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爱民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因此,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是农机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013年,台州市路桥区农机总站根据有关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的规定,并在借鉴兄弟市(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了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首先,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区农机总站充分发挥镇(街道)农机员的作用,对全区45000多台农机予以分门别类的统计、登记、备案;同时积极做好免费实地检验政策的宣传,使农机手们认识到实行免费实地检验的重要意义,以提高农机手参加实地检验的自觉性。其次,制定可行的实施细则和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农机检验是项对技术要求十分严谨的工作,通过对实施细则的制定,明确了检验标准,为高标准地做好检验提供了重要保证,通过人员培训更保证了对检验标准的严格执行。最后,稳步推进检验工作。由于实行农机免费实地检验人少、点多、面广、量大,总站积极发挥一线农机员的作用,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分组,选择在农机相对集中的农机合作社、农场、种植基地、农机大户等场所进行,有条不紊地推进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对检验合格的,发放统一的检验合格标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路桥区通过实行农机免费实地检验,一是促进了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升了农机监理服务能力。在检验实施中,镇(街道)一级农机员的参与壮大了农机监理队伍,增强了农机监理力量,为增强农机服务功能,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提供了保证。二是强化了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消除了事故隐患。通过调查摸底、登记、检验、排除隐患、建档、年度免费定期实地检验等一系列工作,全面掌握了农业机械拥有数量、使用年限、技术状态。三是提高了农业机械上牌率、检验率和机手的持证率。通过上门登记、检验、上牌、技术服务、就近设点培训,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机手,使机手们能理解支持并配合检验工作,并能主动办理农机牌证和检验的相关手续,切实提高了全区农机上牌率、检验率和农机驾驶操作手的持证率。
路桥区农机总站在实施农机免费检验过程中,暴露出了以下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提高。
(1)农机监理部门人员偏少
路桥区农机监理站现有农机监理员5人,负责管理全区范围内的农业机械。农业机械数量大,分布广而散,加上农业机械使用受季节性影响和检验受集中方式限制,只靠区、镇(街道)农机监理员来开展这项工作有很大的难度,这对检验的质量和服务的效果难免产生影响。
对策: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机监理员、农机协管员队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由区农机监理员负责检验;其他农业机械由镇(街道)农机监理员负责检验,村农机协管员协助检验,检验结果报送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
(2)检验装备设施落后
2010年,农业部为路桥区农机总站配备了一台移动式农机检测车,改变了以往农机检验仅靠“手摸、目测、耳听”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检测质量,更好地方便了农机手;但实行免费实地检验,由于受场地、道路限制和点多、面广等因素的制约,且检测设备沉重、技术要求高、安装繁琐、搬动不易,实地检验只得又用老办法。
对策:针对农机种类繁多、技术性能多样化的特点,应当引进先进的检验设备,特别是轻便、微型、易操作、便携式的检测设备,摒弃仅靠手摸、眼看、耳听的传统老方法。
(3)法规体系不够健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虽对农机免费实地检验提出了要求,但并未规定对不参加检验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致使部分农机手对免费检验抱着可检可不检、甚至无所谓的态度,这给农机安全工作带来了重大隐患,更增加了农机免费实地检验的实施难度。
对策:对现行的法规予以进一步的完善,要将实施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列入法律条文,对消极检验或不参加检验者予以惩处,或在实施农机补贴、作业环节补贴等方面予以严控。
(4)检验标准缺乏依据
在路桥,由于一些老式插秧机、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等年代久远,当时的生产企业或撤销、或转型、或倒闭,其检验参数无从把握,这给统一检验标准带来了许多困难。即使是对现行机械的检验,也主要是凭日常经验,对照常规的、主要的几条标准执行,并未制定出明细的、具体的检验细则;且没有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检验并没有很强的说服力。
对策与建议:制定相关的法规,对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标准,以及如何检验作出明确的规定;或聘请农机专家、企业的技术顾问担任检验员,使对农机具的检验更具说服力。
(5)部分农机陈旧老化
路桥区部分农机存在超期服役现象,有的农机还存在功率小、陈旧老化、故障频繁、油耗高、作业效能低、作业质量差等问题,种种不利因素制约了全区农机化的发展,增加了免费实地检验的难度。
对策:研发大功率、环保节能的新型农机具投入使用,加大农机报废补贴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