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如东县印发了《关于改革如东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开始,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改为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促使透明化监督。事业单位上报的年度报告内容必须包括法人登记事项、业务开展、资产损益、绩效和受奖惩、涉及诉讼、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等情况,并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为与取消年检相衔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也不在法人证书上粘贴年度报告标记,新换领的法人证书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