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泽敦 袁 振 邢卫民(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常德415300)
近年我国发生了几起重大动物源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了全社会的震动和连锁反应。远的“苏丹红”、“三聚氰胺”和“瘦肉精”等事件不说,就说2013年的“药鸡门”和连续2年的H7N9流感,造成的巨大影响至今还在发酵与延续。人们因为害怕食用“药残鸡”、“激素鸡”,惟恐避之不及而拒绝鸡肉食品,现在还未从阴影中走出来,导致肉鸡生产跌入低谷,肉鸡消费低迷。我国黄羽肉鸡产业普遍以“公司+农户”一条龙养殖模式发展,肉鸡生产企业实行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禽苗孵化、肉鸡养殖、屠宰加工及检测和物流全产业链生产和管理,只有控制好产业链每个生产环节,才能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黄羽肉鸡养殖一条龙企业食品安全主要从饲料生产、商品鸡养殖和屠宰加工3个方面去控制,做好食品安全,才能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食品。
(1)使用的饲料原料品种必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必须符合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不在目录中的原料一律禁止使用,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符合农业部168号及1224号公告规定。
(2)饲料中尽量使用益生素、酶制剂和酸化剂等产品,减少抗生素的使用,在肉鸡后期阶段饲料中停用抗生素,逐步向全面停用抗生素过渡,减少药物残留。
(3)在肉鸡养殖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球虫疫苗,饲料中停用抗球虫药物。
(4)大宗饲料原料进厂时全部进行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和玉米赤霉烯酮等霉菌毒素的含量检测,防止霉菌毒素超标对鸡体的危害及毒素在鸡体中的蓄积残留。
(5)对矿物质、微量元素中铅、砷和氟等含量进行检测,发现含量超标的原料要退货,禁止使用。
(6)饲料生产中每个工序严格按标准生产,确保饲料配比正确,混合均匀。
(1)制订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对药品及饲料添加剂供应商进行评定,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不在供应商目录中的产品严禁采购,兽药门市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操作。
(2)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保证产品中不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成分,不定期对库存兽药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或含有其他成分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承诺书对供应商进行追责并终止合作。
(3)公司自养场及农户养殖场兽药和疫苗必须从公司兽药门市领取,不得私自从外面购买,公司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养殖场药品及疫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外购的药品严格处罚,直到终止合作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监督养殖场严格按防疫程序进行防疫,对防疫后的鸡群进行抗体检测,发现未进行防疫的养殖场及时进行补防并严格处罚。
(5)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上市前15天停止用药。
(6)加快标准化肉鸡场建设,改善肉鸡养殖环境,通过环境控制,优质鸡少生病,少用药,每只鸡平均药费下降0.2元以上,直接降低药物残留,保证食品安全。
(7)在肉鸡上市前3~5天,从养殖场取毛鸡按无公害标准进行药残检测,取样后养殖场不得再使用药物,药残检测合格方可进行屠宰或毛鸡销售。对检测不合格的养殖场不得进行屠宰或销售,必须在达到休药期后进行第二次药残检测合格才能上市。
(1)屠宰的毛鸡首先必须药残检测合格,其次要达到公司规定的上市日龄及体重标准,没有发生疫情,健康状况良好,有当地畜牧主管部门检疫后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载消毒证明。
(2)核对检查优质鸡生产信息,如鸡的饲养情况和使用药物的种类、时间、休药期、疫苗种类、接种时间以及饲料添加剂类型等。
(3)屠宰过程严格按GB/T19478肉鸡屠宰操作规程、NY/T1174肉鸡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的标准及要求操作。
(4)对屠宰的鸡体进行体表、内脏和体腔宰后检疫,发现的可疑品进一步进行细致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发现病鸡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屠宰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为食品级材料,每半年对屠宰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要求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6)按GB16869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对屠宰后的产品抽样进行感观、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上市。
(7)制订冷链物流管理制度,屠宰后出库到销售做到全程冷链运输,从装卸车到车辆运输,贮存温度必须保证在0~4℃,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