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3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2013年,我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
2013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5855起(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下同),同比减少250起,下降4.1%;事故死亡1069人,同比少死亡265人,下降19.9%。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5%和1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7.6%,非煤矿山下降15.1%,建筑业下降12.3%。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099,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1.2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1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32,分别下降15.4%、16.7%、6.5%和20.96%。全省有12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株洲市、益阳市、永州市、岳阳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衡阳市、邵阳市降幅超过25%;纳入统计的11个行业中有10个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其中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农业机械降幅达70.6%,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工商贸其他下降25%以上。
各类事故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
2013年,全省发生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40起,死亡172人,同比减少9起、34人,分别下降18.4%和16.5%。其中,道路交通23起,烟花爆竹6起,水上交通4起,煤矿3起,建筑业2起,非煤矿山和消防火灾各1起。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市是:常德市5起,娄底市4起,长沙市、永州市各3起。
2013年,全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邵东县周官桥乡司马冲煤矿“6·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人,同比减少4起、61人,下降80%、85.9%,重大事故起数从上年全国第1位后移至第23位。
连续三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13年,是我省历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最好的一年,事故死亡人数最少的一年,重特大事故起数最少的一年。
(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精神。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就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反复强调不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并亲自调研督导,解决实际问题。盛茂林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贯彻措施,并到省委党校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积极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党校。其他省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宣传。省安委办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刻领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化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研判,提高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委书记徐守盛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有一名分管或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连续性、稳定性,市州、县市区调整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和同意。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规定,完善责任制度,主要领导亲力亲为,狠抓落实。省安委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运用目标考核、奖惩激励、责任追究、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督促检查等手段,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组织3.2万个检查组,对23.9万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彻底检查,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5782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建8074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2614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2421家,罚款6761.6万元,排查整改重大隐患10183处。坚持视隐患为事故,严格实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和事前问责,大检查期间全省共集中约谈5批次、21个单位,抓捕犯罪嫌疑人415人,问责工作不力领导干部237人。积极推行“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大检查五步工作法,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式和流程,确保大检查落到实处。
(四)强力推进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年初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直相关厅局领导带队,对23个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打非治违”实行驻点督导、包干负责,明查暗访、现场交办,有效遏制了非法违法现象,减少了事故发生。耒阳市、涟源市、嘉禾县、辰溪县煤矿整治,花垣县、苏仙区、零陵区、慈利县非煤矿山整治,浏阳市、醴陵市、祁阳县、临湘市烟花爆竹整治,云溪区和洪江区危险化学品整治,永顺县和凤凰县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汨罗市、湘阴县、安化县、沅江市、湘乡市水上交通及河道采砂整治,芦淞区和雨花区消防安全整治进展顺利,一批安全生产“顽症痼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继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狠抓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耒阳市等重点地区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启动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年内关闭非煤矿山874家。扎实推动尾矿库综合治理,全年争取国家投入专项治理资金1.56亿元。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和水上安全整治,益阳、岳阳等重点水域运砂船超载得到有效整治。强力推进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修桥涵、封栅栏、保安全”专项行动,铁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烟花爆竹运输、建筑施工、涉氯及涉氨制冷、油气管道、职业危害等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六)广泛开展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两个规定”中心组专题学习,各级安监部门领导讲授安全生产课400多堂,近2万名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宣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制定并大力宣传我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四个“七条规定”,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精心组织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免费印发安全知识宣传年画630万张、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宣传挂图10万张、矿山应急救援常识手册5万本、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标牌7626块、四个“七条规定”宣讲资料2万本,发送安全常识公益短信6000多万条;安全公益广告、“安康杯”、青安岗、职业病防治周等各项宣教活动平稳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改版升级省安监局门户网站,规范改制《湖南安全与防灾》杂志社,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调联动。深入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培训管理、培训质量得到新提升,全年共培训县市区党政领导143人,安全监管人员2716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56731人,特种作业人员62266人,企业班组长49742人,农民工85万人。
(七)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标准,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把关,全省747对煤矿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3103家非煤矿山(含尾矿库114座)、40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6家烟花爆竹企业、2313家工贸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评审,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新增省级示范乡镇99个。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社会化防控机制建设,安监系统直管行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29120家,参保率58.24%,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全面启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力度,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控、烟花爆竹机械化研发及药物性能改良、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稳步推进,科技支撑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12个市州、35个县市区成立应急管理机构,矿山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步伐加快,应急指挥协调和协作联动机制日益健全,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省政府成功组织全省危险化学品长输管线泄漏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全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万余次,应急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年内安监部门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次,启动市级预案43次,出动应急救援115队次、809人次,抢救遇险人员152人,生还23人。
(九)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年内全省共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201起(不包括一般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一般事故181起,较大事故19起,重大事故1起。已经结案196起,共追究责任人员30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1人,追究刑事责任39人;被追责人员中,科级干部49人,处级干部27人。另有1108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邵东县周官桥乡司马冲煤矿“6.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经批复结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十)加快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大胆改革创新,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方式方法,逐步理顺安全标准化建设、安责险推广管理、行业安全监管、示范创建、安全培训、行政审批等体制机制,安全监管工作实效明显提高。启动实施事故调查、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政执法、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宣传教育、培训考试、防灾防损等部分省局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充实人员配备,进一步明晰职能、落实责任、提高效率、形成合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不断完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落实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市县级安监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项目和资金,首批52个重点县配备到位,第二批84个市县配备纳入计划,安监机构执法装备水平普遍提高。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重点支持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和应急救援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十一)狠抓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整改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发文数量同比精简42%,简报期数精减46%,会议经费减少29%。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安监局作风建设23条规定,推行安监机关工作人员“约法五章”,打造“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开展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013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传统高危行业和涉危企业仍然较多,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党政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仍然不能估计过高,随时面临事故反弹的巨大压力。二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仍然重发展、重效益、轻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打非治违任务任重道远。三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县乡基层执法能力偏弱,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适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省安委办组织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了考核结果。主要情况如下:
先进市州:衡阳市、永州市、株洲市、怀化市、郴州市、长沙市、岳阳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
先进县市区:长沙县、耒阳市、华容县、北湖区、祁阳县、零陵区、石门县、武陵区、双峰县、花垣县、汩罗市、望城区、攸县、洞口县、辰溪县、新宁县、武陵源区、洪江管理区、石鼓区、宜章县、湘乡市、天元区、宁远县、沅江市、娄星区、永顺县、鼎城区、临湘市、隆回县、茶陵县、汝城县、麻阳苗族自治县、祁东县、芙蓉区、资阳区
先进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防科工局、省教育厅、省地矿勘查局、省质监局、省水利厅、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审计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监狱管理局、省卫生厅、省电监办、省农业厅、省有色地勘局、省人社厅、省监察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
先进企业: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黄牌警告”单位:新化县
“一票否决”单位:邵东县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即: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加强基础工作、基本建设、基层示范创建;突出六个工作重点,即:加强思想引导和宣传教育,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和各项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打非治违”,扎实推进以煤矿整顿关闭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即:确保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确保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不超控,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相对指标继续下降,为加快“四化两型”、“三量齐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注: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上报省安监局数据;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3、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4、铁路事故纳入各市州考核。
附表一:2013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
附表二:2013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