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静伟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面向全社会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1]因为这四大重点人群,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我们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努力抢占价值体系的制高点。而在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中,道德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一个民族、一个人能不能把握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价值。”[2]
针对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的重要讲话,本文着重对重点人群中的“公众人物”这一特定人群道德价值缺失的现状、影响、原因及相应对策等进行剖析和探讨。
公众人物,是指一定范围内为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并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其以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性为构成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共同体现公众人物的特性。本文的“公众人物”等同于王利明先生所说的“社会公众人物”①王利明先生将公众人物分为“政治公众人物”和“社会公众人物”,他认为这里的“政治公众人物”主要是指政府公职人员等国家官员,而“社会公众人物”主要指公益组织领导人、文艺界、娱乐界、体育界的明星,文学家、科学家、知名学者、劳动模范等知名人士。他们都在生活中具有知名度。,“主要涵盖文艺界、娱乐界、体育界的明星、网络大V、著名学者”等知名人士。
“道德”一词,最早可追溯到《道德经》那里,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3](260)其中“道”可理解为天地万物大化流行的真理,而“德”则是“道”的体现,“德者,得也”亦可理解为人世的德行、品性、王道等。道德连用始于荀子的《劝学》篇,该篇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根据文本的语境来解读,这里的“道德”是指“礼”,是人伦中的重要一极。在西方古代文化的语境中,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百度百科则把道德定义为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换言之,道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规定。
公众人物的产生是社会和大众对良好社会风气的期盼与培育的结果,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公众人物,不仅是机缘巧合和个人的勤奋努力,更是源于社会和大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满足社会和大众的期盼是他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他们应该以感恩之心回馈社会;同时,公众人物代表了社会道德的主流,在社会和大众中有着垂范和导向的作用。平心而论,大部分公众人物有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坚持道德理想,具有强烈的伦理担当意识,无愧于“社会精英”的称号。但世间万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痛心地发现:部分公众人物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盛行,他们忽视了社会责任和伦理担当,漠视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触碰了社会的道德底线,更有甚者,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滑向黄、赌、毒、黑的罪恶泥潭。我们现分别梳理了娱乐界、学术界、体育界、网络界等界别公众人物失德失范现状,简要叙述如下:
1.娱乐界公众人物道德缺失
① 涉嫌黄赌毒:娱乐界深受社会广泛关注,其公众人物影响最大,拥有粉丝最多,暴露的问题亦相应突出。2014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发布消息: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名(艺名房祖名)实行批捕。此前两天,“平安北京“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一名王姓导演涉嫌嫖娼被抓。媒体随之确认该导演为王全安,王全安也成为2014年初以来因涉嫌违法而被警方抓获的第13名娱乐界公众人物。
② 违反交通法规:部分娱乐界公众人物时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高晓松醉驾入刑,某著名女歌手套牌驾驶,某著名男演员无证驾驶等等。
③ 婚姻出轨:部分娱乐界公众人物,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触犯道德底线,时有婚姻出轨行为,如著名演员文章婚姻出轨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④ 发表不当言论:部分娱乐界公众人物,在电视节目以及博客微博中,“语不惊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论,以他人的“阴暗”反衬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会声望撑腰,蛮横地给他人扣上异类的帽子,甚至与网友爆粗对骂,以增强自己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2.学术界公众人物道德缺失
学术乃国之重器,大学乃学术之重镇,文化之高地,精神之殿堂,所谓传道、授业、解惑乃师之神圣职责,然而,在学术界、在全国一些著名学府知名教授、学者的身上频频传出诸如侵占科研经费、道德沦丧、学术不端等丑闻。
① 侵占科研经费: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对于审计署发现的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 500多万元的问题,目前已依法查处38人。他们集体失德的行为,令人痛心,发人深思。
② 道德沦丧:教授本是高校教师的最高职称,也是公众普遍认为品德、情操、知识较高的群体,但近年来,时有报道揭露一些著名的教授道德沦丧,大行所谓“潜规则”之道,把魔掌伸向自己的学生。某知名大学历史系教授遭其多名女学生举报其性侵,采用的手段或威胁或利诱或乘虚而入,其丑态无所不用其极,着实是一个十足的淫棍,在他那里师道人伦丧失殆尽,没有丝毫德性可言。这正如但丁所说的那样:“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来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来弥补。”
③ 学术不端:学术活动中的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一些学者,甚至是知名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的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近年来,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方面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
3.体育界公众人物道德缺失
中国体育在塑造运动员、塑造记录、塑造集体和项目辉煌的同时,也同步塑造了社会和大众对竞技成绩疯狂的崇拜和追求。这样也造成部分体育明星自我膨胀,忘乎所以。一些体育明星失德失范的行为时有发生,在赛场上他们辱骂甚至殴打裁判,在赛场下他们参与黄赌毒,在训练中他们罢赛、赛练,还有的体育明星年龄造假和滥用兴奋剂。
4.网络大v道德缺失
互联网时代迅猛而至,振臂一呼,响者云集的大v们也顺势而生。目前,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中,百万以上的大v超过3 300个,千万粉丝以上的大v超过200个,相比普通网民,网络大v粉丝成堆,拥趸甚众,话语权极大。他们是公认的意见领袖,是虚拟网络王国的国王,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本该珍惜自己的名誉和地位,担负起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但部分网络大v却走向事物的相反面,或聚众淫乱,或敲诈勒索,或造谣惑乱。如网络大v薛蛮子,是网民心目中的“打拐”英雄,是一个比影星还受关注的网络名人和意见领袖,却多次聚众淫乱,行为令人不耻。
“风俗,天下之大事。”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公序良俗的形成关键在于公众人物的垂范和引导作用,反之,公众人物的违法、失德行为,会让部分粉丝盲目崇拜和模仿,会对社会舆论和社会的价值取向产生可怕的负面影响,尤为可怕的是,由于对公众人物的失德行为的曝光已成为一种常态,长时间会引起人们心理的漠视和习惯,乃至演变成集体无意识,最终导致我们民族文化的丧失和优秀价值观的沦陷,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和重视。这绝不是笔者的危言耸听,“薛蛮子嫖娼”、“李代沫吸毒”、“文章出轨”、“黄海波嫖娼”等词语一度走进公众的视线,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这些公众人物的不良行为,严重地污染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混淆了人们的价值取向,着实令人担忧。但接下来的事实更发人深思:薛蛮子是网友心中的打拐英雄、文章和黄海波是无数青年影迷的心中偶像。按理说,他们干了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事情,他们的形象会一落千丈,偶像也会随之轰然倒塌。但事实上,薛蛮子的粉丝不降反而直接直线上升,曾经崇拜文章和黄海波的粉丝们,仍然一如既往地崇拜他们,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还有许多网友公开发表言论力挺他们,认为他们“真性情,真男人”!尤为严重的是,他们树立了坏的榜样,向全社会传递了负的能量,在某种程度上造成道德不彰,是非不明,美丑不分,价值错乱,如果我们不及时加以合理疏导,而任其不断发酵,那么最终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德性危机,社会风气益加衰败,这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省!
众多公众人物集体性的失德、失范行为,在社会和公众中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这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文明社会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严重地影响了伟大“中国梦”的实现,为了剖析这些行为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从而最终找出相应的科学应对措施,我们作如下的成因分析:
部分公众人物,一边享受物质的丰盛,接受粉丝的顶礼膜拜,一边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承受舆论的巨大关注,同时在光环和名利之间,在虚幻和梦想之间,逐渐失去自我,或精神空虚,迷失方向;或自我膨胀,不可一世;或耽于物欲,不能自拔;或自甘堕落,走向毁灭。这正如古人所说那样:“道德不倡,天下不宁,为物生贪欲,贪欲生妄念,妄念即祸根,祸根必大乱。”可见,没有强大的心性,人们无法抗拒物欲的诱惑。康德曾说过:“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它凝神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4](186)道德是依据社会舆论、生活习惯、传统伦理、特别是人们内心信念来驱使和维护的行为规范,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没有敬畏、不会惜福、不懂感恩,必然会导致道德意识的淡漠,一个道德淡漠的人,做任何失德失范的事都不会令人奇怪。
部分公众人物集体性的失德、失范行为,凸显当前我国社会道德教育缺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道德教育缺位:中国传统的学校道德教育,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在教育学生“尊德性而道问学”,通过“三纲八条目”的训练,通达“知识”和“德性”,而最终成就“内圣外王”之境,现在的教育主要是应试教育,知识灌输教育,不太重视“道德”和“心性”的培育。
二是家庭道德教育缺失:现在家庭教育的动机大都名利化,出人头地,赚钱享乐等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受社会风尚的影响,父母把自己的成人价值观灌输给孩子,从而滋生了孩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心理基础。除此以外,大多数家长重智育,轻德育,不太关注对孩子道德的培养,各种各样的培训班,辅导班让孩子失去了自我成长的空间,也挤走了孩子和家长交流的时间。
三是行业道德教育缺失:传统的许多行业,特别是公众人物较为集中的娱乐界、文艺界等,都有严格的行业道德准则,这些道德准则背后蕴含着深刻的传统伦理思想,这些道德准则,经过师门有序传承,贯穿于整个学艺过程,深入到每个人的骨髓中,例如戏剧界特别强调“戏比天大”、“德比地厚”、“德艺双馨”。而当今社会的娱乐界特别重视“票房”、“发行量”、“奖项”、“知名度”等所谓指标,一切以“结果”为导向,以“实效”为目的,“戏里戏外”绝对是二元世界。
一是受转型期“社会综合症”的影响。目前,中国已经进入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经济增长和财富增加的速度举世瞩目,社会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意识形态复杂化,价值观念对立明显化等不利态势。一个较为明显的负面效应是,物质文明成就与精神文明状态出现反向生长趋势;社会道德状况主要表现为道德水准下降,道德底线沦丧,道德评价失范,理想信念缺失和拜金主义盛行等,急功近利、空虚浮夸之风也在四处蔓延,部分公众人物也因此影响患上转型期社会综合症,不但不能自我救赎,反而在疯狂地传染给他人。
二是所谓“圈子文化”的消极影响。当今社会,圈子文化大行其道,各种界别都或明或暗,或隐或显存在着“圈子文化”。如果想成为圈中人,就必须要融入到圈子文化中,否则就进不了“某某圈”,于是各种规则和潜规则就应涌而生。很多人为了进入“圈子”,想尽各种办法,甚至不惜运用许多不光彩的手腕,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要想发展,就必须进入到圈子中;或者说要想出名或出人头地,就必须到“圈子”中来。
三是受到西方文化中的负面影响。部分公众人物,或在西方国家学习过,或非常服膺西方文化,他们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充其量是一知半解,但其行为举止处处效仿西方文化的张扬、放任,而把中国文化的礼乐教化、温柔敦厚、含蓄内敛统统抛在一边,其实这是对西方文化的误读,是对中国文化的背叛。西方的文化、艺术有其根深蒂固的宗教规定意义上的伦理思想,它是西方人的道德防线,如果仅仅学习其表现形式上的张放,而不去领悟其背后深刻的宗教教化、历史背景、风俗习惯,甚至为此抛弃自己国家的本根文化,那么就会失去自己的道德防线从而陷入万劫不复的可怕境地。
“公众人物是社会道德楷模的重要践行者。公众人物的思想境界、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道德情操,对其他社会成员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是社会道德行为的风向标,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认同、吸收和内化”[5]。此外,“强化对公众人物的道德培育,不但能提升公众人物自身的道德修养,还能激励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6]。
康德说:“道德责任以自觉自愿地承担为最高境界。”公众人物须自觉自愿、自动自发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敬业乐群,修睦讲信,真诚无妄,臻于至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能时刻激发深植于心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从而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强烈的道德责任担当意识。
作为当代中国社会的公众人物,须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心系天下苍生,具有强烈的入世精神和济世情怀,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同时,积极地吸收、传承中国文化中的道德思想。中国传统文化“重义轻利”,强调“义利之辨”,在《论语》里,子路曾经问孔子,怎样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孔子回答说:“见利思义,见危受命,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成人矣。”孔子还明确地说“君子喻于利,小人喻于义”。董仲舒则进一步地表达“正其义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另外,儒家思想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知行合一”等传统思想都值得公众人物去吸收、借鉴,然后内化为自己的修身和道德准则。
此外,冯友兰提出的“内圣外王”之道,不妨作为公众人物的道德追求目标,公众人物应该既有心性道德修养的“内圣”魅力,又有正能量贡献社会的“外王”感召力。这里的“内圣”还可以理解为“义”和“德”,“外王”则可理解为“利”和“得”,它内在地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原理:“外王”必须“内圣”,“内圣”为了“外王”;“外王”是“内圣”的目标,“内圣”是“外王”的条件。在中国道德精神的发展中,“内圣外王”之道始终包含“德”与“得”,“义”与“利”的矛盾,但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手段上,但最终的旨归,“内圣”“外王”殊途同归,融为一体,此之谓“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
公众人物应具有什么样的美德?我们应对公众人物作什么样的道德预设?当我们叩问诸如此类的问题时,我们除了上述“内圣外王”道德之境外,还会对公众人物的理想道德作“真善美”统一的预设,“真”是对知识、真理的追求;“善”是对伦理道德的追求;“美”是对艺术境界的追求。中国人不仅讲“内圣外王”、讲“天人合一”,同时也强调“真善美”的统一。道德的追求和艺术的追求在极致点上是完全会通的,所以,公众人物道德追求的最高境界,实际上也是艺术的最高境界,是至美至善的境界。
通过前文对公众人物概念、道德缺失现状、成因分析以及公众人物应具有的道德的分析,我们认为基于公众人物的特殊影响力以及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所担负的特殊责任和使命,必须切实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应对公众人物日益严峻的失德失范行为。
“在互联网发达的现代文明社会,作为公众人物,从登上大众平台的第一天起,就应该注重作为社会主体的道德自律,培养和健全个人道德责任人格,完善个人的人格操守,时时把自己置身于公众的道德监督之下,平心静气地接受公众的道德质询和人格追问。”[7]道德自律最早由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康德自律原则的提出,在西方伦理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指出:“自律原则是唯一的道德原则,道德的原则必然是一项定言令式。”[8](67)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指出:“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律和与之相符合的义务的唯一原则。”康德还说:“道德责任以自觉自愿地承担为最高境界。”[9](43)可见,道德自律依据的是心性伦理和德性伦理,它主要强调的是个人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立足通过个人德性的提高来实现对行为的调控。
首先,公众人物必须加强道德情感的培育。中国古代儒家对道德情感的培育有许多深刻的论述,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是每个人内在的道德情感,只要激发出这种情感,每个人都有成贤成圣的可能,对于如何激发?孟子提出“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观点,即人们必须有向善的愿望,并时时能够反思自己的言行,省察自己的内心。如果公众人物都能像孟子所说那样,能“求其放心”、“反身而诚”[10](259),那么根植于心的“四端”,就会时时呈现出来,那么他们定能担负得起文化传播和道德引领的伟大使命,一定会具有“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使命感。
其次,公众人物必须具备“自省”意识。转型社会,各种思想纷沓而至,各种诱惑形形色色,对此,公众人物必须铭记使命,守住底线,时常反思自己的行为、语言、思想是否失正,同时,自觉坚持慎微、慎欲、慎初、慎独,注意每一件细小的事情,“去小恶以保本身,积小善以成大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孔子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11](230)如果发现自己的言行及思想中有不好的苗头,要做到适时调整。公众人物必须保持内心的安静,只有在安静中才能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体悟宇宙奥妙和人生的意义,只有安静的力量才能使内心变得强大,只有拥有强大的心性力量,才能支撑你的信念,维系你始终如一去践行你的道德价值观。
最后,公众人物必须具有正确的名利观。伴随着公众人物是无数的粉丝、鲜花和掌声。在荣誉面前,在赞美面前,公众人物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以平常心待之,千万不能患得患失,更不能自我膨胀,忘乎所以,时刻明白所有的名利都是身外之物,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同时,谨防欲望过度,用信念和理性控制欲求,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守底线,明人伦,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热心公益事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最终使自己成为一名拥有高尚品德、真正意义上的公众人物。
道德他律的特性表现为一种制度伦理。它所强调的是建立一定的制度框架,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来对人的行为进行制约的社会伦理调控方式。“道德自律”与“道德他律”是道德规范的两个方面,二者不可分割。“道德自律”是基础,“道德他律”是保障。道德他律只有转换成道德自律才有意义,道德只有进入自律阶段,道德规范才成为人们的内在要求,从“道德他律”转换成“道德自律”,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应对当下社会部分公众人物道德缺失这一严峻问题,除了呼吁公众人物道德自律以外,还要加强对公众人物的道德他律,以期使公众人物失德失范的现状得到根本改善。
一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的平台,形成舆论合力,加强对公众人物的舆论监督,让其行为暴露于阳光之下,彰显、弘扬、宣传正面的、积极的、真善美的行为,打击、压制、揭露那些负面的、消极的、假丑恶的行径,让部分公众人物失德失范的行为无可逃遁。
二是运用社会道德共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的道德思想,同时,借鉴西方道德思想的积极成果,形成社会道德共识,传递社会正能量,让那些道德缺失的行为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是变革道德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平台和教育载体,加强公众人物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培育,重视运用道德的教育功能,唤醒公众人物的道德意愿,培育其道义责任感和善恶判断力。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统一的现代教育体系,使它渗透到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市民公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中,通过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将其逐渐转化成人们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价值准则”[12]。
四是完善行业公约:“社会现实的发展,社会风气的进步,社会诚信的重振,都需要每行每业的人群从自身的职业道德入手,从自己做起。”[13]人是环境的产物,绝大多数的公众人物都隶属于相应的行业界别,如果相关行业能制订各自的道德准则、各自的行业行为规范,并且严加执行,谁要违反准则和规范就要严加处置,这对提升公众人物的道德水准,将大有裨益。
法律与道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两翼。如果按人们自觉的程度来划分,可以分为道德自律——道德他律——法律他律三个层次,道德自律是最高境界;道德他律和法律他律都必须转换为人们内心的道德自律才能发挥最大功能。“道德建设属于德治的范畴,但也离不开法治的密切配合,需要道德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14]由于道德教化是通过公序良俗、文化影响等柔性途径来进行的,它只有通过公众人物的认可才能实现目标,它只对那些具有强烈道德情操的公众人物有效,但对那些道德情操淡薄的公众人物却显得无可奈何,因此,要保证道德责任意识得以养成,道德规范得以遵守,就必须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法律规范的硬性规定,使公众人物的道德自觉得到制度上的关怀。实践证明,法律规范的约束完善为良好德性品质的培育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现实状况的观照下,公众人物的法律他律的建设,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公众人物法律概念的界定,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如何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来规范公众人物的话语权等等,基于此,公众人物的法律他律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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