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聚焦·政策速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结构有关工作。一是优化外贸结构。支持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扶持服务贸易发展,扩大服务进出口。二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减少出口商检商品种类,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清理中介服务和收费,规范进出口秩序。三是改善融资服务。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四是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保证及时足额退税。适时扩大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试点范围。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中国装备“走出去”。五是增强企业竞争力。鼓励开展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坚决防止恶性竞争。加强贸易摩擦应对。
会议强调,进一步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一要加强就业服务,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强安全防护和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三要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四要完善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让亿万劳动者工作更舒心、生活有保障。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在其官网发布2014年新农合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将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和50%左右。完善各种形式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推广到50%以上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充分发挥按病种和按费用两种大病保障机制的优势,有机衔接,进一步降低群众的大病负担。基本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的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意见》取消针对低价药品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优先审评批准数量不足的临床急需的仿制药注册申请。对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常用低价药品,由省级采购机构遴选供货企业,或以集中支付的区域为单位遴选供货企业;确保低价经典老药配送到位。将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使药品成为医疗机构运行成本,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价格频繁或调整幅度过大的要开展专项调查,保障药品价格在合理的区间内波动;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开展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完善短缺药品预警机制。
《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在计算其应纳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3500元/月的标准确定。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式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似,具有可比性。从保持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等情形纳税期限的确定相一致的原则,《公告》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注销)的个税计算方法统一起来。
浙江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强化了政策创新,其中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优惠供应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并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示范项目,按规定给予计划指标奖励。此外,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新政策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信贷需求。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支持养老机构以包括股权融资在内的各种方式筹集建设发
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此项新政策后,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具体价格;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则按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设立服务项目,自行制定具体价格。根据联合通知,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保证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费用能够及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