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御史刘墉办案

2014-02-28 11:42
人民公仆 2014年5期
关键词:亏空国泰乾隆皇帝

■ 焦 利

左都御史刘墉办案

■ 焦 利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初四,左都御史刘墉忽然接到皇帝的圣旨,命他与和珅一起,到山东调查一桩大案。

这个刘墉,就是传说中的“宰相刘罗锅”。不过,这个刘墉一生并没有当过真宰相,顶多只是官居大学士,享受宰相的同等待遇而已。不过,刘墉虽然没当过真宰相,但是,他现在的职位,让真宰相见了他,心里也敬畏三分。为什么呢?因为刘墉现在掌管的是大清国的都察院。大体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监察部吧,不过,比中纪委、监察部职能要更多一些。都察院是清代的最高监察机构,与六部平行,直接归皇帝领导,专门负责监督百官,激浊扬清。除皇帝之外,上到王公贝勒,下到百官小吏,它都可以纠举弹劾。

刘墉因为在湖南巡抚任上工作出色,有“阎罗包老之称”,就是被老百姓誉为像包公一样的好官。所以,乾隆四十六年,刘墉被乾隆皇帝提拔到都察院任左都御史,就是都察院的一把手,大体上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长或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吧。

刘墉被乾隆皇帝提拔到都察院当左都御史,显示了乾隆皇帝整肃吏治的决心。刘墉也深感自己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肩上的担子很重啊!

刚上任没多久,刘墉就遇到大案要案了,而且是一件让乾隆皇帝非常重视,让刘墉自己非常纠结的一个大案。那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呢?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江南道御史钱沣弹劾山东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山东巡抚国泰和山东布政使于易简贪纵营私、勒索下属,导致山东历城等州县出现巨额亏空。

钱沣是云南昆明人,非常正直,以直言敢谏著称,号称“铁面御史”,又因为擅长画马,而且画的马都是瘦马,所以又被人称为“瘦马御史”。

虽说钱沣是刘墉的下属,但钱沣弹劾国泰、于易简等人,刘墉却并不知情。因为,根据清代监察法的规定,名义上监察御史隶属于都察院,但是,每位御史都有非常大的监察自主权,每个御史都可以按照职权自行监察百官,同时也可以互相监督,互相纠举。而且,弹劾的奏章都是封章密劾,直达御前。直接就送给皇帝看了,不需要通过上级层层上报。所以,直到皇帝命令查案的圣旨下达之后,刘墉才知道钱沣弹劾国泰的事情。

这个案子对刘墉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考验!因为他们要查的这两个案件当事人,一个比一个来头大,一个比一个有背景。

山东布政使于易简是大学士兼军机大臣于敏中的弟弟。于敏中光在军机处任职就将近20年,门生故旧满天下,无论朝中还是地方,到处都有他的亲朋好友,虽说三年前去世了,但关系网还在,于易简还享受着这个关系网带来的种种好处。

至于山东巡抚国泰,那后台就更硬了。此人是乾隆皇妃的伯父,也就是皇帝的伯丈,皇亲国戚呀!

正因为如此,乾隆皇帝对国泰、于易简被参之事非常重视,

立即下令军机大臣传讯钱沣,了解虚实。钱沣说,山东巡抚国泰经常以采办贡品之名勒索下属,遇到下属提升调补的时候,还经常索取贿赂,以至于州县官们不得不挪用库银,搞得许多州县的库银都亏空了。军机大臣问钱沣是听谁说的,钱沣说,这事我早就听许多人说过,也跟一些在山东做官的人和山东本地人打听过,陆续知道了这些情节。因为人数众多,一时记不起姓名啦。但我知道历城、章丘等州县库银确实有亏空,所以才敢参奏。

那么,钱沣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乾隆决心弄个水落石出。

所以,四月四日,传讯完钱沣之后,乾隆立刻下旨,命管财政的户部大臣和珅、都察院左都御史刘墉以及工部侍郎诺穆亲和御史钱沣,率领相关随员即刻离京,名义上是前往涿州、德州、江省一带查办案件,实际上驰奔山东,调查巡抚国泰等人。

这个案子对于刘墉来说,真的非常棘手。不仅因为国泰等人的来头很大,而且因为这个国泰与和珅的关系还非常好,交往密切,国泰的夫人就是和珅的干女儿。而和珅呢,现在是领侍卫内大臣兼户部尚书,正一品。刘墉这个左都御史是从一品,官阶在和珅之下,所以他们这个调查组的组长是和珅,尽管刘墉比和珅大30多岁,也只能屈居副组长了。

在这种条件下,刘墉要想把案件查清楚,谈何容易!不容易也得查呀!那么,刘墉等人是如何查案的呢?

四月八日,调查组到达济南。山东巡抚国泰率手下司员到济南城外迎接钦差大臣。按惯例,钦差大臣路过的时候,当地官员都会热烈欢迎,热情接待,吃喝一番,再热烈欢送。但是,这一次,气氛却不太一样。钦差大臣们并没有和国泰寒暄客套,而是直奔济南府所在地——历城县城。

一到历城,调查组首先调出县库印册,相当于账本吧,盘查账上记录的县库存银及存粮数。然后,打开银库,盘查核对库银。出乎意料的是,库银数量没少,并无亏空!

难道是钱沣的信息有误,冤枉了国泰?还是有人做了手脚?

关于盘查库银的详细情况,历史记载有不同的版本。

一种是《清史稿》的版本。这种版本流传较广,许多学者,包括“百家讲坛”的纪连海老师在讲到国泰案的时候,都采用了这个版本。按《清史稿》的记载,对于如何盘查银库,和珅首先定出的办法是,不必全部拆封,抽查数十封,没有短缺就可以了。目的在于保护国泰。随从们抽查了十几封存银,发现都没有短缺,于是,和珅就命令停止盘查,回馆舍。但是,钱沣认为这样查不清楚,建议封库,明天过来再彻底拆封,逐封详查。刘墉呢,坚决支持钱沣的建议,于是就封了银库。第二天,来了个全面彻底大排查。结果发现,库存的银子成色不一,许多是杂色的市银,而不是标准的官银。于是询问看守银库的库吏,才知道这些杂色银都是临时从商家手里借的,用来顶补库银亏空。于是,钱沣命人在全城张贴告示,让出借银子的商家赶紧前来领取借出的银子,来晚了银子就“封库入官”了,也就是归公不还了!这下,看到告示的商人们纷纷前来领回银子,一下子,“库藏为之一空”。库银亏空的事就这样真相大白了。

这个版本听着挺传奇的,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很值得推敲。你想,和珅哪能那么听钱沣的话呀?即使刘墉支持钱沣,他也完全可以坚持己见。因为他是调查组的组长呀!

所以,我觉得还是第二个版本更可信一些。

这第二个版本来自乾隆朝的档案中有关国泰案的奏折和被查官员的供词。根据和珅、刘墉在四月十一日写给乾隆皇帝的奏折里所说的,刘墉他们一到历城就对县库“彻底盘查,按款比对,逐封弹对” (注意,不只是抽查十几封),结果发现,历城县库银虽然数量不缺,但其中颜色掺杂不一,便怀疑有挪移掩饰的情况。于是,就审讯了山东布政使于易简。这个于易简咱们前面提到过,他也在钱沣弹劾的名单之中。说他和国泰狼狈为奸,共同受贿。作为布政使,于易简主管全省的财政税赋,库银的事,他应该最清楚。

据于易简交代,国泰听说钦差要来,就对于易简说:“我有各州县变卖物件的银子,在济南府里。历城现有亏空,叫历城知县郭德平挪动顶补一下。”于是,于易简就让历城知县郭德平从济南知府冯埏的府库里要去4万两银子,弥补历城库银亏空。

看来,历城县库银亏空是确有其事,钱沣的举报得到了证实。但是,还有几个问题令人不解:

第一,为什么国泰会赶在钦差到来之前来个“乾坤大挪移”,匆忙掩盖历城县的亏空?莫非他能掐会算,提前就知道钦差会来山东调查?

第二,国泰用来掩盖历城县亏空的“各州县变卖物件的银子”又是一笔什么样的收入呢?

咱们先来研究第一个问题,国泰为什么能赶在钦差到来之前掩盖亏空。国泰又不是神仙,当然不可能凭空预测到钦差查库之事。他之所以急忙掩盖亏空,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提前知道了消息。那么,是谁把这一重要消息透露给了国泰呢?

关于这件事,也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清稗类抄》等书所记载的,说给国泰报信的人是和珅。和珅在接到调查国泰的圣旨之后,在同刘墉、钱沣等人赴山东查案之前,先派家人给国泰通风报信,让国泰早作准备。而且,非常戏剧性的是,这个送信的家人还被钱沣截获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钱沣并没有和刘墉等人一同上路,而是微服先行。走到京郊良乡的时候,看见一个“豪仆”骑着一匹快马,也路过此地,豪仆就是豪门家仆,大户人家的仆人。钱沣看到这个“豪仆”,就上前问他是谁呀?从哪儿来?到哪儿去?等等,得知这个人是和珅的家人,到山东去送信的。过了两天,钱沣在路上又碰到这个家人从山东返回,于是就将其拿下,并对其搜身,搜出了国泰写给和珅的信件,其中有许多隐语。由此证明是和珅派人给国泰报的信儿。钱沣呢,立即把此事报告给了乾隆皇帝。

和珅报信这个版本流传很广,尽管故事情节略有不同,但许多文人学者都采信了这一说法,包括纪连海老师在讲国泰案的时候,也说是和珅派人给国泰报的信。

那么,和珅到底有没有派人给国泰送信呢?考察当时审理国泰案的档案材料,并没有人举报和珅给国泰送信之事。如果真的像第一版本所说的,钱沣截获了和珅、国泰的往来信件并向皇帝报告了,那为什么档案里没有记载呢?如果乾隆帝事前就已接到钱沣的奏报,知道和珅派人通风报信,还怎么可能轻易地再派和珅参与此案的查办呢?

据清史档案记载,乾隆皇帝接到钱沣弹劾国泰等人的奏折,立刻让军机大臣传讯钱沣,那个日期是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四日,传讯完以后,立刻就命令钱沣与和珅、刘墉等人,奉旨于四月四日一同从京师出发前往山东,并于同年四月八日到达济南。这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钱沣没有可能事前就单独一人先行,在途中与和珅派去的送信人相遇,并守候其从济南返回途中,进行审问。再说,从时间上看,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无论是骑马、乘船、坐车、坐轿,都不能在短短的四天之内往返于京师与济南之间。而且,和珅那么聪明绝顶的人,

怎么会在这种情况下和国泰书信往来呢?那不是授人以柄,自投罗网吗?

由此可见,世传和珅曾派家仆给国泰通风报信,让他事先有所准备的说法是靠不住的。尽管有些野史笔记写得有鼻子有眼,但是,当时的确没有发现和珅给国泰送信的确凿证据。

如果不是和珅通风报信,那么,国泰到底是如何提前得到消息的呢?这里再给大家讲讲第二个版本。

《乾隆朝承办贪污档案选编》里,记录了国泰案相关当事人的供词,其中,国泰有一段供词是这样说的:“四月初六日,德州驿站传递之保单,得知钦差将南下查案。乃于次日坐轿出城,预办恭请圣安事。在济南府西门,巧遇余弟,头等侍卫国霖由京城派来的家人套儿。”

就是说,四月初六,国泰从德州传来的驿站报单上,知道了钦差要南下办案,所以第二天坐轿出城,准备迎接钦差。碰巧,在济南府西门,遇到了他弟弟,头等侍卫国霖从京城派来的家人套儿。

关于国泰和套儿会面的情况,也由跟随国泰的巡捕供出:“是日,在西门见到一人,年约三十余岁,迎着国泰轿子请安。至于说什么,职等不曾听到。并一见即遣之回京。”

而国泰的弟弟,头等侍卫国霖供词是这样说的:“在门上当差,听说钦差驰驿出京,又听说发了抄,还有一个姓钱的御史跟随同往。……我实在是初四日听见钦差驰驿前往涿州、德州、江省一带查办事件。因我母亲于上月25日起身到我哥哥任上去,有年纪的人行路迟缓,恐怕还在途中,德州是山东地方,倘有干系我哥哥的事,母亲在道上听见害怕,所以差套儿赴山东,与母亲请安。”国霖的意思是说,他在皇宫当差的时候,听说了御史要到涿州、德州等地查案的事。他解释说,因为他母亲前几天到他哥哥那儿去了,就是去山东了,而德州是属山东管的。他怕他母亲听说了查案的事害怕,所以就派家人套儿去山东给他母亲请安。

另据套儿的供词称:“初四日自京起身,初七日到山东省,路上遇见大爷(就是国泰)接钦差,我请了安,大爷问我,你来做什么?我说二爷(就是国霖)打发我来给老太太请安,恐老太太听见钦差来害怕。”

然而,这个套儿并没有到国泰官邸给老太太请安,而是见过国泰以后就走了。

我们把这几个人的供词放在一起看就不难发现:实际上,做贼心虚且具有丰富官场经验的国泰,从驿站的报单得知钦差要到江南公干后,立即预感到钦差此行的真正目标很可能就是济南。要说送信,也是国泰的弟弟,在皇宫当差的头等侍卫国霖派家人套儿给国泰送的信。套儿的到来,印证了国泰的判断并且更加证实了事态的严重。所以,国泰才急忙命于易简把各州县“变卖物件的银子”挪用过来,弥补历城县库银的亏空。

那么,国泰所谓的“各州县变卖物件的银子”到底是一笔什么样的收入呢?

据于易简招供,国泰存在济南知府冯埏处的银子,其实是国泰勒索各州县属员得来的。国泰先是通过于易简要求各州县属员先垫付银子代他购买“物件”,比如贡品或者办公用品什么的,买到以后,他则少付价款。然后,国泰又把低价到手的“物件”另定高价,交各州县属员代他变卖。卖得掉的,算你运气好,卖不掉的,经手的官员也不敢把“物件”退回,只好按国泰所定的高价,自己掏钱买下。钱呢,都交到济南知府冯埏那儿,由冯埏再转交给国泰。

这国泰低进高抛,倒买倒卖,大把赚钱,可把那些州县官们害苦啦!总不能自己赔钱吧,于是,挪用库银的也有啦,巧立名目,把负担转嫁给老百姓的也有啦。把山东省搞得怨声载道。

不仅如此,国泰还在属员提升调补的时候,大肆索贿受贿。不送礼就不给你办手续,你看着办吧!

但是,当刘墉等人审讯国泰的时候,国泰对上述罪行却一概不承认!

而乾隆皇帝对此案有明确的指示,必须“确有实据,方可成信谳”。就是说必须证据确凿才能定罪。毕竟是皇妃的伯父,不能不慎重啊!

怎么办呢?刘墉等人一方面向山东各级官员广为宣传乾隆皇帝的指示精神,即乾隆皇帝在圣谕中说的:“此等贿求原非各属所乐为,必系国泰等抑勒需索,致有不得不从之势。若伊等能供出实情,其罪尚可量从末减。”就是告诉各级官员,皇上知道你们给国泰行贿是迫不得已,如果

你们能供出实情,则可以减轻罪责。一句话,就是坦白从宽。

另一方面,找现任山东按察使梁肯堂了解情况。按察使是主管一省监察和司法的官员,有监督全省官员的责任,是清代整个监察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刘墉等人的辛苦没有白费。按察使梁肯堂说,国泰勒索属员银两确有其事,而且都是由济南知府冯埏经手的。

其他一些下级官员也陆续站出来揭发国泰。有一个叫陈钰成的说,他升任濮州知府的时候,等咨文等了5个月。咨文就是官府的公务文书,也就是公文,相当于现在的请示、批复、任命书、介绍信等等。这陈钰成等了5个月还拿不到咨文,没有咨文没法赴任哪!没办法,只好花1000两银子,买了一对玉插屏送给国泰,这才拿到了咨文。上年陈钰成因公到省里办事,正赶上国泰要人帮费,帮费就是出钱帮忙的意思。只好又凑了1000两银子交到冯埏处。

还有一个叫许承苍的说,国泰要他代买物件,他代购嵌玉罗汉屏一座,花了2200两,国泰只付了1000两,他赔了1200两;后来又代购玉桃盒一件,又赔了1500两。上年国泰要人帮费,许承苍又拿了2000两,交到了冯埏处。

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刘墉等人立刻传讯济南知府冯埏,冯埏对上述情况供认不讳。

审讯历城知县郭德平,他也对从冯埏处挪移4万两银子弥补亏空的事供认不讳。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刘墉等人又让于易简、冯埏、郭德平等人和国泰当面对质。国泰这才低下了高傲的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刘墉等将所查明的情况迅速报给乾隆皇帝,乾隆于是连发谕旨,先是命令将国泰、于易简、冯埏、郭德平等人一律革职拿问。随后又命和珅押解国泰、于易简于5月初到京,乾隆要亲自审问。其余案犯则交给刘墉、诺穆亲、以及新任山东巡抚明兴办理。

4月底,和珅押解国泰等人到京,乾隆亲讯问国泰,国泰俯首认罪。经过九卿会审,判决国泰和于易简“即行正法”,就是死刑立即执行。所谓“九卿会审”,就是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皇帝可以召集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总共9个部门的负责人来共同审理。可见,国泰案在当时是一个特别重大案件。

本来,乾隆还想对国泰网开一面,从宽处理,于是,将“即行正法”改判为斩监候,就是先监禁,待到秋后再处决,相当于死缓吧。

但是,当乾隆皇帝接到刘墉等人在山东后续调查的情况汇报后,他又改变了主意。

原来,刘墉等人在山东继续深入调查,发现许多州县都存在库银亏空问题,全省的亏空加起来竟然高达200多万两银子。乾隆皇帝看到报告是异常愤怒啊!几天后,乾隆即宣布,赐国泰自尽。这下,“死缓”改成“死刑立即执行”了!

读者可能会问,国泰既是高干子弟,又是封疆大吏,俸禄优厚,他们家应该不差钱啊!那他为什么还要这么疯狂地索贿受贿呢?

我想,除了他本人的贪欲无度之外,另外还有两个制度性的原因。

一个就是臣下对君主的“贡献”制度。就是逢年过节,从宗室贵族到部院和地方的各级官吏,都要给皇帝“进贡”。按照常规,每年的新年、冬至、端午、中秋以及皇帝、皇太后、皇后的生日,

臣下都要按时进贡,这些成为“常贡”。此外还有种种临时性进贡,例如一年一度的木兰围猎,要办“木兰贡”,皇帝出巡沿途所经过的地区,当地官员也要办贡。贡品包括各地的土特产、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等,甚至还有西洋贡品。

例如,两广总督李侍尧一向以善于办贡而闻名,一次,乾隆在李侍尧进贡后传谕说:“此次所进镶金洋表亭甚好!嗣后似此样好的多觅几件,再有比此大而好者亦觅几件。不必惜价,如觅得时,于端阳贡几样来。钦此!”意思是说,李侍尧啊,你这次进贡的东西非常好!以后像这样的好东西多找几件,要是有比这还大还好的也找几件,不要怕贵啊!如果找上了,就在端阳节送过来。这种谕旨,对臣子来说,是表扬,更是命令呀!这就促使那些官员们想尽一切办法去搜罗各种新奇的“物件”给皇帝进贡。国泰也得到过这种表扬,乾隆曾说国泰“所办供物较他人为优”,可他哪里知道,那些供物都是国泰勒索属员得来的呀!

另一个就是“议罪银”制度。据说这是理财高手和珅的发明。议罪银又叫认罚银,对官员来说,是比停发养廉银、罚俸更轻的处罚。议罪银没有统一的标准,由犯错误的官员根据自己的过失和承受能力,自报认罚的数量。而这些官员在交了议罪银之后,都要想方设法把这笔钱捞回来,办法之一就是向下属摊派,还美其名曰“帮费”。国泰以“帮费”之名向下属索贿,就是因为他的父亲,四川总督文绶因为工作失误,被革职,并被发往新疆伊犁效力。国泰为救父亲,奏请说愿意交议罪银8万两代父赎罪。获得皇帝批准。后来,从冯埏交出的国泰所收的“帮费”银清单看,国泰所收的“帮费”银正好就是8万两!

所以啊,制度好,可以让坏人不敢干坏事;而制度不好,不仅不能防止坏人干坏事,甚至会让好人也去干坏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泰也是“贡献”制度和“议罪银”制度的牺牲品!

经过前面讲的一系列审讯,钱沣所弹劾的山东巡抚国泰索贿受贿、州县亏空之事已经全部查清。山东库银亏空案的两个主犯都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冯埏、郭德平等从犯也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山东按察使梁肯堂尽管没有参与国泰等人的犯罪活动,但是也受到了降级处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各省按察使是清代整个监察系统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风纪而澄吏治”。就是说,按察使具有监察全省官员的职责,遇到总督、巡抚有不合法的事情,按察使可以“飞章上达”,就是直接向皇帝报告。这样就能对那些坐镇地方的封疆大吏也形成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是,梁肯堂在任山东按察使期间,在钱沣参奏国泰等人之前,对国泰等人的犯罪行为不闻不问,也不上报朝廷,有失“奏事之责”。拿今天的话说,就是“不作为”,就是渎职啊!所以,梁肯堂不仅被传讯质问,而且受到了降级处分,从三品按察使降为四品道员。

而刘墉、钱沣、和珅等人因为这个案子办得好,所以回京之后都得到了嘉奖,特别是御史钱沣,更是一年之内连升三级。

那么,为什么对钱沣的封赏如此厚重呢?这是因为,清代为了督促监察官们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不仅对于不称职甚或渎职的监察官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而且对于称职的监察官升赏有加。顺治皇帝就曾经对御史们说过:“尔等既职司风纪,为朝廷耳目之官,一有见闻即当入告。凡贪污枉法暴戾殃民者,指实纠参,方为称职。……果能如此,则升赏有加,垂名不朽。”

意思是说,你们这些御史既然是负责纠举监察、整肃吏治的,是朝廷的耳目之官,那么,一有关于贪官污吏的所见所闻,就应该立刻报告朝廷。对那些贪赃枉法、祸害百姓的官员能够根据事实进行弹劾的,才是称职的监察官。如果真能这样,朝廷一定大大封赏,让你名垂青史。

在这个案子中,乾隆一方面对渎职的监察官山东按察使梁肯堂严厉处分,一方面对于称职的监察官钱沣大加升赏,就是要让监察官们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正是因为有了从中央到地方这样一整套严密的监察制度,再加上前期执行的情况比较好,所以才保持了清代前期较长一段时间的吏治清明。刘墉一生曾两次出任左都御史,也为保持清代吏治清明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作者为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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