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奇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工期长、结构复杂等特点,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对工程投资影响较大,所以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显得优为重要。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区别不同种类的变更,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从而实现对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变更;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1)严格变更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程序。
(2)对变更项目采用设计优化、限额设计、标准设计和应用价值工程理论等方法。
(3)采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方法,积极、极时、有效地处理工程变更。
(4)采用责任方承担费用的原则。
2、工程变更主要控制程序
(1)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单独或共同提出工程变更建议书。
(2)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或组织评审小组对审核建议书。
(3)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批,必要时发包人报上级有关单位审批。
(4)设计人或承包人进行工程变更设计。
(5)监理人审核并签发设计图纸。
(6)承包人进行变更报价。
(7)监理人审核报价,并报发包人。
(8)发包人、承包人就工程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支付。
(9)协商不一致,由监理人暂定合适价格。
(10)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3、工程变更的分类
(1)按变更内容,可划分为工作范围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技术标准变更等。
(2)按变更性质、变更费用及影响,可划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对三种重要性不同的变更,是通过设置不同的变更审批权限进行控制的。
(3)按变更紧急度不同,可划分为紧急情况下的变更和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紧急情况下变更和非紧急情况下变更是依据不立即进行工程变更所带来的后果严重性进行区分的。
4、工程变更的控制
(1)工作范围变更的控制
工作范围变更是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完成超出其在招投标或超出原合同工作范围的工作的一种活动。工作范围的变更是最为普遍的工程变更现象。
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附加工程,是指那些完成合同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因此,只要是该工程必须工程,都属于附加工程,无论这些工作是否列入项目的合同范围之内,承包人必须按变更来完成工作。二是额外工程,是指未包括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如果没有这些工作,工程仍可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所以额外工程是一个“新增的工程项目”,而不是原合同范围内的一个“新的工程项目”。
(2)施工条件变更的控制
施工条件的变更是指由于实际的现场条件不同于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现场条件,因此为了使工程顺利进行,要求承包人增加一些必要的工作来实现合同规定的条件,增加的工作必须通过变更令的形式实施。施工条件变更要区分情况进行控制。
①当招标描述的现场条件与实际现场条件不同或存在差异时,监理人应识别此项变化是否构成变更,识别的依据是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预先能否合理预料到”,如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报价时能预料到的,认为此项改变不构成变更,监理人不须发布变更令,认为因此改变而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如此项改变是有经验承包人投标报价时无法预料到的,则认为此项改变构成工程变更,监理人发布变更令实施工程变更。
②不明的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如地质情况、恶劣的天气等,是一个有经验承包人无法预料到的,此项改变构成变更,监理人应发布变更令实施变更。
(3)设计变更的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任何部分的修改或补充都属于设计变更。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承包人均可提出设计变更。如发包人对项目功能的局部改变而提出设计变更,设计人因对原设计图纸修改和完善会提出设计变更,监理人和承包人对项目合理的建议也会产生设计变更。
①设计变更责任分析及控制
设计变更事件发生后,监理人应分析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设计变更产生原因可归纳为:发包人从使用角度出发,改变工程局部功能;勘察、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设计图纸矛盾,方案不合理,设计图纸错误;监理人和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规范的修改;监理人指令错误或指令不及时;承包人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或不按图施工。对于前6种原因,产生工程变更的责任者是发包人,设计变更产生费用及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第7种原因,工程变更责任者是承包人,变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②设计变更图纸的控制
设计变更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由原设计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但必须由设计人审查并签字确认,除设计人,任何项目参与者提供的图纸均为无效。这必须形成一项制度,为保证这一制度的贯彻,发包人可作这样的规定:设计变更一般情况下若没有设计人提供的变更图纸,不得进行变更价款的结算。另外,为保证变更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及可施工性,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均应由监理人审查,经审查批准后的图纸才作为承包人实施变更的依据。.
(4)施工变更的控制
施工变更主要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采用加速施工,或施工顺序改变和施工顺序的调整,或有关单位进行工程优化分析后提出的有利于工程目标实现的施工建议等。
①施工变更的内容及产生原因
a.加速施工。
b.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
c.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
②施工变更责任分析
在分析施工变更原因后,进一步分析施工变更的责任:对于加速施工第1种原因,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即承担加速施工的费用;对于加速施工第2种原因,应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即承担加速施工的费用;对于施工技术方案改变的第1、2种原因,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对于施工技术方案改变第3种原因,应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对于施工顺序改变第1种原因,应由发包人承担变更责任:对于施工顺序改变第2种原因,应由承包人承担变更责任。
③施工变更控制原则
根据上条变更责任分析,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变更责任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变更责任的,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技术标准变更的控制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或者由于发包人出于投资、进度等考虑会要求承包人提高或降低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和改变材料质量或类型选择,所引起的设计和施工修改。这种改变是在合同有效的条件下进行的对合同状态的修改,目的是为了实现合同预期目的。这种变更通过监理人变更令来实施,其费用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
(6)重大变更的控制
重大变更是指一定限额以上的涉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的变动,如基础形式及主体结构形式的变更、工程标准的变更等。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编织工程变更报告上报有关单位审批,批准后由监理人发变更令,组织承包人实施。
(7)重要变更的控制
重要变更是指一定限额区间内的不属于重大变更的较大变更。如建筑物局部标高的调整、工序作业方案的变动等。一般由发包人批准,变更令由监理人发布均。但涉及动用预备费的变更项目,其批准、变更指示、实施等程序按重大变更执行。
(8)一般变更的控制
一般变更是指一定限额以下的设计差错、设计遗漏。如材料代换以及现场必须作出决定的局部修改等。与重要變更相比,一般变更处理权限有所区别,一般变更处理权限分别为:变更意向由监理人批准,变更报告由监理人组织评评估,变更报告批准及变更令的发布均由监理人进行。
(9)紧急变更的控制
紧急情况下的变更是指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后,如不立即进行工程变更,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包括给发包人带来重大损失或给承包人带来重大经济上的损失或危及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若不及时进行工程变更,工程继续施工,将会给发包人带来重大损失。
(10)非紧急变更的控制
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是指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后,如不及时进行变更,不会带来严重后果。如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产生工程变更,此时可视为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
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处理,应区分重大变更、重要变更、一般变更,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