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丽娜
摘要:《吕氏春秋》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典籍,是由秦相吕不韦召集其门下宾客集体创作而成。该书集中论乐的部分杂糅了诸子各家思想,其中继承和发展儒家思想较多,本文旨在梳理《吕氏春秋》与儒家的主要代表孔子、荀子、孟子等关系,以此能够更好地理解与把握吕书的音乐美学思想。
关键词:《吕氏春秋》 孔子 荀子 通乎政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说:“《吕氏春秋》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与孔子、曾子之言。其他如论音则引《乐记》,论铸剑则引《考工记》,虽不著篇名,而其文可按。”这里明确指出了吕书的主要思想以儒家为主,同时参考了道家思想等。近代著名学者郭沫若也认为《吕氏春秋》一书以儒家思想说为主,而且从《吕氏春秋》中选取了44条语录分别放在符合儒家政治思想纲目下,予以清楚的证明吕书思想中涉及的儒家思想部分。先秦时期,战争不断,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迫切实现大一统,在百家争鸣的局面i中,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在诸子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等,都有各自的音乐美学见解,并且给后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吕氏春秋》中的音乐美学思想中也较多地吸收了儒家的音乐思想。
一、与孔子思想的关系——“适音”与“中和”
《吕氏春秋》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适音”与“侈乐”两个相互对立的音乐审美概念,这是先秦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的一大发展。对于“适音”概念的阐释,《大乐》篇说:“声出于和,和出于适。”修海林先生对于此处的“和”解释是:“一是代表构成和谐音声的规律和法则,二是在此规律和法则基础上构成的音声谐和关系。这是具有音乐哲学美学理论意义的概念表述。”无论关于“和”哪一层的解释,其思想都明显受到了孔子“和”的思想的影响。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提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认为音乐的表现要哀乐适度,快乐而不淫逸,忧愁而不悲伤。没有节制的音乐会使人变得堕落,使人感到过分悲伤。孔子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美作为衡量音乐审美的标准,只有这样的音乐才是尽善尽美的。然《吕氏春秋》中适音与侈乐的观念明显受到了孔子这种观点的影响。《适音》篇:“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这些都是对“适音”做出的具体要求,此处的“本”“衷”均是对孔子“中和”思想的借鉴与发展。“中和”与“适音”都是对音乐审美提出的标准,并且此处二者有相近之义,“适”与“和”意义相近,都是要求音乐“折衷”“谐和”。除此,孔子还为了维护统治阶级,从维护周礼的立场出发,认为:“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篇》)孔子提出了“雅乐”和“淫乐”两个相对立的观念。认为只有符合周礼的宫廷音乐——雅乐才是尽善尽美的音乐,才能应用于社会和人民的生活当中,然而把不符合周礼的民间音乐称为淫乐,严厉批评否定淫乐,认为“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阳货篇》)所以孔子极力主张“放郑声”,认为“郑声”是不利于国家的淫乐。对此,《吕氏春秋》也认可此观点,《音初》篇:“郑卫之声,桑间之音,此乱国之所好,衰德之所说。”再如,“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行义理也。”此处可看出《吕氏春秋》和孔子一样反对“郑声”,二者在这个问题上看法一致。吕书对孔子思想虽有借鉴,但亦有不同之处。孔子的“中和”之美的本质是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以周礼为出发点,从而否定了音乐本身的独立性。而《吕氏春秋》则肯定了人对音乐的需要,认为“耳之欲于声……情也。”人对音乐的需求是一种天性,人生而有之,追求音乐是一种生理的本能,而且吕氏注重音乐本身的性质,轻重清浊等和谐与否,没有孔子那么鲜明的政治色彩。《吕氏春秋》一书整体上都强调个体—人的重要性,事均已人为中心,当然好的音乐也要首先为人服务。
二、与荀、孟思想的关系
《吕氏春秋﹒适音》篇说:“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此处肯定了黄钟为音之本,强调了黄钟为宫的重要性,是诸音的根本。荀子在其《乐论》中亦说到:“五声下不逾宫,高不过羽。若下逾于宫,告过于羽,皆非所谓和也。”“宫声乃中声之始。”两者均肯定了黄钟、中声的重要性,只有以宫为本,以和为准,音乐才是才是美的。此外,荀子在《乐论》中还说:“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人不敢婴也。”“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敌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荀子肯定了音乐与政治的关系,重视音乐对社会政治的影响。《吕氏春秋》亦继承了这一观点,具体将在下文中详述。
孟子提出“与民同乐”和“独乐不乐”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吕书中亦有体现。《侈乐》中说:“凡古圣王之所以为贵乐者,为其乐也。”《大乐》:“大乐,君臣父子之所欢欣而说也。”这些均继承了孟子“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梁惠王第一上》)孟子批判了统治阶级的“独乐”,说:“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能独乐哉。”(《梁惠王上第一》)对此,《吕氏春秋》提出了侈乐的危害:“故乐愈侈,而民愈欲,国愈乱,主愈卑,则亦失乐之情矣。”“乐不乐者,其民必怨,其生必伤。”这里强调了音乐只有与人民一起分享,好的音乐应该对人民有帮助,应该和广大的人民一起享受音乐,才能快乐,才是真正的音乐。
三、“音乐通乎政”、“乐之为观也深矣”的思想
在孔子的论乐思想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以及音乐的社会功能和教育功能。孔子认为音乐可以“兴”、“观”、“群”、“怨”的作用,所以高度的重视音乐的教育作用,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荀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中也涉及了音乐的社会功能的观点,他肯定了音乐是人的正常的需求,并说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著其教焉。”“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以上均说明荀子肯定音乐是社会统治的一种方式,好的音乐可以感化民心,可以移风易俗,所以只有懂得音乐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
儒家一向重视音乐的社会功能,这种音乐美学思想在《吕氏春秋》中亦有体现。如《适音》中说:“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怨,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制乐》篇说:“欲观至乐,必于至治。…..乱世则僈以乐矣。”这些都强调了音乐在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肯定了音乐移风易俗的功能。还有,《音初》篇说:“是故闻起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感则百奸众辟从此产矣。”综上可见,《吕氏春秋》对儒家音乐的社会功能作用是给予肯定的,认为好的音乐可以净化人的心灵,端正人的品德,从而有个良好的社会风气,使社会和谐,国家安定。由此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吕氏春秋》对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借鉴和继承。此外,《吕氏春秋》在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和对待“郑声”观点的论述,与儒家音乐思想的奠基之作《乐记》在文字论述上有许多相似之处。
参考文献:
[1]栗劲.论《吕氏春秋》的法家思想倾向[J].当代法学,1993,(01).
[2]修海林.“乐本体”思维模式在秦汉道家音乐思想学理性思考中的存在[J].中国音乐学,2012,(02).
[3]胡健.《吕氏春秋》音乐美学思想初探[J].音乐探索,1988,(04).
[4]李家骧.《吕氏春秋》与先秦百家的思想渊源关系[J].台州学院学报,2005,(02).
[5]修建军.《吕氏春秋》“以乐和心”思想及其现代启示[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12,(02).
[6]王军.《吕氏春秋》论乐思想渊源[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1,(02).
[7]薛永武.论《吕氏春秋》与《乐记》音乐美学思想的趋同[J].山东大学学报,2011,(0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