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宣言》是如何规定战后日本领土范围的
蒋介石(左)、罗斯福(中)、丘吉尔(右)三国首脑合影
1943年11月22~26日,中国、美国、英国三国政府首脑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签署了《开罗宣言》。
《开罗宣言》就继续对日作战计划,战后日本领土范围和亚太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庄严宣告:“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华盛顿于美国东部时间1943年12月1日晚7时50分发表《开罗宣言》,中译本12月2日在重庆公布,3日在各报发表。中、美、英于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也是中日之间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维护《开罗宣言》,对维持亚太地区安全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日本正将摆脱战后体制与发展海洋战略相衔接,在其所谓的重建“正常国家”体制过程中,出现了军国主义因素复活的发展趋势。在《开罗宣言》发表70年后的今天,日本的右翼势力公然否定二次大战中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在曾经窃取的中国领土、领海制造事端,极力摆脱“和平宪法”约束,妄图重建日本军队,从而推翻二次大战战败国的历史公案。如果任其发展,昔日惨祸必将重演,日本将再次成为亚洲乃至全世界的祸乱之源,再次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不得安宁的“麻烦制造者”。
李克强总理2013年5月26日访问波茨坦会议旧址时强调:《波茨坦公告》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所窃取的领土必须归还。“这是用几千万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证。所有热爱和平的人,都应该维护战后和平秩序,不允许破坏、否定这一战后胜利成果”,“任何否认或企图美化那段法西斯侵略历史的言论,不仅中国人民不能答应,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正义力量都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