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尚华,郭文叶,苏硕军,林 畅
(1.福建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福建 清流 365300;2.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海峡两岸农业投融资是大陆对台交流的重要领域。两岸成功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为未来两岸农业投融资寻求更广更深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两岸农业投融资将逐步形成互惠双赢、快速全面发展的新格局。但两岸在农业投融资发展背景和农业投融资体制上存在显著的区别,台湾在农业品种培育、农业技术管理、农村投融资金融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优势,而大陆拥有广阔的市场及丰富的资源,因此两岸拥有可互补互利的优势。但是,两岸难以在短期内杜绝长期形成的区别政策,两岸农业投融资发展之路依然困难重重。本文总结分析了目前两岸农业投融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两岸农业投融资的影响,并对此提出一些建议。
对两岸农业投融资的研究,大多学者指出两岸农业投融资在规模、产业、合作方式上发生了转变。李萍[1]认为台资投资大陆农业的步伐持续不断加快,但投资大陆的大都是小规模台农企,农业投资波动较大,并且比例比较低。汤韵等[2]认为附加值很高的加工业如食品及饮料等是台商的投资偏好,且两岸合作形式贯穿于大多两岸农业投资项目中,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投资涉及广泛的领域,形成了一个双向投资情况,但台湾商人投资的主体仍然是大陆。王蒲华[3]指出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领域逐步向产业纵向配套延伸,台农企由小型化向一体化扩展,农民创业园、试验区的带动作用处于增强趋势。
一些学者指出了目前两岸农业投融资还存在着体制上、软环境上等问题。王蒲华[4]认为由于当前台商农企在大陆依法享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境外财产权等权利难以抵押,台农企在台的信用状况难以被大陆金融所了解,所以台商要获得大陆信贷支持很困难,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容易遇到资金短缺的困境。周应恒等[5]指出两岸的农业投融资受到许多方面的限制,内地基础设施比台湾落后,与现代农业经营的要求相差甚远;再者,小台农企很难组建加工流通渠道,主要是由于大陆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落后;由于大陆农业金融投融资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到位,导致两岸农业投融资前期投资规模巨大,周期太长、风险过大,如果后续资金出现临时性短缺,本地金融机构将因为风险评估过高而不提供贷款资金以供企业周转。陈小婧等[6]也指出台商台农在福建投资的中小企业农业项目遇到了贷款无门、保险无路、企业经营无法持续的艰难困境,原因是这些项目开始时的顺利发展得益于前期充足资金的注入,而后发生的后续资金缺乏的状况限制了这些企业的规模发展甚至致使其破产倒闭。
许多学者针对目前两岸农业投融资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相关建议。王蒲华[4]指出要对两岸农业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并可以让台湾农业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方式找合作伙伴。袁宏[7]认为可以尝试利用台湾农业创业园,争取农业融资,为创业园主提供融资保障。郑青县[8]应考虑建立融资的相关制度,提高信贷的发放,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诸如投资及农业合作等各种方式的私人信贷融资。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为两岸农业投融资带来了很多利好的消息,但随着两岸合作的深入,潜伏的一些不利的影响及问题也将逐渐出现。为了促进两岸农业投资合作,还有融资,大陆需要各方面采取措施,在投资和融资方面为两岸农业合作消除障碍。
据外经贸部的统计,在2009年大陆在农业融资方面使用了约12亿美元的外资,新增了2亿美元的台资。截至2009年,约共有5900家台湾农业企业投资大陆,合同金额达到69亿美元,大陆已变成台农企直接投资的最重要区域[9]。
近几年来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产业分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先前大陆大部分依靠台资吸引台湾农业投资,近些年大陆农业经过快速发展,对台资的依赖性大大减弱。现代农业是目前大陆正大力发展的农业方向,大陆目前急需引进台湾先进的农业管理技术、农业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及休闲农业发展等各方面管理技术。主要农业投资产业转变为以棉花、牛羊和粗加工、深加工为主体,取代了原本单一的瓜果蔬菜。台商在内地投资截止到2009年,农林牧渔业约2.7亿美元,农产品加工业约有56亿美元[9]。
为了促进两岸农业投融资的合作,不断拓宽为台湾农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进入到大陆渠道、建设更为高效的合作平台,争创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的新模式。截至2012年,投资实验园区和创业园区金额接近60亿美元,大约占台资投资祖国大陆农业实际金额的4/5,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是实验区和创业园主要经营的产业。据统计,截至2012年,超过5000多家台农企投资大陆,其中获得大陆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台农企占9/10的比例,并且超过3/5的企业已荣获省级或本地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优化了大陆农业生产结构,为大陆建设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10]。改变发展思路,不断开拓产业领域是创业园引进台湾的创新经营理念,形成了第一、二、三产业共同进步的发展格局,使得园区从原本单一的种养殖业发展延伸为农产品加工业、观光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
与其他省市的数量和规模相比,福建台湾投资连续几年居第一位。据外经贸部统计,在2013年,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福建省居全国第一,约批办2500个台资农业项目,其中新批约50个台资农业项目[11]。凭借与台湾有相同自然条件的优势,不断拓宽对台农业的合作,探索出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已成为两岸投融资重要平台。
然而,据调查,台湾农业对大陆的投资已向北、向中西部地区延伸,取代了先前以福建、海南为投资中心的局势。目前台湾在大陆的农业投资在福建、广东、浙江、上海等省有很大的提高,而且已经在北京、山东及东北、中西部地区都有较高比例的增长。
台湾当局出于的政治立场考虑,一直对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设置障碍。双方签订了服务贸易协议后,台湾当局承诺将放宽最终消除对大陆农业投融资方面的限制,但源于台湾当局长久以来对农业投融资实施过度保护,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而且恶化了贸易条件,使得生产、消费以及资源配置等发生极度扭曲,这些都导致了台湾农业竞争处于弱势地位,大大损害了双方的长远利益。从农业投资来看,台湾还未完全按照签订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要求来放宽对大陆资本和企业限制,让内地的企业和资金同台湾企业一样拥有同等竞争的权利,这些将不利于促进两岸双向投资目标的实现。台湾当局目前禁止台资赴大陆投资养猪、牛、养、鸡、养、鱼等养殖业,以及从事生鲜与冷冻行业,甚至台湾当局全面禁止敏感科技产品赴陆投资,表列清单包括种苗、种禽畜及种子等37项农产品。台湾当局担心农业科技流失的忧虑,从而限制台湾对内地的农业投资,却反而导致台湾的农业技术流失;这种对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采取消极保守政策,可望往后出现较大转变。
大陆和台湾的农业支持保护、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较大落差仍无法消除。大陆支持台商到大陆进行投资,而台湾却对台商赴陆投资设置许多障碍,台湾外销农产品,由于有生产规模较小,市场和货源不稳定等特点,所以较多的农产品进入大陆的通关费用比较高,两岸资源配置达不到最优状态。大陆很多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网络信号甚至是通讯信号等,以及生产管理技术等方面比较落后,对现代农业的经营投资存在较大的影响。另外,由于大陆相关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不到位,导致台商加工流通渠道不顺畅[5];还有因为融资难,台商台农只能向本地农民或村集体租用在。
从台湾农民创业园和试验区的发展来看,两个的目标差异较大。大陆为建立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平台而设立试验区、创业园,从而发展现代农业。台湾则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迅速占领大陆市场。台方充分利用市场和资源,在大陆创建低端产业,同时又担心大陆得到台湾的先进农业技术、优良品种、管理手段进而导致台湾农业压力加大。为了保护自己的农业品牌,台湾只将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引进到大陆,导致创业园和实验区发展困难[5]。
近些年来两岸农业投融资虽然发展迅猛,但是由于较多的投融资壁垒,受限于各种农业投融资限制条款,使得两岸农业投融资总额较低,占两岸投融资比重较小。基于ECFA原则建立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有利于改善长久以来发展相对落后的两岸农业投融资。根据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原则及目标,两岸双方将继续促进双方服务贸易更加自由便利化,继续推进更深更广的两岸服务贸易合作,这无疑将为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原动力。签订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视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加大两岸农业合作项目开发。例如福建省在2013年签订服务贸易协议后,专项安排200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的整体水平[11]。并且还通过良种良法的广泛应用,促进了花卉蔬菜等高产优质农产品生产,使得10个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县往前更进一步发展,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发展。
大陆休闲农业虽在近些年来已有较大进步,但由于休闲农业整体布局规划不合理、政府引导与管理不到位、相应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管理经验不足等因素层层阻碍了休闲农业进一步发展。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大大推进了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合作交流,促进大陆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大陆容易学习台湾休闲农业的先进成熟经验,开辟休闲农业发展新途径。
近年来不断深化的金融系统服务,支持台湾在内地的创业和发展。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中国农业银行为台农发放惠农卡,推出创新的贷款方式,解决台农融资难问题,并且最先推出了海域使用权的单独设定抵押贷款,其成立的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支行是大陆首家商业银行特色支行,专门服务于台湾农民创业园,这些措施都大大提升了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的相关金融服务水平[12]。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将促进两岸农业投融资的发展,同时也加剧了农业投融资的竞争与监管力度。大陆做出了很大的让利,而台湾很多农业项目仍对大陆限制。台湾农业的培育养殖等技术较先进,在市场环境、质量安全和效益等方面较大陆都有明显的优势,台湾人口容量和经济总量相对有限,所需的农业市场容量相对有限,大陆入岛投资有限,而台资入陆投资容量较台湾大,将会对包括福建在内的内地农业企业形成较大的竞争态势。两岸农业合作进一步加深,将加大大陆农业监管部门对台农在大陆运营风险控制难度。
根据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要求,两岸双方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将逐步减少并消除。从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的出发点上,台湾一定要从两岸人民的切实利益以及产业发展的需要方面着想,不要被政治影响,从而能让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的指导作用发挥到最大限度。在这方面,台湾应尽可能接受大陆企业投资台湾,鼓励大陆农业投资,提倡在两岸农业合作投资和重大项目融资,并且台湾应该考虑整个农业生产措施的实施。双方还可以在农业投资便利化,可以在良性竞争前提下,共同研发,加深强度。
两岸服务贸易的签署将促进两岸农业投融资自由化及便利化,将增进双方在农业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大陆要积极为两岸农业投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农业环境,使得服务贸易协议最大限度促进两岸农业投融资。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有利于台湾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使中国的农产品和农业加工食品更具竞争力,增加销售,也能直接提升大陆农产品的软实力,这也大力促进台商台农积极参与祖国大陆现代农业各方面的建设。同时,应该综合一个农业综合试验区的资源优势,使之成为一个产、加、销等环节综合显示平台,吸引台资对大陆农业进行投资[5]。
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推进下,两岸农业投融资的合作不应该只保留在现有简单的分工发展的合作方式上,而应该是寻求建立新的农业投融资合作模式。两岸在农业方面可以互为补充,前者具有广阔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而后者在品种培育、农业技管理等方面都值得大陆借鉴。一旦发生双方各自发展或各自分工的情况,将会导致双方相互竞争最终双方区域经济下滑,这对大陆和台湾农业经营和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两岸应不断深入两岸农业投融资合作领域,以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为基础,有条不紊进行品牌建立、畅通销售渠道,最后促进两岸农业合理协调发展[13]。
两岸服务贸易时代,祖国大陆应继续释放善意和诚意的信号,切实落实服务贸易协议的内容,完善两岸农业金融服务,推进两岸农业投融资制度化、机制化和自由化的进程,这是两岸农业投融资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农业金融供给短缺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台商难以获得大陆信贷支持,因此要支持台商或台湾投资企业协会设立企业信用担保等担保机构,为台农企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解决台商的信贷问题。大陆相关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园,适当增加银行网点,创新融资方式和渠道促进两岸投融资合作。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两岸农业投融资的影响是深远的,两岸服务贸易的签订,促进了农业项目开发、台湾旅游业及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但同时加剧了两岸农业竞争和监管力度。两岸要取得双赢结局,都要放宽政策限制,通过两岸协商交流一起创造良好的政策、金融、农业环境,探讨新的农业投资方式和金融体制,才能使得两岸农业投融资取得巨大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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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何均琳.ECFA签署后台商投资祖国大陆农业趋势探讨[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3(6):1-7.[10] 中国新闻网.大陆涉台农业园区投资近60亿美元企业逾5000家[EB/OL].(2013-11-19). http://www.chinanews.com/tw/2013/03-11/4633767.shtml.
[11] 福建省农业厅.2013年闽台农业合作持续深入推进[EB/OL].(2014-04-01).http://agri.taiwan.cn/news/201404/t20140401_5937203.htm.
[12] 新华网.台湾农民创业园里设立台农专业银行[EB/OL].(2013-01-23). http://news.xinhuanet.com/tw/2013-01/22/c_114453947.htm.
[13] 郑清贤.深化两岸农业合作必须建立健全十大机制[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