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海(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全面开创海南监狱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增强职业荣誉感
习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中央予以充分肯定。近年来,海南省监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规范运行,全省监狱连续11年实现了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的“四无”目标,被司法部授予2013年全国监狱系统实现“四无”目标先进单位,罪犯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监狱工作严格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断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监狱管理工作关乎和谐社会建设,历来受到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习总书记对包括监狱工作在内的司法行政工作予以肯定,激励我们珍惜成绩,发扬优点,再接再厉,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凝聚队伍力量,增强岗位责任感
海南省监狱总体布局较为分散,部分监狱地处偏僻,自然条件较为艰苦,监狱建设相对滞后,硬件条件有限,监狱安全稳定的压力突出。全省监狱广大干警克服交通不便、监管压力大等困难,长期坚守在监管改造第一线,为实现监狱安全稳定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习总书记对包括监狱干警在内的广大司法行政干警高度信任和亲切关怀,使全省监狱系统全体干警深受教育、倍感振奋,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海南省监狱工作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职业自豪感和职业操守,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主动地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的侵蚀,在风浪面前经受住考验,真正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谐海南建设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增强工作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监狱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监狱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期监狱工作的科学指南和工作纲领。海南省监狱工作要以习总书记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查找监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要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物防、技防水平,为监狱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严格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加大狱务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公正。要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一)监管改造面临较大安全压力
医院成立监督小组,对门诊相关部门特别是重点科室的各个环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新发投诉,督促和帮助科室落实整改,跟踪投诉解决情况,并纳入考核。
一是安全警戒设施有待加强。由于历史条件和监狱布局调整等原因,海南省个别监狱监管设施建设仍不够完善,监狱信息化建设尚未全面完成,罪犯三大现场还没有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尚存安全隐患。二是押犯结构趋于复杂,改造与反改造斗争趋于尖锐。近年来全省监狱收押的重大刑事犯、暴力犯、累犯惯犯、涉黑涉恶犯押犯比例逐年上升,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重大刑事犯(包括死缓、无期、十五年以上)占29.76%;暴力犯占 46.7%、判刑二次以上占13.7%,发生狱内案件风险增大。三是国家刑事政策的调整带来狱内不稳定因素增加。《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政委5号文件出台后,部分罪犯服刑时间延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受到一定限制,我国的行刑趋势趋严。四是病残犯逐年增加,处理难度增大。目前,海南省监狱老病残犯占到押犯总数的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3.8%,且监狱大多地处较为偏僻的市郊,容易耽误罪犯重危病的抢救。
(二)干警队伍建设有待增强
一是干警教育培训实效性有待加强。近三年来,海南省监狱局公开招录干警近500名,大大改善了队伍结构,但教育培训方法较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干警队伍建设的手段还有待加强。二是队伍管理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海南省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后,如何正确运用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有效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需要深入思考,提出应对措施。对干警的日常考核制度有待完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细则的设置尚需细化,切实起到奖优罚懒的作用。三是干警队伍管理方式与新时期干警队伍需求多样性有待改进。目前,海南省监狱系统35岁以下干警占到干警总数的42%。这些80后、90后干警大多是独生子女,接受过较好的文化教育,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意识和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对个人价值、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队伍管理手段亟待改革完善。
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海南省监狱系统要以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开创监狱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四防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监狱长治久安
一是强化干警的直接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切实加强干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干警双岗值班制度,建立干警每日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到“所有岗位都有工作标准、所有环节都有程序流程、所有结果都有责任人”,从时间上、空间上杜绝罪犯脱管失控现象发生。不断提升场所安全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隐患整治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有效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是大力推进监狱安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物防、技防水平。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监狱布局调整步伐,加大监狱安防设施建设力度,落实监门人行通道“三道验证法”,确保物防坚固可靠。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确保2014年底全面完成海南省监狱系统信息化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全系统监控安防系统的互联互通。依照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规划建设好省司法医院,实现全省老病残犯集中关押,努力构建强有力的监狱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三是加强与武警的“三共”活动,提高监狱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争取武警部队支持,力争年内实现海南省监狱均有武警上岗值勤。加强与武警部队沟通协调,积极开展“三共”活动,积极推进监门哨、门禁系统、监控、报警和单警装备等设施建设。在监墙内侧钢网墙安装震动光缆和分区报警系统,实现全省监狱与武警看押部队对重要部位的全时监控和报警信息同步感知。同时,联合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开展不同课目的演练,提高监狱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让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深入人心。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通过领导班子集中学、业务部门讨论学、基层干警考试学、服刑人员课堂学等多种方式,在干警和服刑人员中广泛宣传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引导干警和服刑人员充分认识中央对防止司法腐败的坚强决心,提高干警和服刑人员对中政委5号文件的认可度,减少执行阻力。组织各监狱负责刑罚执行工作的干警、省司法医院负责罪犯疾病鉴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医疗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掌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确保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核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部署,决定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省监狱系统开展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对全省近三年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不符合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的,及时纠正。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机制,确保不发生违规执法行为。成立海南省监狱管理局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审核机制。坚持完善与省级政法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省监狱管理局继续坚持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等有关省级政法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及时解决刑事执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现有的狱务公开基础上,加快推进利用电子屏幕对“三类罪犯”相关信息的公开,特别是“三类罪犯”的保外就医决定书一律在海南省司法行政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一是以传统文化教育为切入点,加强罪犯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统编教材,形成以传统文化教育为主,辅助以针对性的法律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多渠道、多形式的罪犯教育体系。将统编教材内容分解给精选传统文化干警教师,实行传统文化教育课堂化教学,省监狱局统一指派老师,到全省监狱巡讲。统一全省各监狱教育时间,依托教育日时间、地点、人员集中优势,开展传统美德教育经典诵读、唱美德歌曲、写美德征文等一系列活动,将传统美德教育寓于监狱日常改造生活、课堂教学、监区文化建设、道德大讲堂、国旗下演讲、远程视频教育、亲情帮教、法律援助等多种有效载体,最大限度拓宽教育路径。
二是推行干警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强化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教师队伍专职化建设,选择素质高、能力强干警充实到监狱教育部门。举办干警国家教师资格考前培训班,提高干警教师持证率。统一实行干警教师授课持证上岗制度。通过选派干警老师赴外省高校脱产培训,举办干警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比赛、课件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警教师教学水平。推行心理咨询师联点监区制度,开展针对性矫正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师实战水平。强化个别化矫治队伍建设,开展个案矫治培训,夯实工作基本功,不断提高干警个别矫治罪犯能力。
三是完善教育工作制度,推动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完善罪犯激励机制,修订《改造积极分子评选规定》,推动评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结合中政委5号文件要求,制定《罪犯创作管理规定》,规范罪犯文艺创作、技术发明等呈报、审批、奖励工作环节,真正发挥创作发明对罪犯的激励作用。推广个别谈话教育录音记录软件,采用录音方式记录个别教育谈话内容,体现罪犯教育转化全过程,为执法工作提供客观、永久性记录。
(四)建立健全干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干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一是统一全省基层干警值班制度。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下发《监狱值班工作规定》,统一全省监狱值班模式,彻底改变原来的“大轮班”模式,既避免了原来值班模式下干警连续疲劳作战和由于干警休息时间长短不一带来的相互攀比,又有利于实现干警从“看守型”向“专家型”的转变,保证干警有更多的时间、更充沛的精力投入教育改造的主战场。
二是完善干警培训制度。以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干警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全员培训,全面推进大规模培训工作, 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法学、监所管理、教育管理、医学、心理学和信息工程等六个核心专业的干警队伍。坚持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放到对口岗位上,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形成人岗匹配、科学配置、优化组合、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坚持分类分级培训。根据干警队伍的整体要求、结构变化以及个体岗位变换和职务变化,科学调整培训的内容及方式,深化干警队伍分类分层次业务培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监狱执法手册》纳入干警培训计划,提高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适应能力。
三是落实各项从优待警制度。建立健全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特殊岗位疗养制度、干警选拔任用制度、干警救济保障制度等,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