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数字时代的权利

2014-02-14 09:49罗德·A·贝克斯特罗姆
南风窗 2014年1期
关键词:个人资料信任世界

罗德·A·贝克斯特罗姆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浩瀚程度超乎我们理解的网络世界。可以这样来形容它的大小:2012年,新的互联网地址系统IPv6创建了超过340兆兆兆个地址—平均下来,地球上每个人有4.8×1028个地址。新系统不但可以为目前已经联网的50亿台设备提供服务,此外也能满足到2020年,预计220亿台设备联网的需要。

网络爆炸的难度不在于技术,而在于管理。我们必须回答有关生活方式的深层次疑问。是不是所有人和事之间都要建立永久性的连接?谁拥有哪些信息,信息公开应该遵循哪些原则?能否进行数据管理,如果可以,该从哪里着手?政府、企业和普通网民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我们不能对上述问题

继续视而不见。随着虚拟世界的不断拓展,破坏信任和滥用个人资料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监控已经加剧了公众对国家机构的不安,甚至是被迫害妄想症。以网络个人资料进行交易的企业开始出现,由此激起了人们的“隐私恢复”运动。正如一位代表在最近的世界经济论坛辩论中所言:“我们联网程度越多,剩下的隐私就越少。”

但我们可以用保障数据安全、重塑网络信任和欢迎数十亿新用户的方式塑造未来的网络世界。保证安全,则需要众多互联网利益相关者建立起管理制度。类似互联网名称和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这样的组织需要变得越来越全球化。同时,我们必须防范过度监管或政府掌控。

在对互联网的监管和控制中,政府肯定要发挥重要作用。但控制过严几乎肯定会扼杀创新、增加成本,并且可能埋没掉那些反对现行系统的声音。提高公众对互联网制度信任的更好方法是建立多利益方、多元化的管理制度。

这样的相关利益群体其中也包括企业。现在个人数据已经成为如此宝贵的资产,以致于企业在压力下,不得不创建那些能够保护、而非利用用户私人信息的网络商业模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网民要求企业停止再用令人费解且墨守成规的服务协议迷惑用户,以便对个人数据进行提取和销售。

此类滥用行为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及社会契约来约束数据使用的授权,从而加以限制。信息学家马克·戴维斯提出的一种想法是起草可读性强的标准7点“服务条款”协议,让民众自己控制如何使用个人资料。还有一种方案是让用户从预置菜单中自行选择愿意分享多少个人资料。

但信任问题不是单靠监管就能解决的。企业必须想方设法引进新技术、开展受客户欢迎的业务以保持他们的信任。(事实上,在人机互动、3D打印、纳米技术和页岩气开采的世界里,任何创新企业都必须找到这个基本问题的答案。)

最后,我们必须考虑虚拟世界中人的因素。超链接不仅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也改变了普通人对生活的看法。所谓的FoMo(对错失机会的恐惧)综合症反映了年轻一代迫切想要即刻抓住眼前一切的担忧。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超链接状况随着越来越多地依赖电子设备,反而加剧了人类与外界的隔阂。神经学家甚至认为这可能改变了现实世界的联系方式。

辩论的核心是确保在众多(若非所有)重要的生活细节—包括人际关系—皆存在于网络永恒世界的情况下,人类能够保护,或者收回某种程度的网络自我控制。虽然遗忘的世界或许已经一去不返,但我们仍可重塑新的秩序,使它惠及,而不是吞没我们。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构建强化现有道德和价值观的数字化生活方式,确保安全、信任和公平是其中的核心因素。

本文由Project Syndicate授权《南风窗》独家刊发中文版。作者是三星电子美国首席安全顾问,世界经济论坛关于互联网未来的全球理事会主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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