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方超
提升自我素养打造纪检铁军
□本刊记者 方超
处于反腐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其自身的廉洁程度,历来是公众关注的话题。“监督者如何被监督?”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给出了答案:“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需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
如何“创新”?从杭州的做法中可见一斑。去年以来,杭州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深入开展“忠诚、为民、秉公、律己”主题教育活动,扎牢制度“笼子”,严格内部监督,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
“工作琐碎繁杂,做好社区工作着实要费不小的功夫。”2013年9月,杭州纪检干部陈佳在锦绣社区“客串”了一天社工后,感叹群众工作不易做。但她也庆幸在跟群众的交流中,收获了不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正不正,工作实不实,群众最有发言权。去年7月以来,杭州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转会风、改文风、改话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远离“酒局”、“牌局”……
“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特殊,责任重大,必须更加重视自身建设。”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施彩华说。
为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养,杭州市纪委今年着眼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突出理想信念、遵章守纪等四项教育,特别是每月举办一次纪检干部大讲堂,安排一名室(厅)主任或上级领导和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
从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入手,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
2013年9月以来,杭州市纪委修订委局机关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的规定,建立了案件线索分头录入、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既避免了疲于核查、劳而无获的现象,又能确保及时发现违纪问题,提高了查办实效。
同年11月,《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收缴款物处理工作暂行规定》出台,对收缴款物的具体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并明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处理收缴款物。2014年4月又出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处理上交款物操作规程》,对派驻出机构办案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上交款物作出明确规定。
最近,针对选拔和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出台了署名推荐操作办法。对存在凭个人恩怨或利害关系推荐干部等违反纪律的行为,明确规定将严肃追究责任。
杭州市纪委鲜明提出“监督者要带头接受监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对中央纪委通报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组织专题学习,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
同时,杭州市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职情况进一步强化考评,明确提出对不合格的,将由区、县(市)纪委提议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出台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细则,对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包括出现不按规定报告重要情况或举报线索,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案件不及时组织核查、调查,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等六类情形的,将严肃追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