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倩
(河南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新被字句”的心智研究
刘倩
(河南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新被字句”是如今在网络中经常出现的新型的语言形式。该句式的构成主要是因为社会生活需要有一种表达式来表达被涉及或被裹挟的事件,并且沿用了汉语已有的被动句的主要成分及由此带来的“被动”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保留了早前的对不好的事情的指谓。对新被字句产生和用法的解释可以从人们的意识活动作出说明:语言主体根据意向性,选择事件内涵的一部分,形成原初意识,并通过“名动互含”的观念,向反思意识扩展。除此之外,对新被字句出现和使用的讨论还要在心智哲学的视角下,考虑社会认知的影响,其中要重点考虑用例事件和频率效应。
“新被字句”;允准;名动互含;心智哲学;社会认知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新词新句涌现出来。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原已存在的词汇被赋予新义,某些语法和句型结构也有了新用法,“新被字句”就是其中一例,如“优质剩女‘被小三’”、“贵州作家‘被自杀’”,它们大意分别为:她无奈被某(些)人当作“小三”,这可能是某人把她作“小三”娶了,或某(些)人把她看做“小三”(她也许是也许不是);贵州作家无奈被人当成了自杀(他也许非自杀死了也许没死)。这样的“被名词”(被N)、“被不及物动词”(被Vi)的“被字句”式,是中国当前语境下流行的表达式之一。
从形式上看,“被自杀”等用法是违背语法规则的,因而原是不被“允准”的、是破格的。这里,“允准”(license)是句法研究常用的术语,意为“认可”、“接受”,即形象地说是拿到“许可证”。在当今汉语社会,“被自杀”等用法已为人们特别是网媒和日常口语所接受,在当今汉语社会群体大众中拿到“许可证”的同时,也引起了语言学研究者们的关注。据统计,对该句式进行研究的论文大体涉及三个方面:描写性研究,主要涉及对新被字句的构成、语义解释和语用效果的讨论(彭咏梅、甘于恩,2010);外在论研究,主要涉及该句式流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基础的讨论(赵国军,2009);内在论研究,主要对该句式的生成机制进行了剖析,或将其视为词汇与构式互动的结果(王寅,2011),或将其视作词汇语义简单组构产生词性语义矛盾时激活的多维解读方案(熊学亮、何玲,2012),或引入认知语法和构式语法的相关理论,对该句式的可接受性提供了概念上的理据(张媛,2012),或尝试走基于互动-派生分析的精致还原主义,对新被字句的转喻生成机制作出讨论(施春宏,2013)。
和上面的研究相比,本文研究试图跳出构式语法研究的窠臼,也不再将其生成机制和转喻相联系来进行分析,而是在语言运用是基于心智的这一假设的前提下(徐盛桓,2011),来讨论新被字句生成时,语言主体的感觉信息是如何表达的。具体来讲就是从意识活动的过程来审视语言的生成过程,并解读这样一种破了“格”的句式为什么可以被允准,即名词(如“小三”)和不及物动词(如“自杀”)在一定的语境下为什么可以被“动”。在讨论之前,首先来对新被字句的构成做出说明。
新被字句在构成上主要包括“被N”(如“被小三”)和“被Vi”(如“被自杀”)两种形式。
以“小三”、“高铁”这两个名词为例,其放在“被”字后面,可表示为“被N”,“被N”用作句子的谓语,例子如:
(1)通过网络相亲,福州一中年单身女子“被小三”。
(2)农民工“被高铁”,无异逼穷就富。
同“被小三”表达式类似破格的还有不及物动词构成的“被自杀”、“被就业”等:
(3)福州被抛下楼的卖淫女“被自杀”。
为什么“被小三”、“被自杀”是“破格”的?我们知道,现代汉语有被动句式,《辞海》对汉语被动句的说明是:被动句式是用介词“被”构成的表被动意义的句子,如“小张被坏人欺负了”、“他被大家选为劳动模范”等;构成这类句子的一般条件是:主语是受事、“被”字所引介的名词是施事、谓语动词须是及物动词(被Vt),也有“被”字直接用在动词前的,如“他被激怒了”;过去被动句一般表示不幸或不愉快的遭遇,后来使用的范围扩大,如“他被选为小组长”(陈至立,1999:5105)。但是,“被小三”中的“小三”是名词,“被自杀”中的“自杀”是不及物动词,它们都破了原来被动句的“格式”,所以本文称这类的“被”字句为“新被字句”。这里所说的“新被字句”就不涉及 “被Vt”原来“传统”的句式。
笔者根据对网上收集来的近100条“被小三”的语料的统计,结合对一百多例其他“被N”的观察,发现“被小三”意义是:被人作为“小三”(实际当了或被误会为);被人当成了如此,当然是很无奈的。下面是一些例子:
(4)大龄女网恋已婚男,意乱情迷婚前方知“被小三”。
(5)妻子电话里听到年轻女子声音,男子无奈“被小三”。
例(4)为第一种情况;例(5)为第二种情况,但这里有点吊诡:男子为什么会“被小三”?从语境来看,其实不是那男子“被小三”,而是他的妻子听到是年轻女子声音,怀疑那是丈夫的“小三”,即那个女子“被小三”了,因而那男子也就无奈地被误会有个“小三”:这一用法没有脱离上面说的“被误会是‘小三’”义。如果是心甘情愿地插足别人婚姻而主动去当第三者,从例句看,没有说成是“被小三”的。
网上“被自杀”、“被就业”(被Vi)也多达近百条。“被Vi”也是用作谓语,主要意思是“被当成了自杀/已就业”;言下之意,“自杀/已就业”不一定是真的,而是非自杀和未就业就被人说成是如此,当然也是主体(或者若“自杀”死了,则是其他的有关人士,下文不一一另注)感到无奈的:
(6)贵州作家在自己寓所“被自杀”,遗书写得只有小学水平。
(7)白岩松“被自杀”风波刚过,他还活得好好的,眼下陈琳、金多郁是真的自杀了。
(8)网友曝高校帮毕业生伪造就业书,“被就业”成流行语。
(9)高校的毕业生“被就业”:凡是没有签合同的同学一律不给毕业证和学位证。
(10)父亲借儿子的光,居然听了两场古典音乐会,着实“被高雅”了一番。
“贵州作家……‘被自杀’”,他可能死了,也可能没有死,但“遗书写得只有小学水平”透露出要自杀的“遗书”非作家自己所为,意为是被人“当成”了自杀;“白岩松‘被自杀’”,意即白岩松被误会当成自杀了,但句子明明白白写着“他还活得好好的”;“高校的毕业生‘被就业’”,意即高校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无奈地被学校的有关部门当成已就业了;“父亲……‘被高雅’”是“借儿子的光”,可见听音乐会这一高雅行为并非父亲主动。
这些例子表明,无论是“被N”还是 “被Vi”,句子的主语所表示的主体都“被”卷进由N或Vi构成的事件中去,并且有一定无奈的意味,他们都是不同程度地被牵涉到、被裹挟到这些事件中去。
我们所看到的“被N”、被Vi”例子还有(句子略):
名词: 被潜规则、被爱心、被智慧、被中产阶级、被精神病、被球迷、被专家、被富豪、被民主、被全勤、被单位、被特长、被墙(阻止/封闭)了、被代表(每个班选两个代表)、被奥数、被房奴、被孩奴、被啃亲族等;
在名词类里,有一些说法既像名词,又可以看做是形容词,如被和谐、被富裕、被先进、被幸福、被繁荣、被发达、被义务、被高雅等,特点是一般可以表达为“很XX”和“XX起来”,如“很幸福/和谐/富裕”、“幸福/和谐/富裕起来”。试比较:*很潜规则/爱心/智慧/中产阶级/精神病;*潜规则/爱心/智慧/中产阶级/精神病起来(“*”符号表示该表达式未被允准)。下文会说到,当用于“被N”句式时,无论是名词还是像这里所说的“形容词”,都要加以补充完备,所以这里放在一起说。
不及物动词:被增长、被赞成、被失踪、被捐款、被相亲、被学习、被省钱、被花钱、被道歉、被感动、被开心、被进步、被平均、被署名、被娱乐、被卖淫、被鼓掌、被承诺、被长大、被忏悔、被发展、被支持、被代言、被已婚等;
词组:被涨工资、被喝茶(被请去纪委“喝茶”(问话))、被投票、被脸红、被用水等。
前面已经对新被字句的构成及句义做出了说明,那么该句式何以会出现并被大众所认可呢?可以说,新被字句之所以被认可,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新被字句的内在构成有这样的逻辑潜能,因而能被人们所运用;而在外在运用中,语言主体的意识活动又为新被字句被认可提供了深层理据。下面分别展开讨论。
传统的有标记的被动句作为主语受事句,表示的是作为句子主语所表示的主体(以下简称为“主语”)被“被”字引介的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拉扯进一个由这些人或事所主导或至少是由其安排、策划的事件中去,如果“被”字引介的名词省略也是暗含了“被人们/某人”的意思;事件决不会由句子的主语主导,其施动者也决不会是主语,如“他被张三告知”就是作为句子主语的“他”被“被”字引介的“张三”涉及到由张三施动的或安排的一个“告知”的事件里去;“普林斯顿第六任校长约翰·威瑟斯庞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学者’”,就是作为主语的威瑟斯庞被涉及到由没有明说的“人们”所主导和所施动的一件“赞誉”的事件里去。这里事件展现的逻辑是:“被动”就是主语“被”有关事件所“动”,而不是自己所“动”,图示1如下:
图1 “被字句”的逻辑关系
新被字句情况有点不一样。句子主语是被牵涉到一个事件中去,事件是由他人(“被”字引介的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或由“被”字后省略了名词所暗含的人或事)所主导的、安排的、策划的,这一点同被动句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这一事件的施动者却是句子主语,例如“小学生‘被奥数’”是“小学生”被牵涉到一个参加由“被”字后所暗含的例如某补习学校所主导、安排、策划的奥数班去的事件,而参加奥数班的施动者或主事者还是小学生;“张三‘被自杀’”就是张三被涉及到一个“自杀”的事件里去,不管他“自杀”死了没有,“自杀”的施动者就是张三。这就不同于被动句那样的事件展现的逻辑:有关事件的施动者正是主语自己,是主语自己所“动”,如下图2所示:
图2 “新被字句”的逻辑关系
这种情况,使得像“优质剩女‘被小三’”、“贵州作家‘被自杀’”这样的句子,就分别获得我们在“题解”中所说的句义:优质剩女无奈被人当作小三、贵州某作家被人当成了自杀。
这里有两个问题要作些说明:
一、“被N”中的“被”表示什么意思?
“被”是继承了被动句中“被”字的含义:被涉及到一个事件中去。被涉及可以有不同的程度,大体说是从“被认为是”到“被迫是”;因此,“被小三”可能是从“被涉及进一个‘被认为是小三’的事件”到“被涉及进一个‘被迫是小三’的事件”,后者就是被迫当了小三。不言而喻,这二者都隐含了无奈的意味。
二、为什么“N”同“被”连用可以作为句子谓语?
“被动句”(“被Vt”)和新被字句的“被Vi”的谓语都是动词,而“被N”作谓语时的N却是名词。为什么“被N”可以作为句子谓语?
汉语名词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充当句子谓语,如“张三湖南人”;这样的用法相当于“张三是湖南人”,也就是把“存在着‘湖南人’这个集”作为一个事件,并通过“张三是湖南人”这个判断表示张三是这个集里的一员。上文说过,在“被N”中,名词表示一个存在的事件或表示所存在的事件的一部分,如“高铁”、“中产阶级”这样的名词所反映的可以构成一个存在事件:存在着高铁、存在着中产阶级;“精神病”是“精神病人”的略说,就是“存在着‘精神病人’”。为什么可以是这样?这就需要从语言主体的意识活动出发来进行解释。
在“被高铁”一例中,主体首先形成的是对“高铁”这一存在事件的整体感觉。作为一个物理存在,“高铁”有时空、特点、结构、功能等内涵属性。语言主体根据语境,按照语言主体的意向性,选择其内涵的一部分,形成对其的感觉,形成原初意识,并通过人们心智里的“名动互含”的观念(徐盛桓,2001),向反思意识扩展。
所谓“名动互含”指的是人们在复杂整体论思想的指引下对事件认识的一种观念,按照复杂整体论思想,“运动”与“物质”是不可分离的,事件及其相关的运动是一个整体,没有脱离事件而赤裸裸发生的动作,也没有不需要动作的作用而凭空出现的事件;动作是施加在一定事件上的动作,事件的形成和变化也需要动作的作用。所以,从语义上说,名词的语义内容含有表动作的语义成份,动词的语义内容也含有表事件的语义成份(高芳、徐盛桓,2000)。名词概念内涵有四个主要涵项(徐盛桓,2009:7):
(一)结构和位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事物在一个类层级结构里的位置和同类层级结构里其他事物的关系;
(二)特征和属性,对象事物的运动、变化、结构、层次、构成、特征、规律、条件、结果等,这主要是关于该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属性;
(三)生成和来源,对象事物生成的来源,如历史、过程、原因、原料、产生地、方式方法等等;
(四)功能和作用,对象事物的功能、作用、地位、所扮演的角色等。
换句话说,“高铁”就在这四个范畴内展现它可能同有关的动作互相包含,例如“高铁”的功能是可以作为交通工具被“乘坐”;一个“乘坐”的动作也可能涉及像“高铁”这样的交通工具。同理,“小三”、“中产阶级”可以“成为”,“奥数(班)”可以“参加”等。至于在解读的时候特别关注哪一个涵项,那是由语言主体的意向性关照的。在“被高铁”中,“高铁”可以说成“是高铁的乘客”、“被潜规则”是“是潜规则的遭遇者”、“被爱心”是“是有爱心的人”、“被高雅”是“是高雅的人”等等。
具体从意识的角度看,人们运用语言的活动开始于感觉和感受。“语言最基本的性质是:语言是基于心智的;感觉信息的表达是语言运用的基础;语言表征的是心理的表征(徐盛桓,2011:4-5)”。人们的意识是从感知外界事件的物理属性开始的,这就是感觉,从而获得原初意识;“感觉是最简单的心理过程,是形成各种复杂心理过程的基础(《汉英双语现代汉语词典》,2002:632)”;感受则是“接触外界事物得到的影响、体会”(同上),即在感觉的基础上进行回忆、联想和想象,在这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相关意象,这是扩展的意识体验,或称“反思意识”。新被字句的运用从原初意识开始,并需要扩展到反思意识。
因此,“高铁”、“小三”等进入新被字句(如“被高铁”、“被小三”)后,从“高铁”、“小三”获得的原初意识,就被扩展成为一个事件,成为心智中的反思意识:“是高铁乘客=乘坐高铁”、“是小三那样的人=成为小三”。“乘坐高铁”、“成为小三”都是“不及物动词+名词”,因此,“被N”同“被Vi”都是以“不及物动词+事件”进入到新被字句的。
把这两个问题的解释连在一起,就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主语+‘被N’”表示的是:
“{主语‘被’[认为(是N)……迫(是N)]}”;同理,“主语+‘被Vi’”表示的是:“{主语‘被’[认为Vi……迫Vi]}”。
在新被字句里,句义“主语被认为……”、“主语被迫……”两种可能性都存在。在具体语境中到底是哪一种,这要看实际情况。如被中产阶级、被精神病、被球迷、被专家等,被就业、被自杀等,很可能是“被认为”,主语实际上并非如此;被潜规则、被小三等,被署名、被感动、被开心等,则二者都可能。这样,就从新被字句的构成挖掘了它的潜能,一方面它可以继承被动句部分语义内容,另一方面它的构成又为语言运用者的意识从原初意识扩展为反思意识提供了可能,从而充实了语义的内容,为新被字句在当今社会生活的运用提供了语义-语法的条件。
之前,我们已经对新被字句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梳理,并从语言主体意识活动的角度出发,对其被认可的缘由作出了解读。那么,为什么这种破格的结构可以出现并为人们接受,之后还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流行呢?除了从新被字句的内源进行讨论之外,我们还要从社会环境的角度着手,进一步考察社会认知的作用。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不是一个自主的认知系统,语法是概念化(Croft & Cruse,2004:1)”,重点研究了大脑内部语言信息的加工过程,并且认为仅对发生在个体头脑内的个人认知进行讨论就可以充分解释整个语言的认知机制。在这种传统认知观的影响下,人的身体活动和其所处的社会环境被认为是与认知过程不相干的因素,社会认知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语言学家们的充分的关注。
以个人认知为主要关注点的认知语言学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有了极快的发展,同时也为其它学科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一种理论在发展初期,深入其内部来精细地考察它的组成部分和结构是绝对必要的;但是,若想使该理论系统更加充实和完备,就“必须从系统中跳出来,考察它的环境,了解系统与环境如何相互作用”(苗东升,2005:12)。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必须跳出个体所具有的身-脑生物边界,将研究范围扩展至身体这一认知过程的有机承载物,甚至更进一步地将个体以外的社会环境等因素纳入语言的认知研究中来。将这两者合并起来就是“具身的社会认知”(Embodied Social Cognition)。这是一种能促进同种个体间行为应答的信息加工过程,是有益于复杂多变的社会行为的高级认知过程(Adolphs,1999)。对这种认知过程的研究不再将其等同为一系列逻辑的或抽象的功能,而是和身体与具身经验相联系,并将这种联系扩展到个人外部的生物系统中来。所以,我们对新形式的被动句的解读就要从心智哲学的角度,进一步考虑外部社会的作用,将社会认知纳入认知机制的讨论中来。
将社会认知因素引入语言学的研究中,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考虑“用例事件”(usage event)在语言建构中的作用(徐盛桓,2012)。“用例事件”最早由Langacker提出,他用这个概念表示“说话人在特定的环境下,为了特定的目的组装起来的象征表达式”(Langacker,1987:66),之后进一步将其定义为“实际的语音和语境理解”(Langacker,2008:17),徐盛桓(2012)则认为,用例事件特指的是语言主体使用的一个特定的句子表达式所表示的事件,并与之相对,提出还有一类以其自在形态出现的事件,泛指自然或社会存在的一切事件,我们可以称其为事件。因此,一个表达式可以对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简单或复合的事件进行表征和描写,而该语言表达式的具体表征则针对的是用例事件。有用例事件参与的语言的使用过程是这样的:语言主体先在大脑里形成表征外界事件的用例事件,然后用语言符号将该用例事件表征出来。前一个表征过程需要将外界事件分割成一个个或一件件简单或复合的事件;后一个表征过程需要先将分割后得到的用例事件在大脑中加以概念化和范畴化,之后进一步用语言符号固化下来。所以“被小三”的生成伴随着外界自然事件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对形成的用例事件的概念化,如下例:
(11) 黄圣依发威:不想再“被小三”。
首先,对该例的理解离不开外部世界实际发生的事件:“小三”这个词通过互联网流行开来之后表示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借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的人,“被小三”的生成离不开“小三”一词的创生;而结合社会环境,该例说的是某女星不愿意再被狗仔说成是某老板包养的小三,表示只想做一个有佳作的演员。第二,“被小三”是用例事件被概念化后的结果,借由“名动互含”的机制发挥作用。
除了“被小三”之外,对其他新被字句的解读也都离不开社会认知的作用,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和言语背景。对其整体义的理解也要充分考虑语境的限制,例如:
(12) 门诊“被省钱”。
(13) 河北一青年教师“被死亡”,工资被用作招待费。
(14) 草根只适合“被民主”吗?
(15) “红头文件”募捐疑“被慈善”,长沙县称将彻查。
例(12)中的“被省钱”是对现实社会中,门诊收费过高,百姓经济负担加重这一事件的表征;例(13)描写了一尚在人间的青年教师被有关部门以死亡为由取消了编制,以便某些团体和个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例(14)中的“被民主”表征的是社会上的普通百姓被认为是素质低下的,因而没有话语权和选举权,只能被迫接受结果;例(15)则描写了本应自觉自愿的捐款,却在某些“红头文件”的胁迫下,变成一件令人闹心的事件。这些句子在社会和语境限制的作用下,不能按照被动句的常规方式来解读,而是更多地透漏出对整个事件的一种嘲讽和无奈的心理态度,这也成为这种新被字句式的整体义。
和“用例事件”一样,频率效应也是社会认知视角下语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Bybee(2007)将使用频率分为类型频率(type frequency)和个例频率(token frequency),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存效应、缩减效应和自主化。对新被字句句式浓缩和固化的解释要用到个例频率效应。
个例频率是指某一音节、单词或者句子出现在特定文本中的次数。其具有的缩减效应指的是出现次数较多的语言单位使用频率较大,较容易出现浓缩现象。这与说话人的心智和神经运动过程直接相连:重复性较高的语言单位会使说话人对这一动作的熟悉程度大大提高,为了提高说话效率,语句浓缩就成了可选的手段;而该手段也符合省力原则,可以方便大脑内部信息的传输过程。在新被字句出现和使用的社会环境中,虚报、浮夸、作假等丑行层出不穷,逐渐深入工作、学习和生活等领域,这就使得对这些事件进行描述的频率增大,对其作出形式上的浓缩也有了现实的需要。例如,“被高铁”就比“不得不使用高铁作为交通工具”、“被孩奴”也比“生养小孩经济负担太重,以至家长不得不像奴隶一样过活”更简洁,后一个例子不但是被字句的浓缩,“奴”字在当代也有了缩减后独特的意义和用法。
新被字句形式上的简洁化使得人们更加频繁地使用该句式,具有的新的整体义也能更加形象地反映出人们对损事泛滥、虚假横行及其自身权利得不到尊重的深恶痛疾。这样就使得在缩减效应作用下出现的新被字句会进一步受到保存效应,甚至是自主化的影响。这两种效应也属个例频率,前者指的是对语言形式频繁的重复会强化其在人类大脑中的记忆表征,使得可及性提高;后者是保存效应的极端形式,指的是高频出现的语言单位有可能以一种完整独立的形式保存在说话人的心理词典中。这就使得新被字句虽然不符合传统语法的规定,但是在较高的使用频率下,也可以逐渐固定下来成为一种表示在强权面前委屈与无奈的句式。
以上,我们讨论了名词和不及物动词进入新被字句的允准条件。除此之外,该句式的出现、使用和发展又离不开社会认知的影响,对该因素的讨论可以更加深入和全面地对这种新型的语言现象作出深入的剖析。可得以下结论:
第一,新被字句在构成上主要包括“被N”和“被Vi”两种形式,可对社会生活中被裹挟的事件进行指称。
第二,对新被字句具有的破格结构的解释可以参照语言主体的意识活动。主体首先形成对事件的整体感觉。作为一个物理存在,该事件有时空、特点、结构、功能等内涵属性。语言主体根据语境和意向性,选择内涵的一部分,形成原初意识,并通过人们心智里的“名动互含”的观念扩展为反思意识。
第三,从社会认知的视角,引入用例事件和频率效应的作用,可以对这种新型的语言形式的创生和使用作出更加深入的解析。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词新句涌现出来,语言系统更加多样化。对这种新颖的语言表达形式的研究离不开对心智因素和社会认知因素的考察。事实上,任何语言都是在一定社会文化背景下涌现出来的,都是对用例事件的表征。在语言研究中,从重个人认知到重社会认知的转向也显得越来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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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Philosophical Approach to “Bei” Construction
LIU Qia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475001, China)
“Bei” Construction is one of the frequently-appearing linguistic patterns on the Internet. The reason of the emergence of this construction can be concluded as the necessity of the emergency of an expression in the social life to express a forced event; and the new one keeps the main element of the traditional Bei construc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al meaning, which to a large extent reserves the preceding usage to refer to a negative event. The explanation of the generation and using can rely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mental process of human beings: language body selects a certain part of the connotation according to the intentionality and forms primary consciousness, then goes further to engender reflective consciousness through the effect of the N-V shift. Apart from this, the discussion of the appearance and usage of “Bei” Construction should consider the effect of social cogni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nd, most importantly, usage event and frequency effect.
“Bei”Construction; license; N-V shift;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nd; social cognition
2013-10-30
刘倩(1984-),女,汉族,河南开封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
H03
A
1002-2643(2014)01-0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