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奇
摘要: 水利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水利安全生产是贯彻中央1号文件、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安全;发展;和谐
中图分类号: TU714文献标识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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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一)总体目标
项目法人应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加强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全面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保正全国的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水利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技术信息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三)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2、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5、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且其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6、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
二、安全生产的检查
项目法人要以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把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的关系,安全生产与工期进度的关系。项目法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或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后,如何结合本单位、本工程实际,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成安全生产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的保障措施等是项目法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
水利工程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设置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下:
1、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自查
(1)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 (2)项目法人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情况或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备案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与各参建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5)向施工单位提供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有关资料的情况。
(6)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情况。
(7)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8)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勘察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情况,保证周边水工建筑物或民用设施安全的情况。
(2)检查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情况。
(3)检查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以及提出指导意见的情况;设计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措施的情况。
3、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1)在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中制定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
(2)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根据已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
4、对设备生产商的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水利工程机械设备和配件单位的生产许可证。
(2)检查机械设备和配件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配备情况。
(3)检查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书(材料)提供情况。
(5)检查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情况。
5、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及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7)安全防护用具的提供及费用使用管理情况。
(8)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9)生产安全措施制定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0)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11)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12)消防演练、防汛演练情况。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一)找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重点
(1)重点部位:脚手架、基坑支护、高边坡、隧洞、模板、爆破
(2)重点区段:作业区、配电区、油料储存区、生活区
(3)重点设备:起重吊装、运输机械、开挖机械、变配电设备、启闭机、闸门、自动控制设备
(4)重点时段: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特殊政治事件期间、特殊水文天气(汛期、台风等)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通过对安全重点的检查,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发现的隐患、危险源,一要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二要对结构、材料、机电设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三要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文明工地创建
随着新时期治水思路的不断丰富以及民生水利的不断发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已被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促进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由原始粗放型到现代集约型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获得文明工地奖,已成为参加评选水利部优质水利工程的重要因素。创建文明工地,对加强水利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水平,体现优质工程的高品位内在价值已越发显的重要。
五、结束语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项目法人必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案执行的保障措施,提高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