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
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江西赣州乡民刘六十聚众万余人,建立名号,割据一方,元成宗派大军前去平乱。主将发现情况复杂,只好观望等待。而地方官吏因为平日骚扰盘剥百姓,民愤极大,更不敢出面斡旋。因此,叛军的士气日益高涨。
见此情景,时任江西省左丞的董士选主动请命,前往事發地调停。而部队将领和地方官吏则拭目以待,看他怎样处理。出乎意料的是,董士选既没有要求朝廷增兵,也没有带一兵一卒,只是带了两个随从和一些文书就出发了。进入赣州境内,董士选旋即展开了一场反腐行动。根据举报和调查,他迅速“双规”了一批涉嫌贪腐及危害民众的官吏,有的退赔赃款,有的移交司法处理。一时间,广大民众拍手称快,奔走相告。
通过惩治腐败赢得民心后,董士选才着手解决聚众造反事件。来到兴国县,距叛军营地不到百里处,董士选命令将校分兵守驻待命,安排几个小分队深入侦察,凡是鼓动叛乱起事的人,经过查实即行拘捕,并且一律就地正法;至于窝藏包庇者,若不配合举报,也予以法办。于是,当地民众争相出来自证清白,并踊跃举报。数日之内,包括刘六十在内的起事头目都被抓获,跟随的民众自行解散,回家务农。
在清理山寨营地时,军士缴获了不少文书,发现邻近郡县富人与山寨有来往。董士选下令将这些文书焚毁,不再追究那些富人的责任,以便安定人心。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体性事件,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平息了。
事后,董士选遣使者报告朝廷,并让他带话:“临行前,董大人跟我交代,朝廷如若授予军功,就说下官治理不当,以致境内民变,不追究罪责就算幸运,哪有什么功劳可言!”使者呈上董士选的书信,信中只提请处置贪官污吏,而不谈平乱之事。
元朝是蒙古人统治的朝代,朝廷对汉人不大放心,对群体性事件特别敏感,不管哪里发生事情,首选或唯一的选项就是诉诸武力。董士选的“另类”做法令朝中大臣无不赞叹。因为他平的不是乱,是民心。尽管时过境迁,但董士选的做法在当下仍值得借鉴,至少能给人以有益的启示。
编辑/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