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宏,韩鹏,张锐
(1.天津市中水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300170;2.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若干思考
丁志宏1,韩鹏2,张锐2
(1.天津市中水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300170;2.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300170)
在分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成绩和需要改进之处的基础上,概括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探讨了后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研究内容,提出了后评估工作的典型技术路线和专题工作内容,为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要点;技术路线;现场调查;专题工作
自2002年3月24日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15号令)以及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来,海委不断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与管理程序。截至2013年底,海委已完成50余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查与审批工作,内容涉及火电、水电、化工、石化以及煤炭等诸多行业。
近10余年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与管理的实践表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前置决策关口,是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参与宏观调控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水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为取水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可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保护、高效利用,可以减少水事矛盾纠纷、维护水事秩序稳定,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
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如法规体系尚不完备、技术基础仍欠扎实、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为了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的各项要求,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节约保护,结合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水利部于2011年7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1〕329号)。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海委积极开展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至今已先后对内蒙古上都电厂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内蒙古大唐国际多伦年产46万t煤基烯烃项目等多个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进行了后评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旨在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审批并建成、运行2~3年以上的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强化相关企业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在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审查、审批及取水许可审批、发证过程的合规性,分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内容与结论的合理性,调查水资源论证建议措施的落实性,研究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的取水、用水、退水设施的工程和技术建成性,评价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各项用水指标的合理性,研究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措施的实效性,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的取、用、耗、排在水资源论证阶段和实际运营阶段的差异性(主要包括工程、流程、设施、数量、指标、影响、措施和制度等方面),发现建设项目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薄弱环节,总结建设项目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监督和督促企业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提出对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实施和监督方面的建议以加强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促进水资源论证审查制度与实践的统一,为建立水资源论证后评估的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制度体系和管理措施提供基础参考和有益探索。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的主要任务和程序包括:①资料调查与收集;②论证报告编制及审批过程评估;③论证报告合理性评估;④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评估;⑤实际运行情况与水资源论证差异性分析;⑥评估结论及建议。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中,应注意的工作要点如下:
2.1 资料调查和数据收集
在资料调查和收集方面,除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名称、性质、行业、产品种类、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和审查情况(编制单位、完成时间、审查情况、修改过程、报告结论和审批意见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建设期限、投资规模、投产时间、生产情况和组织机构等)要在审批机关的协调和组织下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之外,还要重点搜集自水资源论证“现状水平年”至后评估时点时间段内的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降水量、径流量、供水工程、供水量、用水户、用水量、排水量和水质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情况(水库的来水量、供水量,污水处理厂的收水量、处理量和水质等)、建设项目退水情况(水域范围、水质和水量情况等)。这是因为,建设项目由水资源论证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进入建设和运行阶段一般尚需经历2~3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其间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取水水源、退水范围的水资源情势变化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规模、地点、结构等,这些因素将对水资源论证后评估中的相关结论和变化原因的分析产生直接影响。
2.2 论证报告编制和审批过程评估
在论证报告编制及审批过程评估方面,应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单位的资质等级、咨询服务范围、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分析,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论述报告的评审、修改、审批等过程的合规性。
2.3 论证报告合理性评估
在论证报告合理性评估方面,取水方案合理性评估应重点评价取水水源稳定性与保证率分析的合理性,满足相关行业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用水指标合理性的评估要注意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和相关规范的时效性,除了应用论证报告编制时期的标准和指标来对建设项目用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以外,还要应用现行最新的标准、规程、规范等来评价建设项目在水资源论证阶段和运营阶段的用水指标先进性(此项比较仅作评估结论参考,不作硬性要求);退水方案合理性评估,应特别注意非正常工况下的退水处理措施是否考虑周全,如类似对锅炉清洗用水这样的短历时、大流量的废污水的处理措施应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取水和退水影响及其补偿措施合理性评估,应重点评价补偿措施的可操作性和环境相融性。
2.4 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评估
在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评估方面,采取文献收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和数据,对于重要设施和设备应采取照相或录像方式取证备用;对于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用水情况要进行适当分析;采取现场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水资源管理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综合评估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运营情况以及取水、用水、耗水、退水等情况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综合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性与有效性。
2.5 实际运行情况与水资源论证差异性分析
在实际运行情况与水资源论证差异性分析方面,采用调查法、对比法和综合评价法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在水资源论证阶段和实际运营阶段的差异性(主要包括工程、流程、设施、数量、指标、影响、措施和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估,重点从水文、水资源、气象等外部影响因素以及产品方案、产能规模、负荷调节等内部因素出发并结合政治、经济、社会等其他影响因素深入分析造成这些差异性的原因,评价这些差异性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作的影响;积极总结建设项目采取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新措施,探讨其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与管理工作的推动作用。
2.6 评估结论与建议
在评估结论与建议方面,从编制过程、审批过程、数据分析、报告结论、建议措施等方面综合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科学性、合规性、有效性、针对性;结合建设项目运营期间的实际情况,提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检查落实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建成性和有效性,总结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经验,总结工程实践有益的制度方法,提出保障相关建设项目科学用水、规范用水、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建议,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内容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可以采用不同研究方法开展工作,典型的工作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图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典型技术路线
后评估工作中,尤其要注重对建设项目在取退水影响及其补偿措施、水资源监测与管理制度以及用水数量与指标方面的现场查验工作,具体的专题工作可以分为公众参与和水平衡测试。
公众参与是一项重要的现场调查工作,可以采用现场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调查法等展开,就建设项目取水、退水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及其补偿措施的落实性和实效性进行实地调研;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2009)》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企业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就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和操作者对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有关制度与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性进行集中调研。具体的公众参与机制和办法可以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试行。
水平衡测试是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用水的重要现场测量方法,可以为核实和分析建设项目用水数量与指标的准确性和精确性提供基础参考。具体测试工作要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 52-2008)》等有关规定要求,以水量平衡图和用水工艺流程为基础,周密计划、全面布测、分期进行,分析建设项目实际水量平衡关系,计算其用水指标。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继续和延伸,是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拓展和深化,旨在通过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意见,提出建议。因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在遵制守程的同时,更要勤于思考、善于借鉴,做好工作、做细工作,以期为企业节约用水工作的不断推进和落实,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工作的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制度依据、系统流程等的不断提高和改进提供有益参考。
TV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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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328(2014)03-0041-03
10.3969/j.issn.1004-7328.2014.03.016
2014-01-1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309202);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201101016)
丁志宏(1979-),男,博士,主要从事水文学及水资源问题的研究与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