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法外情:大爱温暖受害者家属

2014-03-05 23:34尹晨琪
情感读本·道德篇 2014年2期
关键词:杨斌二姐办案

尹晨琪

常人眼里,让杀人犯万劫不复,是检察机关应尽职责。广州市女检察官杨斌却频频为杀人凶手求情。案子尘埃落定后,她还多次去凶手老家访贫问苦,送钱送物,照顾凶犯儿女……杨斌的“非典型”公诉、人性化办案,获得广东省检察院领导的好评,成为当地学习的楷模,不过也引起争议,有人说这是把感情凌驾在法律之上……

公诉检察官办案人性化

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杨斌公诉的天平“偏”了。

5年前,作为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杨斌办理了一起杀人案:在广州花都区一家工厂里,20岁的李艺华与平时关系不错的宋晓军吵架,争辩不赢的李艺华摸出一瓶硫酸,对宋晓军大吼:“你信不信,我把它喝下去!”

宋晓军无动于衷,李艺华气极了,顺手抄起一把水果刀捅向宋晓军。一颗年轻的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李艺华慌忙逃离。不过,第二天,他又回到出租屋,听任房东报案,后束手就擒。

作为该起杀人案件的公诉人,女检察官杨斌觉得李艺华杀人行凶,理应严惩。不过,在看守所提审李艺华时,痛哭流涕的李艺华让杨斌内心纠结:李艺华出生在重庆彭水县一个偏僻农村,父亲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对母亲、姐姐们拳打脚踢。因为没钱医治,大姐得了小儿麻痹症后成了瘸子,嫁给了一名聋人,又生下了一个残疾的孩子。

15岁就出来打工的二姐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她刚刚倾尽所有,帮家里盖了栋勉强像样的房子,还指望着给弟弟娶个媳妇,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惨剧。

作为公诉检察官,杨斌觉得,自己理应用法律武器,为逝去的宋晓军讨个公道。但作为一名普通女性,她又对李艺华充满悲悯。

杨斌联系上李艺华在北京打工的二姐,希望她能筹点钱赔偿受害人家属,以求法官从轻判决。然而,李艺华一家连坐火车到广州旁听庭审的钱也没有。

庭审时,杨斌客观陈述了自己调查的情况,请求法官在量刑时考虑凶手的认错态度。最终,法院认为此案是激情犯罪,凶手认错态度良好,判处李艺华死缓。

鼓励凶犯家属向受害方道歉

活活捅死人,却被判死缓,被害人宋晓军家属很不满,他们要抗诉。杨斌没有支持,她拨通宋晓军父亲的电话,详细解释法律缘由,电话那头没有谩骂,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连一句责问的话都没有。

杨斌想起开庭时,宋晓军的父亲一直咬着牙,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看得出,他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表现出了极好的教养。他没有谩骂一句,只是反复问李艺华:“你们是好朋友,为什么?为什么啊?”这样的被害人家属让人揪心,更让人尊敬。帮了杀人凶手的杨斌,并没有因为已经结案就撒手不管,她开始关心起受害人家属。

李艺华二姐过年没回家,直接赶到广州看弟弟,杨斌干脆将李艺华妈妈、二姐接到自家住,她劝告李艺华二姐:“你弟弟把人捅死了,你能想象别人多么难过,有空写封信道个歉。”李艺华二姐连连点头。

两个月后,杨斌突然接到李艺华二姐电话:“姐,你有没有宋晓军家的电话?我看到了电视上说,海南发水灾,我想给他们寄点钱。”

杨斌一下子愣住了,办案12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主动的家属。在杨斌鼓励下,李艺华二姐给宋晓军家寄了1000元钱,随后又陆续寄了一些钱。“办案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要化解仇恨吗?”杨斌想尝试,让双方握手言和。

那是一个破败的农场,而宋晓军一家的处境更是糟糕得超乎想象:77岁的爷爷,74岁的奶奶是农场普通工人,每月退休金只有几百元;46岁的父亲下岗,母亲在农场割橡胶,每月工资不到700元;弟弟辍学在家,因为哥哥被杀,不敢出去打工。当年去广州处理后事、请律师,从亲戚朋友那儿东拼西凑了5万多元钱,如今,家里还欠着3万多元的外债。

杨斌表达了李艺华一家人的歉意,试探地询问宋晓军父母,是否愿意与李艺华家人见面。他们拒绝了,爷爷喃喃道,“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意。我不怨他们,让他们安心吧!”

杨斌决定,一定要帮帮他们,但自己一人之力太渺小了,她希望成立一个基金会,救济那些被害人家属。据她的办案经验,近9成普通刑案的被告人、被害人来自底层。受侵害后,他们更容易因小事冲动,沦为被告、被害人。一个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意味着两个家庭的崩溃、毁灭。我们办案,不能仅纠缠犯罪事实,而应侧重救赎。

在各方努力下,2013年6月,绿芽基金会“天祥关爱计划”正式发起设立。这是广东省首个专为刑事案受害者设立的救助组织,受助的家庭不仅有刑事案中的被害方,也有被告方。7月,“天祥关爱计划”将第一笔资助3万元送到海南,交到宋晓军爷爷手中。

无助老人改变了她的办案风格

23年前毕业于重庆大学的杨斌,曾当过国企职员、报社记者,1992年进入广州市花都检察院工作。不是科班出身的杨斌,开始做文书工作,后来自学法律知识,在单位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公诉仅一年,就获得“广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那时的杨斌对犯罪分子满腔愤怒,为自己公诉成功的案件数量骄傲,而每一次的成功,她都有一种正义伸张的快感,这也是她职业荣誉感的来源。

一个无助的老人改变了她。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她在办公室看案卷。一名老人敲门进来,从皱巴巴的包里拿出两张用小学生作业本写的诉状。按规定,他们只收诉状的复印件,她让老人坐车去老城区复印。老人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杨斌突然心有不忍,她追上了老人,“我帮你复印吧。”老人家的泪水哗地流了出来。老人家说,他是山东人,儿子来广州打工却突遭车祸身亡,他孤身从山东来穗起诉。为了交这两张状纸,前前后后跑了好几个部门。

杨斌蓦然发现,作为一名手握一点权力的公职人员,举手之劳或许就能改变一个无助者的人生。

她开始尽力帮助当事人家属,送杯茶,给支烟抽,耐心解答疑问。

杨斌也开始反思,过去公事公办、铁面无私,是不是忽视了一个个鲜活、具体而细微的个体背后的无奈与惨痛。于是,她的办案风格也渐渐由雷厉风行、铁面无私,转化为注重细节、关注案件的社会背景及当事人的情感与命运。

她为溺死女儿的母亲求情

来自江西的周模英带着3个孩子中的两个,投奔在广州打工的丈夫,不堪生活重负,将小女儿投进河里溺亡。

杨斌事后了解到:周模英在丈夫病故后再婚,怀孕时挺着大肚子一个人上山砍柴,生小女儿时旁边只有大女儿。来到广州,小女儿生病丈夫不管,自己也没钱治,对生活失去希望的她,本想与女儿一起死掉,没想到女儿溺死了自己却没死成。

法庭审理周模英杀人案时,杨斌出庭公诉,她道:“生活的操劳,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扰,经济的重压,远离家乡亲人,缺少应有的沟通,孤独、压抑、郁闷的情绪无法发泄,再加上自身的愚昧,这一切促使周模英选择了冲动愚蠢的行为……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痛苦呻吟的人们,他们的苦难和命运。”说着,杨斌已泪流满面。

最终,周模英被判有期徒刑6年。周模英入狱后,杨斌开始对这个家庭长达5年的援助:多次去监狱探望周模英,去江西探望她的孩子,调停邻里矛盾,帮他们申请经济适用房,联系孩子上公立学校。

有人认为杨斌是以人情介入法律,影响法律的公正;也有人认为杨斌的行为是越俎代庖,颠覆了法律的程序。杨斌的“说情”也是因人而异。一惯犯在广州连续制造3起强奸、抢劫妇女案件,归案后拒不交代。杨斌多次到现场核查,在公安机关认定案犯构成抢劫、强奸罪后,杨斌认为此人还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杨斌鼓励受害人站出来作证,最终将“零口供”的案犯重判有期徒刑20年。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陈光中说,杨斌这种人性化办案,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有好处。广州大学副校长邓威明说:惩罚犯罪的最终目的是规范人们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社会环境。

李从渊摘自《华西都市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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