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邓卫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
制定《新疆地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审查规程》地方标准的思路及探讨
张海英 邓卫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
《新疆地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审查规程》对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相关条款要求做出统一的解释,对相关条款如何进行审查做出统一的要求,指导各现场审查专家组成员做好现场审查工作,指导做好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统一、规范新疆地区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促进提高新疆地区机动车安检机构现场审查工作水平和日常监管工作水平。
机动车安检机构 资格许可 现场审查 规程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承担着四项职能,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资格许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和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安检机构规划设置工作。
截至2014年初新疆地区已有近百家安检机构取得资格许可,在实施机动车资格许可现场审查中,因为只有一个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作为主要依据,针对机动车资格许可工作中许多具体问题缺少评定方法,在资格许可审查过程中审查员的评审尺度容易产生不一致,而且安检机构自身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导致现场审查过程中对同一问题有多种理解和判断,很多审查问题不断出现,但又缺少相关依据来统一这些问题,这就需要将普遍性的问题总结出来更好地统一,避免人力、物力、精力和财力的不必要浪费。编制出台《新疆地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审查规程》对新疆地区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确认给予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和尺度,审查员、安检机构、技术评审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都迫切需要此类标准以统一、提高和规范工作的依据和质量。
本标准对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相关条款要求做出统一的解释,对相关条款在现场审查时如何执行和把握做出统一明确的要求,便于指导各审查现场专家组成员做好现场审查工作,便于行政机关实施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以统一、规范的标准明确新疆地区的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现场审查工作的内容,全面提高促进全疆机动车安检机构现场审查工作水平和日常监管工作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审核评价中心负责新疆地区安检机构的现场核查和资料文审工作,既直接领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关于全疆机动车资格许可监管工作精神及意图,又全面了解全疆安检机构的实际存在和运行情况,在机构和行政机关间起到一个纽带的作用,恰是由于承担这一重要角色,此项标准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就由审核中心具体承担并实施编写工作。
本标准的编写经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的审批同意,主要起草编写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审核评价中心负责,审核评价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地标编写小组。
2014年1月20日新疆质监审核评价中心工作会议召开后,中心负责机动车资格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及文审的审核二部结合会议精神,组织专人着手起草制定《新疆地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审查规程》地方标准;2014年2~6月期间审评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和新疆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新疆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乌鲁木齐市卡子湾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昌吉州昌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具有代表性的几家权威机构及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核查人员联系,沟通、交流并进行关键技术要求的确认,审评中心委派专人对相关问题和意见进行收集、分类、汇总和分析,针对相关人员、环境、设备、标准及岗位具体设置及职责要求请示行政处室并予以明确,借鉴内地先进省市相关工作经验和材料,为编写新疆地方标准提供相应依据。
为使本标准内容科学、完整、层次清楚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编写小组由中心领导及主管处室领导签头,相关审查部门人员根据近年来与机动车资格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结合新疆地区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实际需要以及审查员现场核查中面对不同问题的建议、意见及探讨研究,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的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情况、人员要求、技术文件、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信息联网设施要求、总体布局要求与检验厂房要求等内容做明确细化和量化,经过新疆地区涉及到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检验、监督、评审安排及审查的不同行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多次审核和集中商讨,确定编写出适合新疆地区的现场核查规程。
《新疆地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审查规程》地方标准牢固树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实用性好的编制理念,在编写过程中更关注对人员岗位和资格的要求,明确细化设备配备、设备档案、人员档案、检验厂房、总体布局等具体要求。
本标准为便于管理机构、评审机构和申请机构操作执行,将一些总局只设立原则的要求结合新疆机动车安检机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明确量化。相关可操作的量化条款包括:
(1)安检机构检测场所的实际地点应与法人资格证书地点一致,土地合法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材料中机构名称与法人资格证书上机构名称应一致。土地合法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材料有效期至少三年;
(2)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汽车检测线每条线不得少于10人,摩托车检测线每条线不得少于4人。核查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上岗证书,证书岗位可为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之一。安检机构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应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上岗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上的信息应与申请人机构、人员岗位一致;
(3)在设备配备上规范明确要求:根据申请检验车型的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参照附录C对不同车型检测线要求和仪器设备、设施的配置进行核查。移动仪器设备(附录C中20-24)汽车检测线每条线都必备;底盘测功机、发动机转速表每个安检机构配备一台;
(4)在总体布局要求上进一步细化。总局技术条件要求:试验车道长度和宽度应当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铺设有平坦、硬实、清洁的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有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停车场地面积应当与检测能力相适应,不得占用站外道路停车。停车场地应当为水泥、沥青或者其他硬地面,能承受车辆的碾压,并在场内划分停车线和车辆行驶通道,保持进出口畅通;要设置足够的消防、安全、照明设备。如检测站内安全性能检测区和尾气排放检测区分开设置,停车场应当分别对应分开设置以避免检测车辆交叉干扰。地方标准则要求:核查试验车道的质量情况,核查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路面附着系数应大于0.7的检验报告;试验车道应有缓冲防撞作用的正面防撞设施和封闭防护作用的侧面防护设施。大型车试验车道不得少于100m,小型车试验车道不得少于80m,试验车道宽不得少于6m。可使用机构申请的最高检验车型进行现场路试制动性能测试,来确保其试验车道长度和宽度能够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停车场地的路面、停车线和车辆行驶通道、进出口应畅通,消防、安全、照明设备是应符合要求,停车场地应当为水泥、沥青或者其他硬地面。安全性能检测区和尾气排放检测区应分开设置,停车场地是否分别对应分开设置,是否存在检测车辆交叉干扰的情况。根据其申请书上填写的年设计检验能力,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和时间测算每天的检验车辆数,确定其需要的停车场地面积大小,每年检测1万辆机动车的机构,要求面积不得低于300m2。主要考虑一是总局规定的“停车场地面积应当与检测能力相适应,不得占用站外道路停车”没有量化,各现场审查人员理解可能会出现不一致;二是个别安检机构几乎没有场地,但是由于总局规定“停车场地面积应当与检测能力相适应”,没有量化,现场审查时机构辩称“本站实际检车量较少,车辆到站直接上线,不需要停放”,致使现场审查人员无所适从,不知道怎样下结论;三是参考总局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中安检机构每条检测线每年检测1万辆机动车的要求,安检机构每年工作日为251天,可计算出每半天检测量大概为40辆。按照每辆车停车位面积为15 m2,可计算出停放半天检测车辆所需面积约为300m2。;
(5)检验厂房要求进一步明确量化。总局技术条件要求:车间内部尺寸和车间出入门尺寸应当满足连续检测相应车型的需要。地标要求:大型车检测线大门高不得低于4.5m,宽不得少于4.5m,车间长度不得少于50m,车间宽度不得少于8m,车间净高大于大门的高度;小型车检测线大门高不得低于4m,宽不得少于4m,车间长度不得少于40m,车间宽度不得少于7m,车间净高大于大门的高度。可使用机构申请的最高检验车型进行连续检验,车间应能满足连续检测相应车型的需要。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措施,针对各技术环节无引用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本标准形成了新的技术语言要素,加以规范,并指导实际操作的每一个环节,同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辅相成,没有冲突。
在不违反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1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规定的原则下,对技术条件相关条款在现场审查时如何对应考核、做到具体条款考核时可细化且可量化,明确出更加具体、统一的要求,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可操作性。
因本标准在总局关于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的相关办法和技术条件下结合新疆地区安检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本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管理,仅限新疆地区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工作使用,建议作为推荐性规程。
为确保该地方标准实施的措施:该标准编写发布实施后,编写单位和归口部门将组织机新疆地区机动车安检机构审查员、技术专家、相关管理人员及安检机构相关人员对该标准进行宣贯,并由技术评审机构对该标准进行统一执行,全面推进该地方标准的实施和应用,确保新疆地区机动车安检机构工作质量的稳步推进和提高。
Discussion and thinking of draw up Licensing of on-site verifi cation specifi cation for Motor vehicle and technical inspection agency
Zhang Hai-ying, Deng Wei-ping
(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Quali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Audit Examination Center )
The standard Licensing of on-site verific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otor vehicle and technical inspection agency makes an unifi ed explanation for the administration " Technology of on-site verifi c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otor vehicle safety and technical inspection agency " related terms.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to make uniform requirements review, Guiding group of experts to review site work, do the work of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security mechanism , Review site work, Xinjiang area security agency inspection qualifi cation license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supervision of security agencies in Xinjiang.
motor vehicle safety inspection institution, qualifi cation license, on-site inspection, 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