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徐培武
村书记要适应“新常态”
——对话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侃
本刊记者徐培武
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侃主要从事党的历史、党的制度建设研究。主持过浙江省规划办重点课题《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与新农村建设——庆元县“技能型政府”模式调研》、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招标课题《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走在前列——30年来浙江省党的建设历程》等专题研究,对农村党建有深厚的研究功底。日前,本刊记者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当好一名农村党组织书记采访了王侃教授。
记者: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党组织书记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
王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前提、二十字要求、三条原则、四大任务、五项建设”。其中,“四大任务”指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四大任务”的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突破党建工作在党内循环的思维框框,实现党建工作向党外延伸。也就是说,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成为社会价值观的引领者、社会利益的协调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公共服务的组织者。
记者:作为党对农村工作有效领导的实施者,现阶段村党组织书记亟需提高的能力是什么?
王侃: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也是“能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群众推崇的是符合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公平正派的干部;在“能人社会”里,群众推崇的是有技能的、能带动农村发展的干部。所以,新农村建设条件下的村党组织书记,除了要拥有从事基层组织建设的能力外,还要加强引领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协调群众利益的能力、服务群众的技能。
记者:现在农村党组织书记中很多是致富能人,如何看待村党组织书记中的“经理型”、“老板型”现象?
王侃:不能扫一屋焉能扫天下。如果村党组织书记们自己的日子都过不好,是谈不上带领群众致富的,因此,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看待“老板型”、“经理型”村党组织书记,书记们要接受和运用现代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知识,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成为熟悉农村致富实用技术的“通才”。大干部、小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才是好干部;大支部、小支部,促进农民增收的才是好支部。
记者:现在各地掀起了学习杭兰英事迹的热潮,请问开展向杭兰英学习活动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王侃:杭兰英任职近30年,把一个落后村建成享有“创业乐园、生态花园、文化公园、人和家园”美誉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现从单纯引导农民致富的“能人治村”向全面治理的“贤人治村”模式转变。首先,杭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