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刚,彭刚
阿克苏地区林业局,新疆阿克苏 843000
浅析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社
梁刚,彭刚
阿克苏地区林业局,新疆阿克苏 84300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之一。近年来,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已成为推介宣传阿克苏果品的主力军。本文通过专项调研,对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结合阿克苏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今后林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议。
阿克苏地区;林果;合作社;产业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之一,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农产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产业组织形式[1]。2013年12月24日—28日,通过对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和新和县林果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调研,分析其在发展过程中制度管理、质量管理、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林果专业合作社今后的发展建议。
1.1 数量迅速增长
2010年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社大约有97家,截至2013年底发展为376家。其中,阿克苏市134家、库车县73家、沙雅县25家、新和县19家、拜城县13家、温宿县70家、阿瓦提县19家、乌什县14家、柯坪县9家,三年内林果专业合作社的数量翻了将近两番。
1.2 规模不断壮大
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社已经由数量扩增向规模壮大转移。2010年1000万以上的林果专业合作社只有4家,目前已发展到20家,占总数的5.3%;500万元以上的林果专业合作社64家,占总数的17.1%;具有贮藏保鲜的合作社27家,申报自治区林果业重点专业合作社15家,占新疆总数的62.5%。
1.3 覆盖范围广
林果专业合作社覆盖阿克苏地区84个乡(镇),合作社数量占行政村数量的28.8%,平均3个行政村有一个合作社,拥有社员2.07万户。林果面积较大的阿克苏、库车、温宿三个县(市)林果专业合作社数量占总数的73.7%,其中:从事红枣的有207家、核桃103家、苹果30家、香梨28家、杏15家、葡萄8家。
1.4 经营灵活可控
林果专业合作社根据行情灵活控制收购数量。例如:2013年9月—10月积温较低,加之座果率的增加,致使红枣商品率有所下降,多数林果专业合作社没有达到预期收购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主要以红枣代加工为主,一般的代加工价格为1.8~2.5元/kg,成本价为1.1~1.5元/kg,代加工的风险小且利润可观,成为多数中小合作社的主营业务。
1.5 促进当地农民就业
林果专业合作社用工季节性强且较为集中,一般合作社用工量较大时达到50~150人,工人工资80~200元/人·d,所以当地农民成为首选对象,增加了当地就业机会,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
1.6 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
阿克苏地区大约有2000名经纪人从事红枣、核桃的收购与销售,有的在当地收购后委托合作社进行代加工,之后大批量销售,有的仅为企业和合作社提供果品收购信息。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发展,有利于密切产销联系,在果品的代收购、代加工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促进了当地果品销售。
1.7 示范带动作用显现
2013年阿克苏地区创建自治区林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5家,规范种植、收购、储藏、加工、销售,其中库车县钟华香梨专业合作社有香梨种植面积达267hm2,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香梨生产技术指导与培训,与农户签订香梨园承包管理协议,完全实现了统一田间生产管理、统一采摘收购、统一储藏保鲜、统一分级挑选、统一包装、统一运输销售,真正实现产销一条龙的经营管理模式,直接带动了当地1000户农民增收,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2.1 管理不规范
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普遍低,对合作社章程的执行力度不够,对于生产资料的统一购买、技术统一指导等方面和一般农民区别不大,只有个别承担项目的合作社会有一些技术培训或肥料补助。合作社的生产、收购、销售、财务管理等工作都是由理事长做主管理,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有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建立成员账户[2]。
2.2 认识存在偏差
片面的认为成立了合作社,政府就应该对其进行项目扶持,有些合作社登记成立后与社员脱离了联系,社员基本不参与或从事经营活动,盈余分配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3],普通社员很难从中获得实惠,导致凝聚力不强。有些合作社主要是为套取项目资金,其数量的增长速度远高于质量的提升速度[4]。据不完全统计,阿克苏地区没有开展技术服务及经营活动的林果专业合作社有120家左右,占总数的32%;140家林果加工保鲜企业中约有30%的企业拥有自己的合作社,基本是以同一个厂子、不同的牌子在运行,以合作社的名义申报资金补助及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以企业的形式对外宣传。
2.3 收购资金短缺
林果专业合作社资产大多在乡村,土地抵押贷款价值不高且贷款额度小,有的贷款额度只占到资产评估的20%,多数合作社信用评级低,内部管理不规范、会计制度不健全、产权治理结构不合理、缺乏抵押担保品等原因,导致林果专业合作社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因此,资金短缺已成为阿克苏地区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制约瓶颈,由于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贷款困难,很多合作社两年前购买的果品清洗、加工、分选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生产要求,造成设备及技术更新迟缓。
2.4 用地矛盾突出
2.4.1 办证困难
合作社土地产权证的办理手续较为繁琐,有些已经生产经营了两三年还未取得土地证,对于没有生产基地的合作社就不能用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土地证办理困难已成为合作社面临的普遍问题。
2.4.2 产权矛盾
多数合作社的设备及厂房建设都是由个人出资建设,而土地产权证只能以合作社的名义办理,不少合作社的理事长也会担心自己拿不到土地的最终产权而没有办理产权证。
2.5 质量管理不规范
2.5.1 分级标准不统一
缺乏专职的质检人员,合作社负责人既是管理者又兼职质检员的工作。一些合作社根据客户的分级要求进行代加工,造成分级标准不一致。10月底,红枣和棉花用工会出现冲突,导致技术工人进一步短缺,许多红枣合作社加工时间只能推迟到11月初,由于在短时间内需加工大量的红枣,造成等级下降,不同合作社生产的同一等级的果品大小及个数各不相同。
2.5.2 包装不规范
合作社收购的少量红枣多数是以大批量销售为主,用自己品牌进行包装销售的仅占10%~30%,且不少企业、合作社的包装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将不符合等级要求的果品以等级果包装进行销售的现象,影响了阿克苏果品品牌的声誉。
2.6 缺乏品牌意识,销售渠道不畅
阿克苏地区376家林果专业合作社中仅有55家拥有注册商标,品牌意识较弱。从市场上的影响力来看,阿克苏地区果品不占优势,因此一些内地客商或当地经纪人委托合作社进行代加工后有使用“和田玉枣”、“若羌灰枣”包装箱销售的现象。从国内外销售情况来看,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社需进一步拓展和稳定其销售渠道,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提高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3.1 加强培训,规范管理
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很难相互交流与学习,政府应拿出资金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当地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在种植管理、果品分级、加工销售、市场开拓及人员培养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健全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管理、财务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在产、供、销等环节做到逐步规范。增强合作社的长远发展意识和专业知识储备,加快合作社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引导合作社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信贷、用地、用水、用电等相关政策,不能过度依赖政府的扶持。
3.2 做好政策扶持
(1)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贷款优先给予支持,针对阿克苏地区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手续,进一步扩大向林果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额度。
(2)完善合作社建设用地的审批办理程序,切实解决企业、合作社的土地证办理难题,特别是在乡镇的合作社的土地证的办理。
(3)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项目资金扶持,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加大对重点合作社的扶持,为延伸产业链、提升林果产业化水平创造条件。
3.3 深入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林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林果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与社员之间的沟通联系,使之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运作规范的示范社给予资金补助,增强其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能力,推动林果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3.4 加强队伍建设,拓宽销售渠道
(1)加快当地农民经纪人营销队伍建设,农民经纪人是农民和市场的桥梁,培育和发展农民经纪人,有利于密切产销联系,搞好产品流通,是有效解决产品卖难问题的关键。
(2)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快果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引导当地合作社及客商在市场内落户收购。交易市场的运行能使销售价格透明,减少中间环节,方便农民掌握市场信息,增加专业技能。
[1]王守坤.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2011(9):68.
[2]彭刚.阿克苏地区农民林果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J].新疆林业,2010(2):16-17.
[3]张晓山.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与面临的挑战[J].农村工作通讯,2009(10):9-11.
[4]谭智心.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探讨—新疆南部地区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1):37-39.
梁刚(1988年3月—),河南淮阳人,大学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果产业化发展工作。
201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