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2014-02-03 21:12:42
中国会计年鉴 2014年00期
关键词:国家机关中央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为要求,以中央国家机关广大会计人员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改革,整章建制,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一)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部署和安排,在深入调研及充分征求修改意见基础上,牵头修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力求在保障合理接待需求的同时杜绝铺张浪费,用专项制度将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具体化、常态化、法制化。二是参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核心章节起草工作,加强和细化公务活动和经费管理,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健全会议费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实现对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各类会议会务和经费管理的全面规范,推进会议、差旅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衔接。四是加强公务接待和机关事务系统厉行节约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公务接待和机关事务工作中进一步抓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从抓好公务接待节约、推进会议服务节约、改进机关食堂餐饮管理、从简安排节日活动等方面向全国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具体要求。

(二)深化中央国家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改革。一是继续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基本摸清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91个部门机关运行成本。修改完善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指标、统计报表,开发中央国家机关运行成本统计信息系统,设置数据审核汇总功能,在提高数据准确度同时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和效率。二是配合财政部开展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改革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以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设置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会计科目,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实行明细分类核算,完善核算方法,解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不清、计量不准等问题,实现各部门机关运行成本可计量、部门间可比较,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三)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财务决算工作。一是坚持后勤财务管理工作的定期交流机制和协作组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后勤财务工作的指导、培训,组织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后勤财务处长座谈,征求对决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审核和分析工作。调整、优化决算报表的格式、内容、报送时间,指导各部委及时填报决算数据。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三是积极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后勤财务管理前瞻性研究。根据后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深入研究改革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体制、结算方式及标准、配套财税政策和后勤企业单位产权界定、资本投资、收益管理及分配、财务核算等问题,探索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集中化管理模式。

(四)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制定《加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方案》,按照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完善制度标准和严格贯彻执行并重,构建“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会议管理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格会议计划管理,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开展检查指导,推动会议公示,加强会议经费和会议活动管理。同时按照中央办公厅统一安排,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本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日常统计,细化统计内容,将分类别、分场所会议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并要求报送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会议以及京外会议情况,全面、深入反映各部委本级发生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开支,进一步抓好厉行节约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提升标准,规范项目,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一)增强离退休经费保障能力。一是提高离退休经费预算定额标准。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离休和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标准平均增加3 708元和339元。二是协助财政部完成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预算的分配和下达工作,完成2013年离退休经费追加预算的分配工作。三是加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标准制度建设。根据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将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提高到620元;调整一级至四级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护理费标准。

(二)提高离退休经费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召开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局长座谈会,92个单位参加会议。二是发挥离退休经费管理协作组的优势,完成《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调查与分析》和《中央国家机关老年教育研究》课题报告。三是做好机构变动部门离退休费统发工作。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困难。

(三)积极推进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一是统筹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为81个部门的309个活动站购置设备2 598件,为34个部门的59个活动站进行维修改造,为66个部门的活动站支付运行经费,为33个部门的老年大学解决教师授课费用,为70个部门的495个活动站投保公众责任险。二是继续推进资源共享活动站建设,投资改建农业部万寿路活动中心和国家质检总局安贞桥活动中心。三是制定《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站设备管理办法》,印发《活动站设备配置标准》、《中央国家机关老年大学运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四)规范实施夕阳红救助服务项目。一是对17个部门87名受助人员和1 391名一键通用户分别进行上门回访和问卷调查。二是对中央国家机关63个单位的545位特困离退休干部进行救助,切实解决中央国家机关特困群体的部分困难。三是为中央国家机关75岁以上退休人员配备一键通电话机,实现“一条生命救护保障线,一条生活线”的服务功能。

三、加强管理,推进创新,做好会计管理工作

(一)依法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是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制定行政许可目录,绘制审批流程图,简化项目流程,明确设立依据、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二是修订《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流程,提高考试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规范考试管理,方便和服务考生。全年举行2次考试,1 306人参加,522人通过,通过率40%。四是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共为1 608名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变更、调转登记手续。五是扩大管理范围,积极稳妥完成北京地区原铁道部机关及所属中心、学会、协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至国管局的工作,建立移交工作备忘录,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六是积极参与财政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全年完成4项制度和规定的征集建议和反馈意见工作。七是组织中央在京企业参加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知识竞赛,完善以竞赛成绩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步骤。八是召开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管理工作座谈会,征求12家中央单位对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强化继续教育培训监管。一是继续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监督管理。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备案登记,确定25个继续教育承办单位并与其签订承诺书。组织召开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全年共举办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242期,培训人员39 435人,其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19期,培训人员8 268人,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223期,培训人员31 167人。二是继续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端培训,全力打造特色培训精品。举办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财务部门司局级领导培训班,45人参加培训。组织两期为期各12天的中央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208人参加培训。

(三)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首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举办2次为期各10天的京内集中培训和1次为期5天的京外培训。研究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通过面授、实地考察、结构化研讨、网络课堂、演讲辩论赛等形式,促进领军人才在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综合素养3个方面全面发展。加强领军班教学管理,制定学员管理办法,对未能满足管理要求的4名学员的培训资格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主动与主管部门沟通推介,将每位学员年度的各项学习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努力构建学、用、管三方合作共赢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开展课题研究。组织领军班学员成立9个课题组并进行初步研究工作。组织77家中央单位的304名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企业类)选拔考试,42人获得培训资格。

(四)充实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力量。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批复,组建第二届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专长和类别合理增补配置专家委员,委员人数由29人扩充到53人。通过评审申报、资格审核、论文检测、答辩分组、委员投票、网上公示等环节,全年共有112名参评人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深入评价,完善标准,资产管理取得实效

(一)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促进廉洁高效机关建设。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国务院各部门、高法院、高检院以及有关人民团体机关本级参加考评。截至2012年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94个部门(含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面价值1.54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22%,比近五年平均增速下降1.5个百分点。部门机关本级国有资产账面价值968.20亿元,增速-2.22%,资产购建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二)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提高处置收益,资产处置平台平稳运行。首次采用现场与网络平台相结合方式,公开拍卖处置驻外使领馆调回车辆52辆,平均溢价率达37%。2013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平台共处置实物资产30 905件,评估值1 018.61万元,处置成交金额1 217.96万元,溢价率19.57%。共接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京内外机动车609辆(含报废解体车辆262辆),评估值842.12万元,成交值1 408.51万元,溢价率67.26%。股权类资产挂牌成交95项,成交金额26.92亿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34 054件,原值3.42亿元。2009年9月至2013年12月,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环保回收累计产生铜2.78万公斤、铝3.99万公斤、铁34.99万公斤、塑料19.34万公斤、金27.69公斤。

(三)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标准。赴上海、安徽、湖南等地和70多个中央部门开展资产和公务用车管理调研,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与管理问题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和调研报告,制定并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通用办公软件配置标准》,从价格、年限、服务、技术和安全5方面对通用办公软件配置标准进行规定。

(四)推进公车改革,巩固治理成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改完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送审稿)》及其3个配套文件,并就以上文件征求31个省区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133个部门的意见。完成全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收尾工作,处置中央国家机关超编车1 442辆,向国库上缴处置款2 154万元。全年共为各部门所属单位办理公车指标402件。厂家回收处置部级干部原用车93辆,压减购置经费150万元。

(五)推广使用自主品牌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试点。落实关于高级领导干部带头乘坐自主品牌汽车的批示,采购红旗轿车158辆,为30位国家领导人、92位部级干部配备更新红旗轿车,社会反响积极。全年新增14个部门试用新能源电动车。截至2013年底,26个试点部门共45辆新能源电动车累计行驶20万公里,节省燃油2.54万升,节约燃油费19.8万元,减少碳排放30吨。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供稿柯思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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