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团黑龙江省委
助基层:积极性更高了
文 / 团黑龙江省委
2013年对于黑龙江集贤县升昌镇团委书记高超来说,是相当充实的1年。这1年,她结合县里大力发展棚室经济的实际,连续组织了4场针对农村青年的农技培训,场场爆满,经过统计,共有600多人参加了培训。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各个村里不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的小青年都纷纷找来,问她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培训。她当镇团委书记两年多了,还是头一次这么受重视、受欢迎,用她自己的话说,还真觉得自己有点小得意、小满足。
之所以能把这几场培训搞得这么红火,高超认为自己首先是把握住了农村青年的现实需求。“这两年我们县从资源比较优势出发,决定大力发展棚室经济。现在农村青年最关心的就是致富增收,大家一看前期参与搞棚室种植的都挣到了钱,都想积极参与进来,但苦于不懂这方面的技术,于是我们就投其所需,从省里市里请了一批权威的专家,就这方面的技术进行系统的培训,大家当然愿意来。”
“但说实话,我最终能把这几场培训搞起来,最根本、最关键的还是因为我们现在每年有了2万元的工作经费,这是前提。如果没有这笔钱,我只能像过去一样,即使想做也做不了,至多只能在其他涉农部门搞培训时挂挂名、帮点小忙,完全是个边缘角色。现在不同了,有了经费,我就完全有能力以镇团委的名义独立开展,大张旗鼓地组织青年,自己去请专家来讲课,年轻人才更买我这个团委书记的账。”对于高超来说,因为有了一笔足量、稳定的工作经费,才让她的好多想法变成了现实。2014年,她考虑要用这笔工作经费“武装”一下下辖的9个行政村团支部,统一更新工作看板,备一些必要的团务用品,再买一部相机,方便以后搞活动留存档案。
高超提到的让她有了底气的2万元经费,源于2012年11月团黑龙江省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一个文件,即《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全省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2年开始,每年要为每个乡镇团委划拔2万元工作经费,其中1万元由省财政划拨,另1万元由市县财政配套。
团黑龙江省委认为,团的基层组织若要长期保持活力,必要的经费保障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要素条件,尽管一些地方可以通过整合资源、社会化运作来满足经费需求,但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具备整合资源的条件,此时上级的关注和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切工作都要靠基层去落实,上级的支持就不应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想方设法地为基层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
经费下拨后,团尚志市委书记感觉到手下的12名乡镇团委书记的精气神明显和以前不一样了,用他的话讲“大家干活更积极了,沟通汇报也勤了,报上来的活动图片信息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