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
2013年底,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完善风险管理机制。《通知》同时要求央企:在2014年4月30日前向国资委报送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国资委为何对风险管理如此重视?应该说,2014年作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元年,必定是改革与风险相互交织的新开始。这使得新一年里,“控风险”的重要性增加在中国企业经营目标中。在此背景下,我们企业更应该管理好自身风险。
那么,如何看待三中全会后,中国企业面临的风险管理趋势呢?
2014年企业风险形势
首先,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确定了市场在企业经营中的决定性地位,在市场竞争中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自由,但是,所有的自由都必须是在法律规则之内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事实上,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者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体现,二者密不可分。
其次,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国家政策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但在监管思路上实施宽进严监管,修改了一批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达30余部,切实影响到企业的方方面面。
例如:《公司法》修改后,放宽了注册公司条件,无需注册资本即可注册公司。这让很多创业者欢欣鼓舞,虽然准入门槛降低,但国家加强的却是对公司在参与市场运营过程中的监管。
这就要求企业在注册时根据自己承担责任的能力审慎认缴出资,而不能因为无需注册资本,就不顾自己能力,盲目注册大额资本公司。企业要改变以往的重注册资本而忽视运营规则的理念。
新法考验企业应对风险能力
2014年实施的新法规所带来的风险,律师行业本身也感同身受。
以前企业上市发行股票,需要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企业只要一上市,相关方都能享受这场资本盛宴。但证监会新的监管思路是:企业上市虽然由审批制转为注册制,但是加大了对上市企业,以及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及处罚力度。在此形势下,中介机构出具意见都更慎重。
还有如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企业来证明自身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无疑也大大加重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在这种形势下,2014年企业家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更应懂得如何识别风险、分析风险,从而更好地应对风险。
2014管理风向标
Q:您认为中国企业风险管理中最大的问题在哪里?
A:大多数企业管理者在快节奏的经营过程里,会忽视每一步应当遵守的游戏规则,甚至不听从律师的建议,却盲目信任某些人的“表弟”。有时还用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语言签订合同,或者轻率地同意并未对争议解决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而风险管理好的企业,都有对经营活动及时进行“健康检查”的习惯。管理
(受访者系道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责任编辑:董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