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莲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3)
导游活动是各项旅游活动的联结点,是旅游接待第一线的关键人员,导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产品核心价值的体现。截至2013年全国有737720名执证导游。虽然我国导游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加,但是导游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未因执业人数增加而大幅提升,多数旅游投诉都与导游服务质量相关,导游职业的社会认可度及职业美誉度持续走低。2013年全国县级以上旅游行政部门共检查导游员23748人、50522人次,导游员被检查率为3.22%;违规导游员总人数为833人、863人次,被扣分总计为3008分,违规率1.71%。[1]导游员职业道德滑坡、失范现象有诸多外在因素,但是毋庸置疑的是:部分导游员自身职业道德教育匮乏和职业道德素养水平较差,从根本上来说是这一现象的本质的深层次的诱因。
职业道德产生于人们的职业活动,是该职业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和践行的行为规则。导游职业道德是导游人员在从事导游活动中应持有的职业准则、职业良心。学者郭赤婴指出:导游职业道德是指导游在工作中所遵循的与其职业相适应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它赋予导游一定的权利又要求导游承担一定的责任[2]。一个优秀的导游在从业过程中应该具有端正的职业态度,不能只是为生计而导游,应该遵循职业纪律,不做违规违法的活动。在导游过程中,以娴熟的职业技能,饱满的职业热情和理想,为游客服务,要有行业荣誉感。不做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事情,养成良好的职业作风。周伟光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将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评价要素归纳为:爱,守,善,庄,学五个方面,并提出在体验经济时代背景下,旅游职业道德应包括:更浓的爱国热情,更高的法律修养,广博的业务知识,高超的服务技能,人性化的思想和服务,更好的协作精神,更多的创新思维,更强的责任感和主动的服务意识[3]。
高等职业教育是面向大众的,是造福于普通民众的事业。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着力点不同,它旨在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这些技能型人才在从事基础性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方面起着卓越的作用。就导游行业而言,高职院校的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已经成为培养导游人员的重要基地。以安徽省导游队伍为例,2013年安徽省16660名执证职业导游中,有60.18%为高职大专学历,高职教育为地方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未来若干年高职层次培养出来的导游依然将占导游队伍的较大的比重。进行导游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有必要从高职教育做起,把好人才培养和道德建设的主要教育源头关。做好高职教育阶段的职业道德培养,能够增强导游队伍稳定性,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等综合素质,更好的服务于地方乃至国家旅游业。
导游职业教育的培养应该使学生充分意识到导游职业道德的重要性,真正认识到导游职业道德是真实客观的存在,并且导游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职业前景与个人发展。校内道德教育要帮助高职学生认识到:未来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服务的优劣,不仅是自身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旅游市场上安身立命的关键因素,也是当地旅游业服务水平的展示,良好的导游道德有助于提升旅游地乃至国家的旅游形象;促进学生在道德素质要求达到的前提下增强专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树立稳定的就业思路和专业思想,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氛围,潜心研究、系统学习导游专业知识,提高导游专业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充分重视专业课程,同时有机结合导游行业的实践,规划出德育课程和文化课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行道德的理性的专业教育熏陶。在校内教育中,把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技能教育、政治教育并重的地位,即在文化教育、技能教育、政治教育德过程中也要求教育者有意识的贯穿职业道德的要求,使其成为显性课程教育过程中的重要隐性教育内容,贯穿整个高职教育阶段;除了要重视专业技能课程中的导游职业道德渗透外,思想品德、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旅游心理学、就业创业指导、导游法律法规等课程的教学都要求自始至终都贯穿导游职业道德教育的主线;从学生常规管理入手,突出全员育人理念,全体教师都是职业道德的高标准的践行者,对学生潜移默化,推进其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习得;逐渐改变原来高职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形式的单一、陈旧的缺点,摒弃原来德育工作中过多说教的弊病,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推进导游职业道德建设,切入行业时弊,将正确的正能量的行业规则规范引入教学过程;充分利用学校内已有的多种优质教学资源来进行导游职业道德建设,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有效提升学校对旅游专业学生导游职业道德教育的水平。
职业道德本身用来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其水平高低是在具体的职业活动通过各种职业操作细节体现出来,贯穿在整个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在导游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要充分与行业实践结合,锻造良好导游职业道德素质,紧密结合行业操作实践,走到旅行社中去,走到导游实践中去,以实习见习等实践形式,在真实的的职业环境领悟具体的导游职业道德,明辨是非正误,接受正能量熏陶,摆脱不良行业风气的影响,实现职业道德的内化。校企加强合作,与旅行社、景区、景点等形成合力,充分关注学生在实践中怎样逐步提高导游职业道德水平,对某些可能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进行自觉抵制,在行业实践的过程中能够明辨是非,不坑蒙拐骗,克己守法,遵守旅行社及相关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正确的导游职业道德意识,争取做一个优秀的导游,把良好的道德情操内化自己的职业素养,形成良好职业道德素养。专业教师也要充分融入到行业实践中去,发现行业中的有关职业道德的优秀案例,给予学生正面的德育力量。在教学过程中,决不脱离行业实践,勤于到旅行社、景区景点等单位见习学习。双师型教师尤其要发挥实践特长,用教育者的眼睛感悟实践,发现行业真善美,弘扬正能量,积累教学资料,不空洞说教,有效运用真实典型的案例来开展职业道德的教学。
家庭是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定期动员家长到校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召开有关学生未来从业就业的职业道德为主题的座谈会,让家长明白孩子将来所从事的工作事业的道德要求,以及做为家长怎样配合学校并结合孩子的个人实际开展导游职业道德的培养工作。在客观上促进家长本身也在道德素养方面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在导游职业道德培养的过程中,教育者们应该动员高职学生应该充分融入社会,积极的奉献于社会公益活动中去,在奉献中锻炼团队合作精神,提升服务意识,重新认识自己所应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切实提升自己的整体道德水平。西方发达国家常常把做义工等社会服务形式纳入学生成长考核的体系中。学校可以学习和推广这一做法,为培育导游职业道德而开展的公益实践可以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为社会服务,走进景区景点,走近旅游者,为旅游业服务,在互动中树立服务道德规范。
总之,高职教育中的导游道德建设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化;注重实用性、互动性和实效性。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出台了,原来备受争议的零负团费,买团费,人头费等备受争议的旅游业潜规则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被禁止,因此原来导游从业人员面临的道德困境可能会因新旅游法的实施而大部分或全部消失,这就要求原有的道德建设的内容应结合新的旅游形势和新的行业实践,深入研究行业实践的变化,使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能够与时俱进。
[1]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13年全国检查导游员情况通报[EB/OL].国家旅游局网站,http://www.cnta.gov.cn/html/2014-3/2014-3-24-%7B@hur%7D-19-20078.html,2014-1-24 15:19:54
[2]郭赤婴.导游员职业道德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5.
[3]周伟光.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评价及失范治略[J].改革与战略,2006,158(10):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