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3年,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秉承“主动服务,服务前移”的工作理念,在财政投入、经费监管、科技金融等方面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开展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政策研究工作,建立更加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结余经费处置政策。二是开展科研经费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工作,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科研环境。三是开展科研项目形成资产管理的系统研究,进一步理顺科研项目资产与单位自有资产之间的关系,使资产管理更加顺畅。四是制定部属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规程,建立预算申报沟通联系机制。五是开展部属单位内控制度研究,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六是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法研究,加强科技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继续探索建立面向结果的绩效评价机制。七是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究,结合现行规定和政策实施情况,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深入推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刘延东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会同财政部在总结“十二五”以来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工作基础上,广泛调研,认真查找分析各方面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成因,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研究草拟《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改革措施。《意见》坚持“遵循规律、改革创新、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基本原则,针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科研项目和经费配置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和落实各方管理责任等7个方面的改革措施,着力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做好科技计划(专项)预算优化整合工作。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有关科技计划(专项)优化整合工作要在2014年预算安排中体现的指示精神,在深入研究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目标定位的基础上,按照总体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提出2014年有关科技计划(专项)预算优化整合方案,一方面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改革举措,另一方面确保有关科技计划(专项)各项管理工作的平稳推进。
(三)研究起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多渠道科研资金支持模式,积极研究和探索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引入后补助管理模式,并在863计划中开展首批后补助试点工作。
(一)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做好部门预算压减支出工作。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先后按照压减3%、5%的要求,结合部门预算特点,积极稳妥提出压减支出预算方案,共计压减金额13.09亿元。二是有序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工作。继续加快科技计划课题经费年初预拨进度,延续课题经费在1月上旬就拨付到位,新立课题的拨款工作于4月底完成,专项经费的及时拨付,保障了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顺利实施。坚持时间节点倒排机制,提高预算执行工作的制度化水平,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率达到99.59%。三是加强科技计划和专项资金预算的过程管理。在财务验收环节探索引入了财务验收结果反馈机制,提高验收结果和结余资金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大中期检查、评估和监督服务工作力度,帮助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开展直接面向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知识的培训与宣讲,主动服务于一线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四是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专项经费预算管理,统筹配置专项经费,保障部内重点工作。相关工作获得了财政部组织的中央部门决算考评一等奖,预算管理综合考评三等奖。
(二)细化日常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长效机制。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开展预算执行计划制度、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制度、预算执行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技部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推动预算执行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坚持做好预算执行时间节点倒排机制,2013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9.59%,在中央教科文部门中名列前茅。同时,坚持做好预算编制时间节点倒排机制,提前细化预算,2014年“二上”部门预算细化率达到2014年全年部门预算的90%。
(三)做好转制科研机构经费预算管理。科技部代拨的转制院所经费2013年年度预算已达23.96亿元,较好地解决了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申请追加退休人员补贴经费,先后分3批组织完成了85家京外转制院所、涉及约转制前退休人员17 710人的数据申报及审核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部分院所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经费缺口问题,为院所争取到增加的转制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经费534万元。办理了16家院所的财务关系划转手续,解决了院所多年行政与预算管理部门分离的问题。
(四)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继续配合财政部开展国库资金网上银行拨款试点工作。组织并完成了本级和部属单位各季度国库对账工作以及2013年压减部门预算支出指标调整工作。配合财政部教科文司完成本部办公厅及奖励办的机动费调整工作。
坚持经费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探索创新监管与服务的方式,形成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与中介机构、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多方位科技管理监管机制。
(一)组织开展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监督管理。一是组织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2013年度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工作。巡查课题承担单位216家,抽查课题411个,涉及专项经费42.93亿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巡视检查的同时,开展政策培训31场,培训7 721人次;召开206场座谈会,参加座谈2 860多人次;回收调查问卷5 187份。二是对91家承担单位的292个课题开展了以关注企业法人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与控制为目的专项审计。三是对11个地区的7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选取部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就事务所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开展问卷调查,规范事务所的使用和管理。
(二)配合审计署、驻部监察局做好审计、纪检工作。配合审计署对科技部实施的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提出的问题协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及时对科技部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自查情况进行了分析整理并行文函复。协助监察局就个别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核查,并赴多地开展了调查取证,督促整改落实。
(一)着力优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政策环境。积极参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工作,拟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相关工作要求用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中国保监会批复苏州高新区为“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探索建立综合性科技保险支持体系。中国银监会积极推动科技专家参与银行信贷项目评审工作,与科技部共同建立科技专家库。
(二)推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总结试点地区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取得的成效、经验、模式以及典型案例。召开部分地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座谈会暨推进会,推动试点地区交流经验。选择天津、武汉等地区,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模式。
(三)加快研究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实施细则。
(四)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金融服务。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合作,以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为试点,探索金融支持和科技计划项目的对接机制,共同探索服务仪器设备开发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合作,在武汉探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模式、新机制。
(一)做好部属单位财务资产预决算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国管局的统一要求,2013年科技部相关单位开展了财务资产预决算编制、报送等工作。在审核环节采取“集中会审、三级审核”的方式,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二)做好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三公经费”监督管理。每季度组织对科技部机关和部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公务用车数量、外事接待团组数及费用、国内接待次数及费用等,确保科技部“三公经费”严格按财政部核定的控制数开支,并对科技部“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监督“三公经费”执行的到位率。二是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对科技部机关及部属单位按季编制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及执行情况、按月编制的批量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年度报告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审核各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请并报财政部备案,得到了财政部的通报表扬。三是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组织完成了3家部属事业单位5个基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对完善科技部基建项目管理流程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供稿王博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