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当有权选择如何死亡/我主张“尊严死”

2014-03-05 06:06
家庭医药 2014年3期
关键词:第三军医大学睡梦中有权

人应当有权选择如何死亡

——我看“尊严死”

我们原本生活在农村,近年才搬到县城住。

“活着才有尊严可言”,我们不认同这一观点。

人生自古谁无死?我们夫妻俩都希望在睡梦中死去,这样离世既无痛苦,又不拖累他人。胞兄就是在睡梦中离世的,享年78岁。他因心脏病发作住进乡卫生院,治疗两天病情无好转,随即转到县医院,做了各种检查,直到深夜才开始输液,之后亲友都离开病房,仅留小儿子陪着。见父亲鼾声阵阵,小儿子也开始打起瞌睡来。等到护士查房,发现胞兄已经离世。

我们村近年来,有几位老迈的长者选择了服毒自尽,其中一位服毒未死又上吊。从死者面部看,他们死时都很痛苦。

村上有长期卧床的患者,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几年,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全身脏兮兮的,整天只能呆望着四壁和天花板。他们都是从医院回来等死的。而那些患老年性痴呆的,连自己的儿孙都认不得了,一出房门就找不到回家的路。

还有得了严重脑梗塞的,梗住了大脑的语言部位,患病前在村里能说会道、侃侃而谈,现在连话都讲不出了。

他们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宁在世间挨(时间),莫在土内埋”,这是劝慰人的话。身体还健康的话,就是活百岁也不嫌多。但要是连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理,我认为死也是一种解脱,毕竟,那时的人是生不如死啊。

为此,如果有可能,我们还希望能得到在睡梦中死去的方法。

(广西桂林 秦昌有 )

我主张“尊严死”

——我看“尊严死”

我会选择“尊严死”,我很赞同这种方式。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关法律来规范一下。

我在50岁生日时因为嫌麻烦没有举办生日宴,但我做了一件自己认为对社会有益的事,就是到第三军医大学基础医学部申请填写了重庆市遗体捐献卡。我是想着死了也为社会做点贡献,并且,这样做,也会给自己的独生子少添麻烦。

我已经给我的家人做了思想工作,大家对此都很想得开,心态也很平和,准备到时都去申请填写遗体捐献卡。

(重庆网友 “生态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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