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期刊应规范发展协办单位

2014-02-05 02:46:21柯文辉林海清黄爱萍翁志辉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科技期刊编辑部期刊

■柯文辉 张 梅 张 磊 林海清 黄爱萍 翁志辉

1)《福建农业学报》编辑部,福州市五四路247号省农科院新大楼401 350003,E-mail:fjkewh@163.com

2)《茶叶科学技术》编辑部,福建省福安市社口镇湖头洋1号 355015

科技期刊在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发展路径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选择发展协办单位(包括协办单位和理事单位)的形式寻求期刊的发展[1-5]。科技期刊要步入新台阶,做大做强,整合多种优质资源协助办刊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期刊与各单位、企业通过协办单位的合作方式,建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是科技期刊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朱拴成等[1]对科技期刊协作单位的定义、组成、表现形式,以及协办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设置的利与弊等方面进行分析;李旗纲[4]从理事会建设的意义出发,阐述如何充分发挥理事单位在科技期刊质量和期刊经营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出应完善法规以加强对理事会的监督管理;张静等[5]以《中国天然药物》为例,采用实证分析,探讨科技期刊理事会经营模式。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过程中出现的乱象,探讨期刊发展协办单位的合作模式,并提出科技期刊应规范发展协办单位。

1 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是双赢的合作之路

1.1 品牌效应的双赢

品牌是科技期刊长期经营积累的社会效益的体现,是科技期刊十分宝贵的无形资产,也是科技期刊生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期刊在社会活动中已获得一定的影响力,协办单位与科技期刊合作,可以借助科技期刊的品牌影响,通过期刊品牌背后蕴藏的具有社会责任的期刊文化,来赢得读者和作者对协办单位的认同。期刊通过发展协办单位,可达到广覆盖、深影响的效果,某一单位成为期刊的协办单位,期刊的影响力在该单位将显著提升,协办单位甚至会制定有利于该期刊发展的论文评价优先措施,期刊的品牌效应将在局部得到放大。

1.2 学术水平的双赢

科技期刊的协办单位主要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设备厂家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是期刊的主要作者群体来源机构,设备厂家主要展示先进的仪器设备。依托科技期刊平台,各协办单位互相交流,一方面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在期刊上探讨学术观点,百家争鸣;另一方面期刊以举办协办单位联席会议、学术座谈会以及专题性活动的形式,召集各协办单位进行交流,推进学科发展。这一过程中,协办单位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也帮助期刊编辑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更好地捕捉研究热点、实验室动态、作者和读者需求等信息,做好选题策划工作。

1.3 人才培养的双赢

科技期刊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并将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其将成果转化成社会效益。协办单位的科研人员可以较好地借助期刊的平台,报道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青年科研人员还可以通过与期刊主编、栏目负责人进行写作和学科交流,提高自己的论文写作能力,更好地把握目前学科研究的热点。编辑部编辑通过协办单位这一窗口,能够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接触科研工作第一线,可以从纯粹感观的编辑工作走向较为直观的实验世界,并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基金项目立项情况,帮助编辑提高业务水平。

1.4 经济效益的双赢

随着改革的步伐,科技期刊必须面向市场,自筹经费。发展协办单位可帮助科技期刊筹集到一定的出版经费,缓解经济压力;期刊借助协办单位的社会资源,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可增加期刊的广告和发行,提高自身的市场化运作能力。当然,协办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期刊为辐射点,提高自身知名度,传播研究成果,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步伐,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设备厂家则以科技期刊为宣传阵地,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赢得市场占有率。

2 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合作模式分析

2.1 要素互补模式

科技期刊和协办单位依托各自的资源要素优势,形成有效的互补机制,资源共享,打造多赢的发展模式。例如:科技期刊拥有较强的政策导向、理论研究、在职培训功能,可为协作单位提供咨询和在职培训;协作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优秀的科研人员,可以协助期刊选题、审稿以及组织优质稿源。

2.2 集群效应模式

专业性行业科技期刊利用刊物在行业内的认同和声誉,可以发展为“信息集散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集合行业内的科研力量,产生集群效应。例如:《煤炭学报》协办单位由高等院校、矿业集团、设备厂家和科研院所组成,将与之相关的单位都集中于期刊平台上,其产生的社会效益将会成倍扩大[4]。

2.3 载体辐射模式

协办单位与科技期刊互为载体,各协办单位以科技期刊为“核心”平台展示宣传,扩大自身的社会知名度,科技期刊又以各个协办单位为“分枝点”产生广辐射效果,便于期刊对某一单位进行深度宣传。

2.4 特色互动模式

科技期刊在办刊中会形成自身的栏目特色,协办单位在科研发展过程也会相应形成自身的科研特色,科技期刊与协办单位的这种合作,既可以是特色的强强结合,彼此在合作中相互切磋,共同提高;亦可以是特色的相互补充,互通有无,相互弥补,以特色的协作办刊来带动劣势栏目或学科的发展。

3 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过程中出现的乱象

3.1 协办单位并未发挥协办职能

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的形式已经很成熟,但相应的制度条例还未完善,对彼此的职能要求还不明确,实际运作中经常出现协办单位只是图有其名,行为缺位现象严重。这种现象可能与编辑部未能较好地引导协办单位发挥职能有关,也可能与有些协办单位没有参与意识有关。另外编辑部的编辑工作与协办单位的科研工作之间的衔接关系如何理顺,也影响着协办单位的职能发挥。

3.2 为协办单位变成期刊“敛财”工具

科技期刊在发展协办单位过程中,有些期刊的目的逐渐偏离,发展协办单位成为编辑部敛财的工具。编辑部通过设置名目繁多的协办类型,例如理事长协办单位、副理事长协办单位和理事协办单位等,收取数千到数十万不等的协办费用,但目前为止并没有相应的规章条例可以参照,缺少相应约束监督机制。

3.3 为协办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及“问题”稿件的危害

目前,科技期刊普遍为协办单位来稿开通“绿色通道”,有些编辑部有开辟专门通道,专人负责协办单位的稿件,有些编辑部虽未专人负责,但潜意识会对协办单位稿件“绿色”处理。科技期刊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绿色通道”是一种特权行为表现,对其他的投稿作者存在公平性问题,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协办单位稿件中夹杂着较多的“问题稿件”,即稿件质量无法达到期刊要求,但为平衡利益关系,编辑部睁一眼闭一眼给予发表,容易造成较为恶劣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3.4 协办单位发展中隐藏“利益”输送潜规则

有些科技期刊为收取更多的协办费或者为了稳定当前的协办单位,会以审稿费或专家费的形式向协办单位的负责人给予一定的报酬,有些数额还较大,这种潜在的利益输送模式较为隐蔽,难于发现,但是危害很大,这涉及到反腐工程的建设。十八大提出从严治国的策略,科技期刊有责任和有义务参与到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当中。

3.5 协办单位成为某些单位、企业的“伪名头”

由于缺少有力的监督制约机构,有些期刊发展协办单位,唯协办费是从,并未对协办单位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筛选,一些协办单位“混水摸鱼”。某些单位或企业通过协办科技期刊的名头,骗取一定的社会认可,这种协办“伪名头”更易使这些单位或企业在社会活动中得到信任,获取更多的不当利益。科技期刊在这一过程中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伪协办”存在的根源在于缺少相应规范发展协办单位的制度约束。

4 科技期刊应规范发展协办单位

4.1 从学术质量环节规范

学术质量是期刊生存之本、发展之源,做好学术论文的把关工作至关重要。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的前提是不降低科技期刊的学术水平,要准确定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应因为协办费的利益关系,将双方的合作视为依附关系,而降低对协办单位来稿质量的要求。相反,基于彼此间平等、互惠、互助的合作关系,期刊更应加强对协办单位来稿的审稿力度,以帮助协办单位进行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成果筛选。编辑部应严格按照《编辑部出版流程》进行稿件的筛选工作,不应开启所谓的“绿色通道”。

4.2 从收费行为方面规范

在协办费收取方面尚未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处于较为无序的市场状态。科技期刊要市场化,进行多途径的有益探索是一种进步,科技期刊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适当的协办费是无可争议的,但面临着如何收取、收取多少的问题,需要相关的部门制定一些可供参考的标准,以防止收费乱象丛生。编辑部在收取费用后,要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经费专项检查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4.3 从法规制度层面规范

1988年《期刊管理办法》、1991年《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2005年《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文件中均未提及协办单位这一问题。近年来,期刊年检时明确规定不得在版权页中列出“协办单位”。因此建议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修订时,与时俱进将协办单位的若干相应条款进行规定,使科技期刊在开展协办单位业务时有规可依,规范运作。同时,编辑部也应制定相应发展协办单位的管理细则。

4.4 从审查监管角度规范

科技期刊发展协办单位,对协办单位的选择具有决定权,但是缺少相应的监管。科技期刊有别与普通期刊,在社会上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因此,是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成为期刊的协办单位,或者哪些单位适宜成为期刊的协办单位,哪些单位不适宜成为期刊的协办单位,以及成为科技期刊协办单位后有哪些社会责任和应尽的社会义务,这些都要有一定的监管约束机制,才能正确引导科技期刊更好地发展协办单位。

5 小结

科技期刊市场化的进程中,通过发展协办单位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既要鼓励探索和建立科技期刊与协办单位多种合作模式,实现多方位、多层次的互补,达到共赢;又要规范各项法规制度,防止监督职能缺失、不到位,滋生腐败问题,引导科技期刊规范发展协办单位。对于办刊人而言,要选准定位,找到合适自身发展的办刊方式,而不是盲目跟风为发展协办单位而迷失了办刊的方向。

1 朱拴成,张杨.科技期刊宜发展协办单位.编辑学报,2012,24(1):89-91

2 黄孟芳,朱茂,白大陆.我国科技期刊经营思路研究.新闻界,2009,(4):64-66

3 袁桂清.中国科技期刊经营模式与盈利模式研究.编辑学报,2007,19(5):327-330

4 李旗纲.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期刊理事会作用的思考.编辑学报,2012,24(3):263-265

5 张静,程启厚,王明华等.科技期刊理事会经营模式探析——以《中国天然药物》为例.编辑学报,2012,24(1):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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