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宋智慧
2013年5月14日8点,宜昌CBD购物中心内一部由二楼上行至三楼的电动扶梯上发生意外:由于该电梯前晚因检修拆除了一块梯板,未及时安装还原,导致一名准备进入沃尔玛超市购物的太婆踩空,坠入电梯内不幸身亡。
2013年12月29日,深圳宝安区一小区发生电梯故障,两名小孩被困,无相关维护资质的保安打开电梯营救时,一名小孩不慎落入电梯井当场身亡。这已经是深圳2013年曝光的第二例电梯事故,之前在5月,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一电梯夹住一名女护士拖行导致其当场死亡。
盘点近年来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一桩桩惊魂悲剧背后,人们不禁拷问——电梯安全,谁来“保驾护航”?电梯维保市场或隐日后之“灾”
当高楼大厦在中国城市拔地而起时,在居民楼、地铁站、商场等场所,电梯已经成为最为普通、应用最广泛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电梯使用总数已经超过250万台,以年均20%的速度不断增长。然而,对于如此庞大的电梯市场,有专家表示出忧虑:“电梯拥有量如此之大,如果维保跟不上,就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甚至会成为日后的一场‘灾难’。”
2013年12月21日晚上8点,记者在省博物馆附近的旺和超市看到,干净的手扶电梯随着顾客的搭乘而缓缓驶动。在电梯第一层搭乘处的左右侧,“乘坐电梯须知和电梯使用标志”赫然显目。记者仔细看了“电梯使用标志”,其中有注册代码、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制造单位、检验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日期、应急电话等。该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显示为“2014年8月”。
而在长沙市步行街“四喜馄饨”使用的电梯情况来看,却有点滞后。该处电梯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13年7月”。
公共场所电梯维保情况不一,住宅电梯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又如何呢?
2013年12月23日,记者来到位于月湖公园处的臧珑住宅小区,小区内各楼栋的电梯干净整洁,都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签,检验日期均在检验期内。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的电梯有专门定点的维保单位负责维修保养,“我们还设有监控指挥中心,24小时有人值班。”
与藏珑小区相比,车站路阿波罗附近的公寓楼、雨花区佳境天城小区等住宅区的电梯管理就没有如此乐观。
租住在车站路公寓楼的张先生反映,他住在这里两年来,从来没见过有人打扫清洁过电梯,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人管,归谁管,“每次出门和回家,一进这电梯就感觉是在坐轿子,摇摇晃晃升降上下。刚搬到这里来时好像还有‘安全检验合格’标签,现在干脆撕掉没有了,只剩下标签的痕迹。”
家住佳境天城小区的刘先生所说的情况同样也好不到哪里去,“一进电梯就‘嗡嗡’直响,有时还会来点小‘过山车’的刺激,找物业沟通很多回了,就是一直没得到回复和解决。”刘先生说,“由于部分电梯安全责权关系不明确,电梯使用中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涉及到多个主体,他们之间责任不清,就会相互推卸责任。”他认为,这样一方面造成管理混乱,另一方面,一旦出现事故,受害者往往也找不到理赔对象而难以得到赔偿。特别是物业公司人员流动性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自身难以对电梯进行维护,只能将服务外包给维保单位。但部分物业单位贪图便宜,选择维保单位时过于偏重价格,或干脆当“甩手掌柜”,对电梯安全不闻不问,出了故障才突击排查一下,留下安全隐患。
湖南省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查电梯安全,首先要看电梯的安全合格标志是否过期,这是判断一部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最直接办法。
而从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的态势来看,湖南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段方英认为,据对大量的事故分析,绝大部分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运行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维保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长沙为例,虽然市内开展维保业务的单位有很多家,但是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很大。另外,救援应急能力差和物业维保资金缺乏也是原因之一。物业单位收费不足,使电梯故障得不到及时修理,又反过来影响物业收费,形成恶性循环。”
据资料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有电梯制造厂家和配件厂近300家,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的单位有几千家,从业人员几十万。为了在有限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各维修保养单位尽显其能、抢夺资源,造成了维保市场混乱、维保质量低劣,直接影响了电梯的安全运行。这些行业内诸多的弊病使得电梯维修和保养始终处在一个不受人重视的尴尬的境地。
长沙市质监局特设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长沙市共有电梯3.7万台,维保监管难度相当大。而该行业存在无序管理、恶性价格竞争、维修站布点分散、专业维保人员缺口大等弊病。“有些电梯维保公司只有2、3个人,‘挂靠’在其他公司,无论从维修保养的质量还是收费等方面,都难以管理。目前大型维保企业对于每台电梯的收费大约在350元/月,有些小公司报价却低至200元/月,甚至更低。如果选择了这些小公司,如此低的报价,不仅不能保证工作质量,还可能在日后面临对方在更换部件时的不合理收费,漫天要价。受到高企的房租、劳动力价格等因素的制约,很多维保企业的布点分散,无法做到快速反应到达现场。电梯安装维保的工作相对苦、累,收入也不算高,因此人员流失量大。此外,有些维保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所雇佣人员有的是无证上岗,或是虽然有证,但是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
不过,专业人士认为,电梯安全问题根源虽然集中在“维修保养”这一环节,但制造单位和主管技术部门的第三方检测和监督也存在空白,“设备检测都只停留在企业的自检和备案阶段,这使得性命攸关的设备检测容易流于形式,引发安全问题。”
此外,从市场角度来看,许多电梯生产商为了获得订单,相互之间互相压价、大打价格战,这造成产品品质的下降,而本地的工商与质监部门由于当地利益的存在,或者生产企业是纳税大户,在执法上也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
国内外“差别标准”是造成一系列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比如,电梯按照标准可分轻型与重型两类,其中轻型的一般应用在人流较为稀疏、负重不多的地方,而重型的则应用在载重多、人流密的地方。按照常理,大型公共场都应使用重载型扶梯,而生产电梯的企业却一直在执行“内外有别”的政策——如果出口国外,就严格按“新欧标”标准生产;如果销往国内市场,则仍按十年前的标准生产。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环节,国内的执行标准上总要“低人一截”。这种“看人下菜碟”生产模式,不仅没有把国民健康放在心上,也让国内电梯生产标准远远落后于国际。
专家建议,减少电梯安全隐患,还要提高电梯制造企业的质量意识,“设立电梯事故发生率排行榜,对于事故发生率高的电梯制造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时设立相应限制,督促电梯制造企业提高设计、制造水平。”
电梯安全出路在哪里?如何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确保有序竞争让行业健康发展?
完善电梯行业标准虽然依旧是监管部门的课题,但可喜的是,2014年1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法》将正式实施,给电梯安全监管戴上了“紧箍咒”。根据规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由原来的责令限期改正变为直接处罚。如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最高处以200万元罚款。“原来是一种法规,现在是一种法律,是强制执行的,责任更加明确。明年还将正式推行电梯首负责任制,谁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谁就是电梯首负责任人。”段方英解释,“监管部门发放电梯使用标志,明确标示出电梯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而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长沙市也有望通过立法来规范行业内的系列问题。《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通过之后,将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事故的受害者追偿对象将更为清晰。当发生电梯事故或者故障造成损失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先行赔偿受害者的相关损失,然后再向对事故、故障发生负有责任的电梯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等相关单位追偿损失。还将对电梯的退出机制进行明确。如外地有规定,在用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并在之后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评估。
此外,有专家建议,整治电梯安全隐患 ,还应尽快出台电梯报废实施细则,及时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梯报废,及时更新相关零部件。“我国电梯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上世纪90年代安装的电梯,有的使用时间已超过20年了。但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规定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导致大量老旧电梯还在带病运行,增加了电梯事故的发生率。”
◎责任编辑/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