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不少作者来稿中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仍不规范,有的缺项较多,究其主要原因是不了解、更未掌握《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新的国家标准。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体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自2005年10月1 日起实施。借此就新标准10 项中的范围及与旧标准GB7714-87对照所变更的部分作一简介。
1 著录范围 新标准规定了各个学科、各种类型出版物的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的符号、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法。本标准适用于著者和编辑著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2 新标准与旧标准GB7714-87相比,主要做了如下修改:①依据ISO690-2国际标准,增加了电子文献的著录规则。②为了便于理解本标准,在“术语和定义”部分增加了“主要责任者、专著、连续出版物、析出文献、电子文献、顺序编码制、著者-出版年制、合订题名、并列题名”九个名词解释。③为了便于读者利用文后参考文献查找原文献,在GB7714-87著录项目中的基础上增设了“文献类型标志”。④根据文后参考文献著录的实际需求,简化了文献著录规则,删除了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3.1专著”与“3.2连续出版物”中的“文献数量、丛编码、附注项、文献标准编号”4个供选择的著录项目。⑤在“10参考文献标注法”中解决了多项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的著录问题。⑥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著录用符号为前置符,规范了标志符号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