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日本人的观察:中国如何从源头上反公款送礼吃喝

2014-02-18 10:06松野丰
瞭望东方周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公私职业道德教授

松野丰(日本)

2013年年底,全中国都在反对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和吃喝。这让我想起一个英文词---“compliance”。它虽是英文词,很多日本人却都知道,因为它是日本机构和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重要的个人道德守则,用中文来表达的话大约是“遵守法令”或“遵守规范”。

在日本,它是职场上最基本、最绝对的伦理观,即严格遵守公私界限,不可越界。

我在中国工作期间,常常见到一些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却实际上逾越了公私界限的行为。比如,从进货商户那里收受礼品或招待,将购买办公用品时得到的优惠券据为私有,买公用物品的发票用到其他物品的报销中,在工作时间用公司的电脑上网购物,等等。

我从事咨询业,曾在上海为日本公司创立分公司,由于公司有一些客户是在金融业界,所以我们规定,员工买股票需要向公司报告。在公司规定的说明会上,不少中国员工听到这一规定都显得很吃惊:“我们买股票还要向公司报告吗?买股票不就是通过那些知道内部消息的朋友来赚钱的吗?”当时的我,闻之不禁瞠目结舌。

很多中国人或许不能够理解---上述行为并不是占用公司财产啊,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为什么也要作出要求呢?

这是为了从观念和制度的源头保证“公”和“私”的井水不犯河水,从而杜绝公器私用的可能性,使廉洁成为一种自觉。

我还曾与上海一所著名大学的教授商谈一个合作项目,正当我要说明委托研究费用的瞬间,这位教授从抽屉里拿出了几份正在和其他日本企业进行的共同研究的协议书给我看:“你看,某公司在某领域以某主题,以1200万日元作为委托费用请我们做研究。K公司在某某方面的研究开发……”

我郑重向他表示谢意后,站起来离开了他的办公室。我在想的是,如果和这位教授再谈下去的话,我们的相关信息同样也会被别的公司知道。

在中国,大学与企业的共同研究即所谓的“产学研合作”中,成果所有权归双方共有,在这位教授看来就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使用的意思。但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公私不分、超越职业道德规范的例子。

只有建立起公私严格分明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真正在中国杜绝公款消费、吃喝,和其它形式的公私不分。中国人在这方面的概念是相当模糊不清的。当然,也许这是中日两国国情不同所致。日本人那种几乎可以称为“洁癖式”的职业伦理观,是否能在中国行得通,仍然需要观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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