二十万加上他老婆的存款做了奢侈品生意,乌鸦纠正我说,不是奢侈品,那叫名品折扣店,反正都一样,那里的东西,Chanel、Dior、Louis Vuitton、Prada、Burberry、Gucci等都是国际一线大牌,一般人买不起。
原来乌鸦有这么丰富的创业史,我都没看出来,我夸他说,你这么能干啊。
谁会一帆风顺地过来,2001年,那时候你在干吗?可能还在念书吧。我在那一年经历了一场浩劫,我所有面包店名品店赚来的钱随着股市的崩盘全部蒸发,一场股灾把我弄得倾家荡产,这边没钱去进新货,那边手头上的产品滞销,我们都几乎要崩溃了,这种感觉万般复杂呀。
我能理解,就是转眼一无所有,物是人非的感觉。经济上的浩劫,或者情感上的浩劫,这种感觉也许是相通的。
我想说的是,我还是挺过来了,经历过了,体会过了,活过来了,这才是最重要的。现在所有人都说,你忘了那次的股灾啦,还把钱扔进去。当然了,我要在股市里重新赚回来,事实上,我也已经赚回当初亏损的钱。不幸中总是包含着幸运,那次经济动荡以后,我就具备了基本的抗体,对股市的心里承受力也变强了,即使再来一次危机,以我现在的实力,我也能走过来。
经历过了,体会过了,活过来了。我重复着他的话。
六
脑子里酝酿已久的自认为无懈可击的一篇东西,落到笔端却没了思绪,跑得比啥都快。苦思冥想了半天,也没写出一个字,终于还是放弃这个念头,开始构思另一篇大作,可惜所有的自诩为大作的东西总是停留在构思阶段,迟迟难以出炉。我在一张空旷的白纸上划着,胡乱写些不知所以的文字,听着笔尖触碰白纸时发出的沙沙声,这篇《红尘无爱》该从哪儿写起呢,女主角最后终于失去了一切,失去了所有爱她和她爱的人。或许生活本来就如此,我们总是不会去珍惜身边的幸福,太容易得到的总是廉价的,宁愿执着于自己勾勒出的爱情幻境,所以活该被幸福遗忘。
夜晚十一点我趴在电脑桌前睡着了,然后做了个奇特的梦,我梦见自己以不同的身份,在不同的时空追寻着同一个人。在繁忙的闹市街上,在沙漠中,在荷塘月色下,在没有车轮的公交车上,梦里的汽车总是没有车轮,浮在半空滑行。终于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正想叫住他,可我嘴巴里根本叫不出声,我只好努力跑上前,不料却被自己穿着的绣花长裙绊倒了。乍醒过来,甜蜜和失落交替地冲击着我,那个我在梦里从未正式露面的他是谁呢,我肯定爱他,并且很熟悉他,可他这会儿在哪呢?
天涯海角,物是人非。在那个遥远的南方,我第一次知道,天涯海角实际上是一片苍茫大海边的两块石头,人总是那么爱多情,不过两块石头上刻上了天涯海角的字样,就会叫人那么地向往了。如今我已散落在天涯海角,那个曾经陪我到天涯海角的男人不在了。
我对乌鸦说,我要是十八岁该多好,我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在那个年纪,不管爱与不爱,总是满怀希望,无论遭受多少委屈都可以过来,因为年轻,可以再付出,可是这一次,我完了,输的很彻底,原来人生就是这么一场游戏。
还有,你知道吗,中国男人都有个通病,永远喜欢少女,二十岁的男人喜欢十八岁,三十岁的男人喜欢十八岁,四十岁的男人还喜欢十八岁。我到了三十岁了,还离了婚,看来是永远不会再结婚了,一个再美丽的离异女人在婚姻市场上也是不值钱的,迟早会沦为贬值资产,即使结婚,也不会幸福,也会被抛弃,所以与其被男人们抛弃,不如主动地抛弃他们,一两年换一个抛弃一个,这太爽啦。
没什么事是大不了的,时代发展到今天,怎么会有人因为没有了谁而活不下去呢?我不以为然地想,我妖精离了谁都能过下去。再说,结婚有什么好的呢,每天和一个人呆一块儿,不烦也腻了,爱情是骗人的,婚姻就是坟墓,一个人不快乐也就得了,还要多绑一个人一起不快乐干吗。大家做两个挤在一起的刺猬,靠太近扎人,可是远了又会冷,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比婚姻更叫人头疼的事了。干吗人就需要婚姻呢?婚姻不过是为了繁殖的需要,不过是为社会形成一种平衡的生存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发展,对于个人而言,又有多少益处呢?长期地和一个人性格磨合浪费时间精力,还影响心情,你都不晓得天底下有多少名存实亡的婚姻,为无法割舍的经济利益为别人异样的目光,就算里子早已破旧不堪,也得别别扭扭地忍耐到老,人难道就只能这么活着。所以你看一些伟人都终身不婚,像意大利的天才艺术家达·芬奇还不是一辈子没结过婚。还记得有一本书上说,人们需要婚姻就像需要种牛痘,从不种牛痘的人,会被别人非议,种了牛痘了就具备了基本的免疫力,那么我总算也种过了牛痘,该知足了,接下来,我爱干吗干吗,谁也管不着。
乌鸦给我讲了他最喜爱的女性Coco Chanel的故事,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孤儿院,曾经想要去咖啡厅唱歌,后来认识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将她带进了上流社会,接着她又遇到了另一个男人,她从这个男人手里得到了一家时装店,他利用男人为她的事业提供帮助,而每一个男人都会毫不例外地舍弃她娶别的名门为妻。可她并不在乎,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照样活得很出彩,她穿着自己设计的小黑裙,拿着一根烟斗,永远自信。
你认为她会真正快乐吗?
当然,为什么不。我只想告诉你,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不是年纪,也不是男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不要自暴自弃,这个世界男人女人无数多,而你自己只有一个,唯一的。
从乌鸦口里说出的话总能让我动容,我突然说,你以前不是说过要来看我的吗?这话还算数吗?他说,当然算数。
七
最近喜欢上了走路,一个人走长长的路。去附近的菜场超市买菜买水果,在络绎不绝的人流中间,和小贩讨价还价,坐在三轮车上与车夫聊天,只是这样的生活,这样简单的生活。
年轻的时候,我一定不会想到要过如今这样的生活,那时我想什么样的经历都尝试一回,越丰富越好,然后喜欢拥有一切美丽的东西,看到橱窗里漂亮的衣服就走不动路,看见金光闪亮越稀有的东西都想要。也许只有经历一些事或者到了一定年纪的时候,才会懂得自己想要的其实并不是太多,开始思索哪些是我可以舍弃的,哪些是该努力去获得的。我捡了本不是我的东西,扔掉了本该是我的东西,后来发现捡来的终归是捡来的,不会属于我,也不是我想要的,最后我只好两手空空地站在人生的十字路上。
这篇我写了一半的小说是不是该继续下去,我的思绪就像这条路一样无限延伸,可我总是没勇气将它写下去,这种抽丝般的活动犹如自焚,会将自己一次次沉入幻觉,陷入一种莫名的情绪当中。我曾经就自以为是认为我能将所有的喜悦与悲伤都化作创作的动力,可这似乎也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才能适用,一般意义上的喜悦与悲伤,倘若遇上人生大喜大悲的状态,便再没这心思了,或者说我无法再集中心思了,例如这会儿我刚走出了婚姻,我突然被所有人所不耻了,所有人都不与我说话,我也不与所有人说话,我只有写字。我相信,一个幸福的女人是绝不会去写字的,只有像我这种有点儿心理疾病又生活得不顺遂的人才干这事。
走到一家面馆前,觉得肚子还真有些饿了,面店的老板娘正热情地招呼客人,我挑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一会儿老板娘的丈夫给我端来了一大碗面,我估计是她丈夫来着,他一边逗孩子,一边在旁边帮忙端面,整间房子冒着烫面的热气。
我突然羡慕起这样的三口之家,这样温馨的场景。我想这样的生活也挺好的,有点儿辛苦,却很踏实,只需要出卖自己的劳力和手艺,用不着太多的心机,据说这种活干个几年小日子过得也挺滋的,而我,还不如一个煮面条的活得好呢。
白天来到前夫的住处看望儿子,离开前儿子闹得很凶,一定要跟着我出来,使劲拽住我的衣角不放,最后他爸爸抱住他,他在那儿踢腿挥拳,哭得大汗淋漓。我一狠心,走下了楼,心里极度颓丧,小小年纪就要为成人的错误买单,真是罪过啊。
儿子的哭叫声永远地注入了我的鼓膜,久久地回响,我在楼梯口抑制不住地哭泣了,接连几天,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他的脸,他拉住我时的泪眼叫我心里生疼。
对不起,孩子,我无法成为一个好妈妈,我不是所有人以为的好女人,我是个妖精,妖精生来就是要辜负人的。
我无法对任何人维持一份长久不变的爱情,我根本不相信有恒久不变的爱情,恒久不变的只有天地日月,钻石或许可以恒久远,爱情则不可以,爱情在我眼里一直是可疑的,只有肉体尚且可以取暖。而我不过是想体验被爱情缠绕的感觉,仅仅是一种稍纵即逝的感觉而已,单一的爱情迟早会让我的灵魂枯竭,何况,人的一生怎么可能只钟情于一个人呢?就像人这一辈子怎么可能只喜好一件衣服一种菜肴,蛋糕还有吃伤的时候呢,为什么要禁锢自己的灵魂,我只能对自己负责,除此以外,什么人也别指望我为谁负责。
前夫用恶毒的眼睛看着我,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你这自私的疯子无赖,留着你的邪门歪道进坟墓吧!
八
星期三夜晚,我又坐在电脑前,上网是我一种纯粹形式主义的习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刻意在等乌鸦,自从那天不欢而散以后,我已经好久没来了,我只是无法停止敲击键盘的习惯。当一个人处在破碎的外部世界中,如果她不能及时地调整自己的内在世界,她很可能随着外部世界一起滑向崩溃,支离破碎,但这种内在世界对外部世界的抗争需要健康的人格,而只有在写东西的时候,我才具有健康温良的本性,大多数时候,我是颓废的麻木的阴郁的。
乌鸦给我发了一张对不起的图片,一个男人正抱着头的模样,接着,他说那天很冒昧,他很抱歉。
我说,冒昧的那个人是我,我不该随便闯入你的生活,我打扰了你,很抱歉。
那天我在乌鸦名品店附近的茶馆坐了一个下午,我是个时间充裕得没处消费的人,一个人从X市到N市,一路闲逛,看红灯过马路挤公交,奔赴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男人的约会,让双脚不要停下来,仿佛这世界还有一个男人可以让我赴汤蹈火。
街边的店铺都在打折,我在那儿逛了许久,街上漫步的人们似乎都活得挺自在,商场里女人们的手臂慵懒地插在男人们的臂弯里,看不出他们是否貌合神离,一个个倒都挺像那么回事的,但其实我仅仅看到事物的表面,生活的五味,或者说一个人的幸福与否,藏在我肉眼看不见的地方。
孤独像空气一样无从逃避的时候,乌鸦就跃出了人流,出现在我的视线。一身浅咖色的外套,平易亲切又精神十足的样子。
乌鸦说,我斜靠在座椅上的样子,透过窗户望去就像一株懒洋洋的植物,这个比喻很特别,第一次有人这么形容我。我说是啊,我是一株懒洋洋的水仙。不,你是一株懒洋洋的藤蔓,在寻找自己的方向呢。藤蔓,哈哈,乌鸦居然说我是藤蔓。
为了见这个乌鸦,我在美容院把脸面修理得干干净净,那段时间整日地对着电脑,我的皮肤早已经枯黄,一个爱美的女人突然没有了她取悦的对象,如同一个勇猛的将军失去了他的士兵,于是我的皮肤与我的精神一样滑向了颓败。
修整干净以后,我的脸再一次呈现出了亮堂的迹象,我对着镜子中的那张脸自嘲地大笑,别以为我离了你过不下去,见鬼!
乌鸦是个相当绅士的男人,绅士得让我有点儿不习惯,例如他说什么话之前都要说对不起,“对不起,你来多久了”,“对不起,给我来一壶铁观音”,“对不起,叫你们经理过来”,“对不起,这个味儿怎么变了”,“对不起,我不喝劣质茶”。经理又亲自给他上了一壶上好的铁观音,他这才停止说对不起。
原来你是一只挺挑剔的乌鸦。
通常,挑剔的人更懂得怎样去生活得更好,也懂得怎样去享受生活。
那天我们聊得挺开心,他聊他店里进进出出的女人阔太太,还给我讲他的故事。我和我老婆结婚十一年了吧,她很漂亮,比你漂亮,我这么说你不要生气。我点头微笑,表示不介意。因为漂亮,我就和她闪电般地结婚了,结婚后发现,她是个十分虚荣的女人,向往名牌,向往国外的生活,做梦都想拿绿卡,而我,根本不想出去,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我所有的一切都在这儿,矛盾,我们为此而吵嘴。
你呢?一个离了婚的自由的妖精,跟我说说你吧。
九
我们的感情就像洪水冲洗过的土地,所到之处全是荒凉,裸露出光秃秃的泥土,现在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我们在这片废墟上格斗,吊着半条命,你死我活。
前夫恶狠狠地诅咒,你给我放聪明点吧,谁都不会要你,那些人都是玩玩而已,你他妈要吃多少亏,才会明白。他恨不得让我碰得鼻青脸肿,然后得意地好在我面前证实他的先见是多么正确。
啧啧,瞧瞧你这身拙劣的打扮,口红还涂那么红,你是去见谁了你?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你,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死的,你死了也是活该。
我轻蔑地讥笑,你少在这边捕风捉影自作聪明,我有没有人要,干你鸟事,我吃多少亏我愿意,我去见谁是我的自由,不劳你费心。我活得好好的呢,才不会死,你那么想死你去死,你去死吧。
还有,你记住了,我们没关系了,你无权干涉我,因为你亲自撕毁了我们之间的协议。
协议?有协议的时候,你在干吗?你骗我,一直都在骗我,这辈子你欠我的,永远还不清。
我们他妈的扯平了。
没有!扯不平,谁跟你扯平!
他的声音在房间里咆哮着,比我还高八度,悲壮得像一个马上要上断头台的人在做最后宣言。我吓了一跳,呆滞了一会儿,傻傻地跌坐在椅子上,最近一连串的事情,使我的心脏很容易就受到了惊吓,已经脆弱不堪,但我依然企图作最后的垂死挣扎。
我的头和脚已经像棉花一样松软,但是我的眼睛和鼻子还在观察和寻嗅屋内的一切,好像没什么不同,阳台的裂缝还是那么大,沙发上堆着几件脏衣服,厨房里几根膨胀的面条像蚯蚓似的顽强地粘贴在锅底。我转到卧室,被子凌乱地堆在床上,我刚想把它掀平,他的声音就冒了出来。
你干吗?没有女人来过。我像一个做贼心虚的人,突然被别人看穿了,只好窘迫地说,给你叠被子呢,乱七八糟的。
我才不会乱来呢,要找也得找个对儿子好的,我会很谨慎的,不像你可以那么随便。
去你他妈的,有完没完。他的奚落和讥讽再一次惹怒了我。
女人家,怎么老是说脏话,别出口就是他妈的,有哪个男人会要你,吸取教训,好好做人吧你。
去你他妈的!用不着你来教我,你对我有安过好心吗?你故意让我下不了台,让我蒙羞,让我在家里抬不起头来,你,让我丧失自尊,脸面丢尽,你有管过我的死活吗?你他妈的做事给人留后路了吗?你是个绝情绝义的混蛋。我边骂着边朝桌子狠狠地踢了一脚,桌子上半杯子水洒了出来,我的眼泪也流了出来,就像憋了一整日的尿一样哗啦啦地流出来。
混蛋的是你,你是最最混蛋的人!我为了你付出了什么,你知道吗?我马不停蹄地赶过来就是为了迎接这个,你他妈竟然给我唱这出。怎么?现在知道难受了,当初怎么就不想想我,想想我是怎么对你的。
沉默,可怕的沉默。满屋子的战火过后又陷入满屋子的无聊,他一屁股坐在了脏衣服上,将身体陷在了沙发里,然后嘴里开始不断喷出白烟,烟灰白的躯体在空中短促地停留消散,就像我们灰飞烟灭的爱情,眨眼间变成了一堆渣子。
狗日的,这叫什么日子,多少个黄昏和夜晚,我们源源不断的生活动力来自于彼此间不断的羞辱和嘲讽,我们的嘴里不断将唾液转化成恶毒的语言,极尽所能地攻击对方,直到两败俱伤,血肉模糊。我们的心都坚硬得像块石头,砸在彼此心里沉甸甸的疼痛。吵到最后,我恨不得拿刀子直接将他捅死,或者,他干脆将我捅死,他为什么不将我捅死算了,捅死,我就不再欠他什么了,不,是他一辈子都欠我的了,他一定会后悔这么对我,他一辈子都将心怀愧疚。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监狱,而是心狱。
十
我轻描淡写地对乌鸦说了一下我目前的生活状态,离异,有儿,在一家企业打工。看起来糟糕透顶,既没前途,也没钱途,还没男人,一切生活,全靠自己,活到三十来岁,一切重新开始。在这种日子里,我常常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大无畏的气概,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也不畏惧,并且我相信是祸躲不过,如果天真要塌下来,就让它快些就砸中我吧。
乌鸦说,女人离婚是很不明智的,要么别结婚,结了就不要离。
是的,女人怕离婚,女人怕丧失名声,女人怕过单亲的生活或者独身的日子,女人是一种懦弱的不自信的动物,她们总要依附于男人而活。
婚姻是件庸俗的事,一个庸俗的男人,和一个庸俗的女人,组成一个庸俗的家庭,持续不断地庸俗地生活在一起,其实很没劲,更不符合人性。既然已经离了,没有婚姻也罢,是吗?
我一阵苦笑,笑得眼睛迷糊。
聪明的人展望生活,放眼未来,愚蠢的人逃避生活,沉溺过去,你何苦要一再沉溺于过去呢?想想现在,我和你。
你?我迎向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那么清澈,但是犀利,果敢。
是啊,我。我们一直都聊得那么好,今天你又主动来见我,这代表了什么?你潜意识里已经爱上我了。
我没想到乌鸦会那么直接,脸一阵红一阵白,不知该说点儿什么。透过窗户看见乌鸦店里进去了一波人流,我于是转移话题说,你店里顾客盈门了。
怎么样?过去坐坐呗。
义和街是这个城市的名品集聚地,这儿店铺林立,乌鸦的店就淹没在这里,门面装修得相当精致,进去之后才发觉,里面地方不小,东西也蛮多,从服装到包包,还有鞋子饰品之类。
乌鸦说,我的主要客户是大多数寂寞的太太,在这里购物的女人,都是些有钱太太,她们的婚姻都寂寞无聊,需要购物来刺激,需要名牌来装点门面,你知道吗,其实她们骨子里头都特自卑特缺少自信。
你就是这么评价你的上帝的?
呵呵,我不过说的实话嘛。如果这个男的豪爽大方地说喜欢什么尽管挑吧,那么这个女人一准不是他老婆。
何以见得?
没有多少男人会陪自己的老婆买名牌,况且能买得起名牌的男人通常都忙得很,才没有时间和闲情陪太太呢,别说买衣服,一块儿吃个饭都挺难的。
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婚姻又何尝不是呢,每个人都企图向世人展示他们甜蜜幸福的一面,看上去仿佛很满足很幸福似的,其实她们的婚姻也不过是一件华美璀璨的锦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有多少隐蔽着爬行的虱子,谁又知道呢?
十一
一个身心孤寂的女人突然遇上了乌鸦这样的男人,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说,我不想只做网上的九点半情人,我要你成为我现实中的情人。
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在思想上还算大胆,意识中又有那么些无所谓,乌鸦肯定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肆无忌惮地抱了我,按照常规,接下去,我们一定会干点儿别的,可乌鸦的那句话惊醒了我,我知道你迟早会成为我的菜,我蓦然地把他推开,关上了酒店的房门。
或许,从生理角度来讲,我依然讨厌与一个半生不熟的刚见面没几天的男人发生身体上的接触,我这样说,并不是想标榜我纯洁冰清,相反,我认为高亢的性欲是鲜活生命力的体现。我,一个离了婚过了气的黄脸婆,一个想着去钓个男人来陪陪的妖精,这会儿突然出现了一个气宇轩昂的男人,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我高兴还来不及呢,照理,我应该欣然答应才是。现在的我没有后顾之忧,了无牵挂,前夫?我们既然散了,我当然有这个自由。
况且,我也应该趁年轻为自己着想一下,找个男人靠一靠啊,看看自己现在,虽然谈不上衰老,可也不年轻啊,姿色算不上一点没有,可也不突出啊。事实上真正的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大多数当领导的男人比较含蓄些,喜欢的方式是在生活上工作上给予你关照和关怀,在潜移默化中感染你,而大多数当老板的男人个性就比较张扬一些,喜欢把女人招为情人,就是时下的小三,例如像乌鸦这号的。
小三?我重复咀嚼着这个词,谁他妈的那么聪明发明了这一词,把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叫得那么生动有趣,难道我要沦为乌鸦的小三了吗?乌鸦肯定认为我这种轻浮的女人也只配做做小三了,不,我才不要做他的什么菜呢,他的这句话,显然侮辱了我的自尊。
乌鸦在电脑前跟我道歉,对不起,我那句脱口而出的话没有其他意思。
你觉得我是个身心孤寂的女人,主动来找你,肯定是看上你,需要你的安慰,对吗?
难道不是?
是的,诚实地说,也有那么点成分吧,我需要一种温暖,当我遇到挫折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有个人倾诉,当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可以有个人拍拍我的背,给我些安慰。但我更多的是想来看看你,见见这个乌鸦,没想过要变成你的下酒菜。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沉默了许久,他说,我的生活早已波澜不惊,看上去很幸福,老婆美丽,孩子乖巧,事业也算有成,可我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我始终是个一半装着现实一半装着梦想的人,婚姻之外,我需要一个女人,我已经找了很久,虽然我不大相信网络上虚幻的感情,但我相信我的眼睛,你和我以前所认识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你身上有春天的气息,即使在你失意的时候。其实我不喜欢花瓶般的女人,她们都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只要一张信用卡就可以打发。你不必那么快就拒绝我,你可以考虑一下,如果你生活得幸福美满,我不会破坏,可你现在的处境一点儿都不好,为什么不试着接受我呢。我是真诚的,没有亵渎你的意思。
这回轮到我沉默了,长久的沉默——
十二
从乌鸦那儿回来的车上,我突然接到了前夫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儿子病了,想见妈妈。我说让他给我听电话,可他吞吞吐吐说儿子睡着了。我就没再理他,甚至有点幸灾乐祸地想,病了,病了告诉我干啥,不是儿子归你吗,你去照理啊,归你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那是要付出实际行动的。
本来我真不想这么快去他那儿,上次吵架的气都还没消呢,再去又吵,我迟早有一天会被他活活气死。况且现在儿子归了他,他就是必须要学习独立地照顾他,以后总不能儿子一生病一有事就叫我吧,我又不是随传随到的保姆。可是一想到儿子,我还是心软了,也不知道小家伙病得怎么样,是不是睡觉没盖好被子感冒了。
我这么想着就走到了门口,从包里摸出一把钥匙,这把钥匙是前夫给我配的,说是方便我探望儿子,我什么时候想来都可以。推开门,他正在刷碗,儿子看见了我,欢快地扑上来,妈妈妈妈,你来啦,你这么久都不来看我。你怎么啦?没事吧?我一边说一边摸他的额头。发烧了,喉咙发炎,刚打完针。他在边上说。儿子的脸现在又黄又瘦,还在不停地咳嗽,我心疼地抱住他,真想为刚才的幸灾乐祸扇上自己两巴掌。一会儿,我哄着他睡觉,小家伙拉着我的手睡着了。
儿子病了一回,似乎连同他也病了,久病初愈,很乏的样子,他的语气不再那么刻薄,也许大家都吵累了。有些天没和他碰面,他的样子更萎靡不振了,下巴上的胡茬像久未清理的草坪,看我的眼神也有些呆滞,瞟一眼就自管自到厨房刷碗去了,好像我是个不速之客,又好像我是一个他从不认识的人。厨房里又是那几根黏糊的残存面条,沙发上照例一片狼藉,我的鼻子有些发酸,为什么我们会生活成这样?
以后,我会尽量少麻烦你的,今天儿子闹腾一定要见你。他淡淡地说,我也淡淡地嗯一声。
你何苦要这样呢?你知道一个男人带一个孩子是不容易的,况且你还要工作。
我没得选择。
没得选择?说得真好,你知道,我并不想离婚。
是的,你这种人的心思我已经摸透了,你想一边享受婚姻的种种好处,一边在外面寻求一份新的感情,可是我告诉你,在我这里,永远没门!许是怕吵醒了儿子,他把声音压得很低,但是说得近乎咬牙切齿。
人生一世,你能保证像圣人般活着,每天像精密仪器那样地运转吗?
而且,你不爱我,根本不爱,不然你不会那么轻易就把我像稻草一样随便丢弃了。
我——
好了,我今天不想跟你吵架,既然你不爱我,强扭的瓜不甜,去找个你爱的人好好过日子吧,找到了吗?他笑笑,不知在故作轻松还是真的轻松。
他妈的,什么逻辑,都啥时候了,生活都过成这样了,还爱不爱的。我自嘲地说,没那么大本事。
不,不要谦虚,我以前低估了你,你不是个平静安分的女人,生活已经给我上了大大的一堂课。
事情往往是如此,有一个不好的开始,必定会带来一个不妙的结尾。谁要是走错了方向,前面很可能就有悬崖等着你,谁要是走错了道路,就会有错误的痕迹遗留在那儿,永远抹不去。如果谁还不相信这一点,走着瞧吧,生活自然会告诉你,让你在黑暗中孤立徘徊。
十三
大街上满是两条腿走路的男人,多得我伸手可及,只要我愿意与他们接触,就可以得到一个拥抱,多么廉价的拥抱。可是那个愿意拿出恩慈与宽厚灵魂的人,又有几个呢。
一个是乌鸦,一个是前夫,选择乌鸦意味着和他过见不得人的日子,选择前夫意味着无休止的争吵和忍耐,生活再一次把我逼向了两难。我几乎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和自己斗争,我的正义感和痞性常常同时发作,于是我脑海里开始播放着正反两方面的辩论。
一个声音说,当然是乌鸦,这还用想吗?反正都已经离了,是他跟你离在先,回去热脸贴人冷屁股,犯得着吗?并且实实在在地说,乌鸦是个各方面都不错的男人,我们的想法常常不谋而合。除了已婚,挑不出哪一点不好的,如果他没有结婚就好了,可他如果没结婚的话,也未必会跟我这个离了婚的女人结婚,人要有自知之明。况且像我这样有一段破碎婚姻史的女人,对婚姻还存有些畏惧,并不想那么快就走进另一段婚姻,那么做做小三又怎么样呢?全世界有这么多小三,多我一个又如何呢?
另一个声音说,做人要有基本的道德底线,你到底要折腾到几时,不要再执迷不悟,回去,回去前夫那儿,趁他还没有其他的女人,快点回去,回去祈求他的原谅,告诉他你错了,从今往后你要和他好好生活,他会愿意接纳你的。重要的是你们还有一个儿子,你忍心看他这样生活下去吗?论感情,与他之间与儿子之间,至少还有一种亲情存在,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这样的感情能轻易舍弃吗?这样的感情多少金钱能买得来吗?
一个声音说,拉倒吧,你以为你能力挽狂澜?一块嫩豆腐上若是沾上了灰尘,你吹也没用,拍也没用,打也没用,无论你怎么做都是没用的,灰尘还是会牢牢地吸附在上头。还是乌鸦好,到哪里还能找到乌鸦这样既懂女人各方面条件又优越的男人呢,黄毛小子脑子里一片空白又吸引不了你,年纪再大的你又不甘心,乌鸦这样的就正合适,放着乌鸦这样的男人不要,又要回头去跟前夫一起过磕磕碰碰随时都有可能反目为仇硝烟四起的日子,别傻了。
另一个声音说,难道你下半辈子就打算过见不得光的日子了,网上聊得再昏天暗地都不足以说明什么,深入地了解一个人,就必须要在一起生活,请问你有多少时间可以耗费呢?
一个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另一个说,货是新的俏,人是旧的好。
折腾来折腾去,辩论没有任何结果,我的脑子成了一片浆糊。
十四
《红尘无爱》几乎快胎死腹中了,主人公何去何从我没了主意,在这个高喊物质的时代,人人都在追求金钱,消费金钱,这个人物却在追寻一种纯粹的不含杂质的欲望,真是愚蠢得可笑,如果她碰上的是乌鸦这样有点儿情义的男人也就算了,可她偏偏碰上一个玩弄女人的伪君子,注定她将在痛苦中悔恨交加。现在的情节是,一夜情过后,她得到的是更大的空虚无奈与迷惘,她应该在婚姻中保持忠诚,可她没办到,她想她的不忠只是为了回归自我,并非欺骗或淫荡,事实上多数女人都是内心分裂者,在特定的时期,她们的内心也会发出新芽长出新枝,也就是说她要么牺牲自我,要么对男人不忠,除此以外,别无他路,可这个谬论谁都不会理解。
我思索着,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小说这种体裁的,把所有的喜悦快乐真真假假都掺杂在里面,或是第一人称,或用第三人称,借由里面的人物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从不管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小说里的人物是天马行空的自由的,所以我要把自己做过的好事坏事都交由小说去显露出来,把我见识过的好人坏人都刻画出来,还要把自己想做却没有做的事交由笔下的人物去肆意地做。
此刻我孤独地坐在这里,我需要一个能陪我说话的人,可是,没有。因为我放逐了爱情,当然,爱情也放逐了我,我就成了一个自由的断了线的风筝,漫无目的地下垂。
前夫的咒语再一次灵验了,我清楚地记得那次他拍着桌子说,愿意与你玩玩,调戏你的人,有的是,但是,除了我,谁都不会真正爱你并且娶你。乌鸦当然不会娶我,和他一起意味着更大的问题,他找我只是为了给他的生活添点儿色彩罢了,他在向我暗示,他其实并不缺乏女人,像他这样的男人在商海中沉浮,可能阅女无数,你都不晓得他的水有多深。他老道狡猾,他在用一种隐约的方式暗示他的魅力,又用简单明白的方式传达给我。如果我成了他的情人,我会为此而伤神,我会去探究他的生活,他身边有多少个女人,而现在,他的一切关我屁事,倒霉的是他夫人,该难过的是他老婆,不是我。
想到自己和一个认识才几个月的网友见面,我又为自己感到羞耻,儿子生着病,就吃了点儿面条,我不去照顾他也就算了,还去见个陌生男人,见个陌生男人也就算了,还差一点就失身做了人家的小菜,我他妈像话吗?
这么想着,我又对前夫充满了愧疚,觉得自己欠他的太多,曾经欠他一个妻子对丈夫的关爱与体贴,现在又欠他一个解释,他永远也明白不了我。他就像一株修理得干干净净的盆景,没有一点多余的杂枝和碎叶,他对女人没有什么邪念,连变坏的想法都很少,他的人生准则就跟机关制度一样,装进了玻璃框。而我偏偏是一株攀岩横伸的藤蔓,总不甘心眼前的那点儿绿色,总是努力地把那点枝叶蔓延,我自私无耻,家庭观念薄弱,抵御不了花花世界的诱惑,我还天真无知,被人买了还在替人数钱。
现在我发现,我依然放不下他,我们拥有太多的回忆,从南到北,从春到冬,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那么多美好的时光,然而这一切似乎都很久远了。最让我难忘的恰恰是我们在一起经历的磕磕碰碰,无数次争斗吵嘴构成了我们在一起的难忘画面,人生真是一种讽刺。
乌鸦依然找我聊天,只是我们之间可以聊的东西越来越少了,不能彼此走进,就是彼此疏远。我对乌鸦说,我们只能限于此,我不可能成为你的什么人。
乌鸦失望地问为什么,原来你是个保守的妖精。
其实乌鸦你这种男人,有财有貌有事业,成熟稳重有历史,总会有女人如一只八爪鱼一样贴在你身边,犯不着对我这种人花时间,外面的美女多的是,既有面子又省心,而我的生活早就劣迹斑斑了,并不适合你。
适不适合在一起了才知道,你从未接受过我,怎么就知道不适合呢?
不管过去多久,还是会在心里发酵的人,才配叫爱,乌鸦,只要我们断了电网,就会彼此遗忘,我相信你马上会忘了我。并且我只爱那个网上的乌鸦,而不是现实中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们不可能生活得好,我的心不属于你。
十五
走在深秋的街上,人们都穿上了厚厚的外套毛衣,行色匆匆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在前几天的报纸上看到,明天冷空气要来了,温度要骤降八度,于是在这儿逛逛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这时候大街上飘着孙燕姿的《遇见》。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向左/向右/向前看/爱要拐几个弯才来/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我听着听着,眼角已经溢满了泪水,向左,向右,还有什么人能让我的心灵重新回归平静。妖精,你为什么总是在追求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不去把握实实在在可以拥有的东西,直到今天,他,还会成为你的幸福吗?
我利索地打开门,大摇大摆笔直地走进他的屋子,他正在卫生间上厕所,桌子上一片狼藉地堆着儿子的薯片糖果饼干,地上也是脏兮兮的一片。
我说你是不是半年不扫地不整理屋子的呀?这么脏!再下去都结蜘蛛网了。
他听见外面的动静,从卫生间伸出半个脑袋看了看我。我没理他,自己走到卧室的衣橱前,他跟随进来,你干吗?我把他的衣服直接捋到一边,又打开袋子的拉链,从袋子里甩出自己的衣服,外套裙子毛衣裤子,一件一件地砸在他身上,最后把那件我在商场上给他挑来的外套也砸过去,正好把他整个头给盖住了。
我没给你买衣服,你就不知道自己买一件像样的新衣服穿穿吗,瞧瞧你这身没品位的衣服。
他一甩手,把我砸在他身上所有的衣服都扔在了床上,是啊,我没品位可是我暖和,你管好自己吧你,降温了,还穿这么点,要风度不要温度,活该冻死你。
懒得理你,我今天可不是来吵架的。
是来穿衣服的,对吧。过来,我给你穿。他一把拽住我的臂膊,从床上随手拿起一件线衫不由分说往我头上套,我挣扎着说,我不冷,不穿不穿啦。一件套上,他又利索地给我套上一件,他给我穿了四件毛衣两件小外套一件大外套,直到我臃肿不堪,没啥衣服可以套进了。
我直愣愣地站在那儿,简直气炸了,你他妈疯了,给我套那么多衣服,存心想闷死我呐。
给你穿暖和点儿,免得你只要风度,出去招蜂引蝶丢人现眼。
你妈的。我气急败坏地拿起床上的一件衣服,重重地向他砸过去。本来今天并不想发火,也不想吵架,我真的是想来跟他讲和的,我想跟他说,婚姻之外,我不想再找任何人了,以后不会,将来不会,永远不会了,所有的人都只是浮云而已,只有你在我心里抠不掉挖不出,现在我只想要一个踏实稳固的家。
可惜这话闷在心里还是没说成,我在他面前永远是一根弹簧,他越压我,我越反弹。此刻这根弹簧弹不起来了,我笨拙地挪动着上半身被他裹得密不透风的身体,看什么看,我都动弹不得了,快点帮我把衣服脱了呀,热死了我。
好,脱了,脱了。
他又一件件把刚刚给我套上的衣服脱掉,我配合着他的动作,外套、毛衣,一件、两件,他胡乱地脱下裹在我身上的衣服,胡乱地到处扔着,他的呼吸开始局促起来,把我抵到了墙角。
一个猛烈的过长的吻,嘴唇划过皮肤时焦灼的温度,于是我们抱着彼此的仇恨和愤怒重新纠缠厮打在一起。我越挣扎,他越来劲,然后一使劲把我揉成了一团,扔在床上。
冷空气果然来了,外面起风了,我听见窗外风吹树动的声音,还有一块铁皮迎风撞击的声音,发出响雷般的啪嗒声。是不是冬天就要到了?好冷啊,我闭上了眼睛,任凭他的身体海一样覆盖了我。
十六
亚里士多德说过:幸福是一种善,一种至高的善。为了追求这种善,我愿意再死一次。
妖精还是回归了自己的生活轨迹,她选择波澜不惊的生活,选择一个安定的家,做家的主人。她曾经以为她只能主宰自己,但是有了一个家庭之后,她的生命意义就扩大了,她不只属于她自己,她还是一个家庭的成员,被这个家庭的成员所需要,这种割舍不了的需要比什么都重要。妖精希望他们可以像所有的家庭一样,一起吃晚饭,去转街,节日的时候置办年货,当然还包括做爱,她希望他们融合在一个屋檐下,做一切喜欢做的事。
妖精相信她现在只想过简单的生活,如果他可以陪她去山顶看看日落,她愿意与他并肩一起。大波浪的卷发一点都不适合她,那不是真正的妖精,她只适合扎干净的辫子,露出明亮的额头,
妖精最终没能从前夫身边彻底走出,他们应该会复婚,他们离婚未遂,《红尘无爱》被我搁浅了,我有了一个新的构思,题目就叫做《离婚未遂》了,我想如果我愿意去留心去收集,这世上离婚未遂的男女应该不在少数,有多少名存实亡的婚姻,就有多少离婚未遂的男女。想离却离不成的,想离却不能离的,想离却不敢离的,有些默默容忍,有些要死要活,有些彼此算计,有些委曲求全,或者跟妖精一样离了以后又难以舍弃,总也划不清界限的。为什么?走出这一步都这么难呢?每个人的苦衷都不一样,但是他们都还在忍耐。
妖精想,他们之间肯定还是会有抱怨和争执,所谓的幸福,并不意味着事事顺心事事如意,一切顺风顺水完美的生活当然是不错,但毕竟鲜少,坚忍地活着才是幸福生活的真谛,爱本身就是一种恒久的忍耐。
婚姻真的也是一场假定,无论我们怎么选择,都是会后悔的,所以我们不断地把头探出来,以为外面的月亮总比城里的月亮圆,但是请记住,一次次冲出围城,你还是会陷入另一个围城,围城依然是围城,没有什么改变。妖精用沉重的代价换来一句话,平静的港湾里需要保持平和的心态,珍视安定稳固的生活形态。如果你有期待有好奇,我可以允许你出城看看逛逛,但日落时分,请你记得要及时返回自己的巢穴。
写到这里,妖精长长叹了口气,想着大概这便是命,摆脱不了的命。接下去,他想怎样呢,只好听天由命吧!
(选自《象山港》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