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建国 陈衡治 魏伟忠
园区(开发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
曲建国 陈衡治 魏伟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指出: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循环经济促进法》,2013年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出的《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这意味着浙江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全面启动,园区、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已成为当前浙江循环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批复浙江省为全国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2012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近年来,浙江立足经济大省、资源小省的实际,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个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的发展,探索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但是经济总量大,环境容量小,资源自给率低的矛盾依然突出,如何破解资源环境的瓶颈和制约依然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
园区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要平台,也是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目前浙江拥有国家级园区(开发区)31家和省级园区(开发区)86家,这117家园区(开发区)实现工业产值、完成工业投资、实际到位外资分别占全省的61%、77%和63%。显而易见,园区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主平台、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集中地以及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主战场。因此,推进园区的循环化改造,降低园区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将园区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对破解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具有重要意义。
园区循环化改造对促进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增加有效投资、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将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战场,是浙江实施“四换三名”工程,落实“五水共治”行动,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举措。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途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决定》指出确定“十二五”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有序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决定》中的所提的这些内容与浙江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内容相一致,目的在于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浙江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浙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2013年底浙江印发的《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中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这些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目前浙江园区依然存在发展粗放、产业层次低、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迫切需要改造和升级。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已经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浙江增加有效投资的重要平台。
通过园区循环化改造,致力优化投资结构,调整投资方向,使资金投放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民生项目方面倾斜,加大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浙江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全面推进,有助于进一步带动浙江园区扩大有效投资,据测算全省117家园区开展园区循环改造后,将带动有效投资达4000亿左右。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提高浙江资源产出率水平的有效途径。浙江拥有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开发区)117家,园区是浙江投资发展的主要平台,也是能源资源消耗的集中地,同时也是节约潜力较大的区域。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通过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构建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园区的物耗、水耗和能耗,改变粗放的能源资源利用方式,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产出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是提高浙江园区资源产出率水平的有效途径。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浙江改善环境的治本之举。随着园区的高速发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增加,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压力。通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一是变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生产和排放,是污染治理的有效途径。二是变条线治理为综合治理,实施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分类利用等关键补链项目,对园区内的污染进行集中控制,实现“零排放”。三是变围堵治理为疏导治理,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扶优汰劣,充分发挥环境治理的倒逼作用,从而有效破解浙江园区环境治理的根本问题。
省政府已于去年底印发了《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省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培育20个省级以上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累计培育30个省级以上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根据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设定的目标和任务,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中,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确保实效,努力做到五个“好”:
编好方案。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制定好本地区的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推进工作方案。同时,各园区要结合自身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产业链接等情况,参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编制好本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围绕园区物质流分析,明确各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拟建设的重点支撑项目,为本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理好项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园区在推进循环化改造工作时,要做好园区企业动员工作,针对不同企业遇到的不同问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企业“量身定做”推进计划,帮助企业进行项目谋划,汇总和甄选一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兼顾的补链项目,加大对企业经营运作、技术创新、融资、用地和项目建设的帮扶支持,切实为企业推进循环化改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抓好推进。各园区要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制订好三张表:一张是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既心中有数,也方便监督;一张是项目表,要围绕园区循环化改造,汇总和甄选各企业的实施项目;一张是责任表,必须将循环化改造任务分解细化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每个环节,做到有据可依、有人可找、有责可问。每年12月31日前,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要将本市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情况报省发改委、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各地循环经济工作情况的考核。
树好典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列明的工作目标中明确提出要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为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发展提供示范。浙江发布的《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对于通过验收的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省里将授予“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牌子,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地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做好宣传。各部门在设计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推进循环化改造的同时,要做好循环化改造宣传工作。要把宣传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这一理念与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到浙江当前的“五水共治”、大气污染治理中,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环境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浙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