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农机产品质量维权

2014-02-18 03:50宗志华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5期
关键词:产品质量维权农机

宗志华

摘要:目前,农业机械的生产仍处于耗能高、技术水平低,特别是小型动力机械,使用性能差、作业质量不稳定等低质量问题;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同时也因粗制滥造,不规范的生产给人身、财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本文对农机产品质量维权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机;产品质量;维权

中图分类号:F30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民朋友越来越多。但是许多农民在购买农机产品后发现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时,不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经济损失。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本文对购买农机时如何进行质量维权进行了探讨。

一、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原因探究

1、农机产品的质量体系存在缺陷不够健全

企业对产品的质量不够重视,对农机产品的质量还停留在原始的阶段,未建立或者是健全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不单纯是缺乏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技术人才也没有引进。同时由于农机主管部门没有专门的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机构,对农机产品的监督职能不够明确,也没有常态化的质量监督制度。

2、对标准化工作不重视

农机生产企业对于产品的标准化信息以及相关企业标准,行业标准不重视。甚至是国家和行业强制推行的部分产品标准也不完全严格执行。有些企业内部标准并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和行业标准。

3、质量意识薄弱

一些农机生产企业为了追求较高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获取暴利,对产品采取了牺牲质量,减少制造加工工序,降低工艺质量甚至是使用报废材料等方式来降低成本。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和短期的不负责任态度,对产品质量不去管控,设备和技术方面也不投入和更新,缺乏产品质量意识。

4、设备陈旧,监测过程粗糙

由于企业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限制,部分企业对产品的设备和监测手段等没有更新或者是更新迟缓。部分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监测设备的精度由于时间过久,已经很差了,但是还在使用,监测设备和实验设备都不完善,检测过程粗糙。

二、购买农机产品质量维权的认识

1、购买农机首先要索取并保存好购机资料“三包”凭证

索取“一票二证”。“一票”即带税章的正规销售发票,“二证”是指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这是国家经贸委等五部委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规定)的重要凭证。另外还应注意2点:

(1)索取使用说明书,认真仔细阅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农机损坏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2)销售者口头答应的额外服务要与其签订协议,以防过后反悔。

2、农机“三包”期内发生故障应注意的问题

(1)“三包”期内农机发生故障需要厂家修理时,必须凭正规的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就近到生产厂家指定维修点维修(一般到购买地点维修或由销售商联系维修点),维修完毕后在“三包”凭证上作好维修记录。

(2)运输途中发生故障,机手千万不要拆卸机子,应尽快与销售者联系协商维修事宜,当取得销售者同意后,才可就地拆卸修理。不经销售者同意私拆机器后无法获得“三包”服务。

(3)若农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特别是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注意做好以下4件事∶一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与销售者或厂家指定的维修点联系;二要及时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到现场察看,做出技术鉴定,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和保存好所损坏的零配件;三要尽快报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由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后,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以备日后能用上;四要对伤亡人员做出法医鉴定。

3、认识到农机产品“三包”期限的规定

(1)“三包”期限的计算。“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承担“三包”业务的修理者修理占用和无维修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和主要部件,一般主要部件“三包”期长于整机“三包”期。

(2)国家关于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整机和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的规定。拖拉机整机“三包”有效期,大中型拖拉机为1年,小型拖拉机为9个月。主要配件“三包”有效期,大中型拖拉机为2年,小型拖拉机为1.5年。联合收割机(包括玉米收获机)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2年。内燃机整机“三包”有效期,多缸柴油机为1年,单缸为9个月;二冲程汽油机为3个月,四冲程为6个月。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多缸柴油机为2年,单缸为1.5年;二冲程汽油机为6个月,四冲程为1年。

(3)处理问题农机产品应记住的几个时间。一是2天和5天。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等产品在农忙季节出现故障,在服务网点范围内易修理的故障,修理者应当于2天内予以排除,不易修理的故障,应当于5天内予以排除。在服务网点范围外的,农忙季节出现的故障修理由销售者负责,在售出时与消费者商定。二是7天。这是限定销售者对农民“三包”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的期限,“三包”有效期内,对于农民的“三包”要求,销售者应当自接到要求之日起,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超过7天未做答复,或者未按答复意见处理,或者处理不符合规定的,农民可根据规定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销售者承担。三是15天。农机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或者使用性能故障,农民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销售者应当按照农民的要求负责换货或者修理;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以外的产品,换货后15天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的,农民可以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农民免费退货。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四是40天。40天是限定修理者修理好产品故障的最长期限。“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发生故障,修理者应当自送修之日起40日内排除故障,并保证正常使用;

超过40日未修好的,销售者应当凭修理者出具的记录,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购机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措施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用户找销售商或生产厂家无法解决问题时,凡因农机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争议的,可直接向当地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站和各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为了能确保胜诉,在投诉过程中要注意3点。

(1)提供足够的证据。购买农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购农机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点;被投诉者名称(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明确自己的请求。农民朋友还要明确自己的请求,例如维修、更换部件、换货、退货、赔偿等。

(3)提供损害程度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情况。农机发生质量问题,需投诉的往往伴有人身损害事故,并且与被投诉者多次交涉得不到解决。投诉时应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人身伤害程度和事故原因证明。

结束语

农业是全国都一直很重视,并极力支持的行业。农业机械化也是一直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而在农业机械化过程中农机产品的质量是影响这一目标的关键问题之一。所以对于农业产品质量的提高至关重要,但是农业产品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必须从产品源头开始做起。

参考文献

[1]杨胜斌.提高农机产品质量的几点看法[J].农机质量与监督.2006(04).

[2]金成.农机质检机构大有作为[J].农机质量与监督.2006(03).

[3]徐凤兰.怎样正确进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J].农机使用与维修.2009(04).

[4]冼干明.浅议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J].农机质量与监督.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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