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德理
高等学校专利技术运营机制研究
程德理
我国高等学校专利转化率低,浪费了资源。探讨阻碍高校专利运营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大学的社会功能及其运转机制决定了大学教师的非市场化行为规则。提高专利质量和完善管理机制是提高转化率的关键因素,构建制度、机构、平台相互支撑的三位一体的高校专利运营模式。
专利运营 体制改革 机制完善
高等学校具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先进的科研平台,产生了大批的科研成果。在五大专利权人中,以“高等学校”为专利权人的有效发明专利占我国全部有效发明专利的11.5%a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工作及综合管理统计月报》。http://www.sipo.gov.cn/tjxx/,2014年3月5日。(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仅次于企业,位居第二。为了转化这些专利技术,很多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各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很低。2011年,美国著名高校斯坦福大学当年专利的许可量占申请量的40%,同年我国清华大学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28项,占当年申请量的0.5%,b许可量相差80倍之巨。
(一)高校专利技术运营机制的研究现状
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转化率低的情况已经广为知晓,但是造成这种情况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国内外学者从多方面进行了探讨:Graham RichardscGraham Richards.Creating Businesses from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Harriman House Ltd., Petersfield (2009).系统地介绍了牛津大学的专利技术的商业化活动,提出技术主导型大学的社会责任。Kazuyuki MotohashidKazuyuki Motohashi, Shingo Muramatsu.Examining the university industry collaboration policy in Japan: Patent analysis. Technology in Society 34 (2012) :149-162.和Thomas HellmanneThomas Hellmann. The role of patents for bridging the scienceto market gap.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Vol. 63 (2007) 624-647.等通过定量研究提出大学的专利技术转移要重视质量及技术的引领作用,强调了技术转移办公室在运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文家春、朱雪忠f探讨了政府资助专利费用对我国专利制度运行产生的补充激励和优化专利产出的积极效应,以及刺激专利产出的“泡沫”增长和扭曲专利功能的消极效应,并相应地提出了对策。何炼红、陈吉灿g何炼红、陈吉灿:《中国版“拜杜法案”的失灵与高校知识产权转化的出路》,载《知识产权》2013年第3期,第84页。把我国的《科技进步法》与美国《拜杜法案》进行比较,指出中国版的“拜杜法案”并没有发挥其特有的作用,根本症结在于我国缺乏相应的制度运行环境,提出推进高校法人化改革使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以发明人为主体完善职务发明的权属界定和权利行使规则。王晶喆h 进行了中美两国政府知识产权能力对比分析。还有很多学者均对我国高校的专利技术运营提出见解,近年来研究比较多,但是多实然到应然的分析方法,并没有揭示高校运营不畅的根本原因,本文借助问卷调查和分析试图作些探索。
(二)专利技术运营实践探索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究竟在哪里?2014年初,北京市政府经过一年的调研和论证,最后得出三个影响高校专利技术转让的因素:一是科技成果的有形资产管理方式限制了技术转化的活力;二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对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力度较小,激励作用有限;三是产学研协同不够。根据调研的结果,北京市颁布了针对市属院校的文件《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因其由10条构成,简称“京校十条”),“京校十条”针对以上提出的主要问题出台了非常优厚的转化政策,如赋予单位对专利备案自主处置权,发明人和转化人收益比例提高到70%等,在业界得到很大反响。
但本文认为,除“产学研协同不够”这个老大难问题外,其他两个问题并不是制约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根本原因。
第一,专利权归属问题不是制约转化的最关键因素。2006年财政部文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置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但是2007年和之后的法律规定都界定知识产权归属:科技部、财政部文件《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第1条规定: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科技进步法》第20条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同时,问卷调查显示,77%的老师不十分关心权利归属问题,都认为权利归属大学“理所应当”。一些老师认为,发明专利权归属个人并非是件好事,在社会认可方面,高校作为权利人更会得到认同。
第二,发明人收益比例低也并不一定是导致转化率低的关键因素。美国、日本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时给发明人的比例也不是很高,斯坦福大学许可费用的28%归发明人(许可费用的85%由发明人、院系、学校均分);i胡冬云:《美国AUTM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启示》,载《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年第1期。威斯康辛大学技术转移许可收入的20%归发明人;东京工业大学许可收入的30%归发明人。同时,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85%的老师认为30%的收益比例“可以接受,只要能够转化就行”。其实,目前高校在收益比例方面已经很高了,同济大学许可和转让费用均以横向课题进校财政,除去24%的学校管理费外,其余76%的资金均由发明人个人分配。但是学校的转让许可比例依然很低。
(一)制约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体制因素
1. 高校的定位注定大部分成果脱离市场
目前我国高校的定位基本上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老师要完成的第一要务是“教书育人”,学校的各项考核也是把授课水平和基础研究作为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重点。在高校里,专注于实践和应用的人往往属于“不务正业”之流,各类人才申报、人才成长的机会都不会眷顾于他们。
就专利技术来说,理想的情况就是老师在进行研发时不仅要专注于技术,还要了解市场的需求、市场的走势,之后还要考虑申请权利的范围等技巧和各项法律政策的规定。这样研发出来的专利技术可能会是市场需要的,权利范围合适并且符合法律规定。这是一个理想的情况。但是老师的实际工作并非如此,学校要应付各类考核与评估。校方很自然地把各项指标都要加在教授头上。教授要应付各类任务,完成无数项指标,有些指标如教学事宜完成不好工作都保不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老师没有精力也不擅长去从事技术转化事宜。教育部网站至今还把专利数量作为学科评估的指标j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xksppm/xkxgwj/26589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2月28日。。这样的指标反映在学校的专利工作中就是各种鼓励获得专利数量的优惠政策。
2.对专利本质的理解偏颇
“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是很多高校教师没有理解专利的本质。很多大学老师把获得专利授权看作是一个最终成果,不知道专利的利用与开发才是最重要的,否则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而我国目前的大学人才成长的体系中每一个环节均仅重视专利数量。高校教师从进校工作开始,要经过讲师、副教授、教授、杰出青年、长江学者、千人计划、院士等成长过程,谁能在这条线上走得更远,谁就会被社会更认可。“专利数量”在这些头衔的申报表中均占据了一席之地,一般是处在与高水平论文并驾齐驱的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激发了老师提高专利数量的积极性而忽视其运用。
3.科学研究体系的基础性弱化了专利应用
大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科学研究,而科学研究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其研发的专利技术难以转化。在科学研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国家财政资助项目,基础研究均占主导地位。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战略导向是“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前沿、更加侧重人才”k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指南》,2012年12月。,其定位基本在基础研究,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具有很大的不同。基础研究偏理论而且超前性强,离市场较远,这也造成了专利技术的不易转化。但是这些项目在申请时有“预计专利数”就容易被批准,结题时有专利授权或者是申请数容易结题。这样,教授很自然的尽量申请专利以满足课题需要。而专利的价值如何以及能否转化成为次要考虑的事情。
(二)制约高校专利转化的运营机制因素
1.现行专利政策不利于专利技术转化
目前几乎所有高校专利申请费用和前三年的维持费用均由学校或地方政府统一支付。这些免费的政策严重弱化了教师的责任心。使他们在申请专利时不再考虑成本,而仅考虑数量。同时高等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申报与结题、毕业生户口申请中十分重视专利数量,使师生一味追求专利数量,将不太成熟的创新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提前暴露了研究的核心内容,进而有被盗用和再研发的危险。
2. 高校专利技术管理机构不适合专利运营
高校教师在目前的体制下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专利技术以外的商业市场、法律问题以及专利申请技巧,而这些又是高质量专利产生及转化的前提。这时,如果能够有一个机构去帮助教师获得商业、法律、经营等方面的知识技能,那么专利技术就能够更接近市场,权利范围适中并合乎法律规定。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又很少关注这类机构的建设。我国高校大部分专利管理机构都是行政管理机构,提供不了这种技术、法律、商业的复合服务。知识产权是一个技术、商业、法律的复合领域,而目前公权力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很明显不适合这样的发展模式,高校的专利运营机构基本上都不参与转化的利益分配,转化人员的待遇等同于一般行政管理人员,这样无法激发转化人员的积极性。而美国高校转化办公室一般分享15%~40%转化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收益比例和权利归属不一定是制约专利技术转化的关键因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专利和有效的运营机制才是提高专利技术转化的关键原因。为此需要建立一种机制解决好三个问题:建立一套良好的制度,能够使一批高质量专利运应而生,激发发明人积极性;建立一个机构,能够整合资源,激发专业专利管理人员积极性;建立一个平台,能够保证信息畅通,约定发明人、学校和政府的职责。通过创新制度、理顺机构、构建平台形成三位一体的运营机制(其中风险投资的作用本文不作主要论述),为转化解决好方式、方法、制度的耦合问题,使专利技术转化工作良性运转(见下图)。
高校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模型图
(一)建立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1. 调整政府的“指挥棒”
如前所述,指标就是指挥棒。指挥棒指到哪里,高校及老师就会走向哪里,因此,国家层面的政策急需调整。在各类评估时,不能仅仅只看专利数量,应把专利的价值、专利的转化作为指标,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可以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水平。特别是教育部这样关系高校发展的主管部门,更应调整评估考核指标。各类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中不要仅仅把所获发明专利数作为指标,至少应该考虑专利的维持期限(如果需要设专利指标的话)。高校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对高等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和工资、奖励制度。
2.加强对政府资助项目专利转化的考核
建议在项目审批时可以优先考虑前期专利或技术转化的情况,对技术转化好、专利价值大的项目优先资助。同时,在下发项目时,考虑一些应用研究的课题,使他们的研究成果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应当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落实项目成果广泛应用。
3. 调整专利管理和资助政策导向
专利法实施以来,为了鼓励创新,我国实行了对高等学校和事业单位资助申请和维护费用的优惠政策,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专利制度已经广为知晓,专利意识也普遍加强,是转变资助政策的时候了。可以考虑改申请资助为转化资助,减弱专利数量本身在各种评估中的份量,地方政府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时应综合考虑专利质量、专利产业化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各项指标。
(二)完善市场导向的运营机构和信息平台
1.设立(准)商业化的专利运营机构,采取商业化运营模式
专利转化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高等学校需要设立一个商业化运营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利较多的学校可以独立设立技术转移机构,而专利较少的学校可以联合设立或以外包方式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考虑到高等学校的事业单位属性,可以尝试准商业化模式,即学校支持与自负盈亏相结合,学校设立初创基金或可以投资入股。在资金运作模式上采取“收支两条线”与“自收自支”相结合。机构在运作模式上实行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是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而不是简单的行政管理工作。经理对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汇报专利转化的情况。
2. 采取全过程管理,提高专利质量
专利质量影响着专利转化的效率。要提高专利质量需要采取全过程的管理,所谓全过程是指从发明披露开始,在专利申请、修改、授权、转化的各个阶段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在研发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和教师一起进行文献检索和市场分析,了解和跟踪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趋势;申请时,对专利的可行性、商业应用前景、技术竞争优势进行分析评估,对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争取更大的权利要求范围;在专利授权后,帮助发明人尽快投入中间试验环节,逐渐测试产品的技术成熟度;实施转化时,要重点分析产品的市场状况,熟悉行业中公司的运作状况以及需求,对目标公司进行推荐,帮助他们进行市场评估并做好谈判工作。
3.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架起政产学研合作的桥梁
信息平台建设可以分为校内平台建设和校外平台建设。校内平台建设主要用于建立全过程的专利管理信息平台,设置从发明披露到跟踪、产业化全过程管理平台。教师申报、专业人员跟进,适时沟通洽谈。校外平台建设主要解决产学研结合问题:学校和政府联合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架起校企政中介的桥梁,确保信息畅通应是政府和学校的职责所在。
高校知识产权转化有其特殊性,对于高校的专利转化情况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提高运营效率,既需要从国家层面的政策开始调整,也要从运营机制上进行完善。教育部及国家项目主管部门要调整在考评和审批中仅注重数量的专利政策;管理机制上实行专利的全过程管理以提高专利质量和转化率,为此需要建立准商业化的机构和运营模式。
There is waste of resources due to the low proportion of patent transfer in China. This article reveals the problem and its reason of obstacles in patent operation, indicates that the non-market behavior rules of faculties is determined by the social function and operation system of university. The key factor to improve the transfer proportion is to improve quality of patent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construct a pantent operation system which contains institution, organization and platform which are assisted with each other.
patent operation; structual reform; system perfection
程德理,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2 & ZD 073)”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面向创新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1BGL002)”资助,为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