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 共创未来
——广东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暨广东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专家座谈会
2004年,在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发生了两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一是“中央1号文件”决定对农民购买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以下简称《农机化促进法》)正式实施。从此,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农机化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农机化促进法也是对中国农民创造性实践的一个确认,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2007年,时任农业部副部长的张宝文,将中国特色的农机化道路的主要特征总结提炼为“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都能在农机化促进法中找到相关的条款对应。
2012年12月2日,由广东省农业厅主办的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暨广东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专家座谈会在东莞举行。来自全省地级以上市农机管理部门、监理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经销商)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专家和代表共150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广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牛宝俊,副巡视员潘雪芬,中国工程学院院士罗锡文,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杨敏丽出席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系统回顾了《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对广东省农机化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着重探讨了目前广东省农机发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研讨会上,罗锡文院士做了《对广东农机化未来十年发展的思考》学术报告,在对广东过往十年农机化工作肯定的同时,还对广东未来十年农机化发展提出了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杨敏丽做了题为《中国农业机械化:历史与未来的视角》发言,从横向和纵向对比了广东农业机械化发展在全国所处的位置。
牛宝俊副厅长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在充分肯定过去十年广东省农机化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指出要“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着力增强现代农业装备自由创新能力、切实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服务能力、强化农业机械化发展财政支持,切实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