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殿君
伪物称“赝”由来久远,这个“赝”字最初确与“鴈”(今作雁)有关。要弄清它的来龙去脉,还真要在存世的典籍中去找寻它演绎定格的蛛丝马迹来。
《韩非子》“说林下”篇记载当时各诸侯国争雄攻伐的史事。其中有一则称:“齐伐鲁,索谗鼎(鼎名,国之重器。一说禹铸九鼎于甘谗之地,故名谗鼎),鲁人以其鴈往。齐人曰:‘鴈也,鲁人曰:‘真也。”从这则史料的双方辩白的时空和语境分析,齐国人认为是“鴈”(赝)鼎——即伪货,鲁国人认为是真谗鼎。这恰好证明春秋至战国时期“鴈”字已有了“伪物”的义涵。
到了战国时期,我国的铸铜和冶铁业发达,促使中华大地向农耕社会迈进了一大步。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祖先驯化野生禽类技术已为世人瞩目。进化论学者普遍认为家鹅是由野生雁类驯化后的禽类。有信史记载战国时期王公诸侯席间食鹅鸭已是常菜。《战国策·齐策四》记载:“士三食不得食餍,而君鹅鹜有余食”。意谓士大夫一日三餐变着法吃美味,而诸侯和君王则有吃不完的鹅鸭肉。
东汉人许慎(约58~约147)撰《说文解字》,是公认的中国字书集大成之作。是书未收“赝”字,但收有“雁”字,并兼收“鴈”。在附注中许氏着重点明一笔:“雁在野,鴈(鹅)为家雁也”。意谓这类鹅,是不会飞的鸟类。
到了唐朝高宗显庆四年(659年),李延寿撰《南史》八十卷,首收“赝”字正式入史书,其假货、伪物的义涵已广为人知。据《南史·戴法兴传》载:帝(系孝武帝刘骏)尝使愿儿(贴身差役)出入市里,察听风谣,而道路之言,谓(戴)法兴为真天子,帝为赝(傀儡)天子也。
这个戴法兴(414~465)系南朝宋权臣,会稽山阴(今绍兴)人,出身微寒,少卖葛布谋生,善投机,后为官府小吏。宋孝武帝时,他任南台侍御史,执掌内务,权倾朝野,为贫贱之人一步登天得志便猖狂的代表人物。但他的结局十分悲哀,遭罢官后被赐死。
唐代大诗人、文学家韩愈的《崔十六少府摄伊阳尉以诗及书见投因酬三十韵》是生活气息极浓的诗。这是他与好友的唱和之作,内称:“蔬蕵(晚饭)要同吃,破袄请来绽”,还经常弄些野味品鲜,高兴时“隔墙闻欢呼,众口极鹅雁”。吃的次数多了,韩愈在野味中“居然见真赝”。意思是酒喝多了,稀里糊涂把鹅当雁吃了,才解嘲地作诗说“居然见真赝”了。
北宋名臣欧阳修撰《寄生槐》抒发胸臆说:“方其荣盛时,曾莫见赝”,意谓寄生槐善攀附,它生长茂盛时,依靠槐树的枝干生腾发达,很难辨认它的假槐面目。
南宋高宗赵构撰《翰墨志》云:“然右军(王羲之)在时,已苦小儿辈乱真,况流传历代之久,赝本杂出,固不一幅”。这是名人将作伪的书画艺术品称作“赝”品较早的一位。又,南宋文人楼玥《跋汪季路所藏修禊序》诗:“赝本满东南,琐琐不足呈。”上述二则史料证实,当年两宋时期的书画、古玩市场,伪物随处可见,所以高宗和楼氏才有“赝本杂出”和“赝本满东南”的喟叹。
“鴈”、“雁”二字早在春秋或稍晚时是通用字。突出的例子有《礼记·月令》云:“雁北乡,鹊始巢”,是说候鸟大雁春天由南往北迁徙时,喜鹊开始筑巢繁育后代。再后来“鴈”专指驯化的鹅类乃系约定俗成。
对此事,明末清初的文字学家黄生也有一解。他于所撰《义府·卷下》释字义中云:“赝,当读为伪,古字音近而借用。古为读如讹。又古义之所谓鴈,即今之所谓鹅。疑古鴈正作鹅音,则鴈伪之声,可通转矣。”后来的许多注家认为黄生之解“颇具见的”,认同古代之鴈驯化后称鹅,即不会飞的雁类。从音韵学角度审视,“讹”与“鹅”谐音,这就为雁一鹅一讹的联姻划出了演绎、定格的路线图,从而加重了“赝”为伪物的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