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警察院校智库建设略论
□刘铭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警察院校智库在警务智库体系中的定位应为高端警务智库,它是警务智库的主要载体和依托。与普通高校和国外警察院校相比,我国警察院校智库有其自身的特色,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国警察院校智库的建设应以高端警务智库为功能定位,发挥“外脑”和引导舆论的作用,注重智库成果的思想性和影响力,优化设计智库组织规划和驱动机制。
警察院校;智库;警务智库体系
智库的角色定位主要是出谋划策,因而集思广益很重要。警务决策不宜局限于单一的智库或一元的智库体系,应采取兼容并包的思路,根据决策内容和智库性质建立多元的决策参考方案渠道和智库体系。依警务问题所依赖智库的性质和来源,可以将警务智库粗略分为外源型警务智库和内源型警务智库。前者主要指通过咨询、资助、雇佣、合作等方式联接,为警务决策和警务问题提供策略、方案的警察系统之外的智库,包括官方智库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半官方智库如中国国际交流中心、民间智库如天则经济研究所、大学附属智库如清华大学的国情研究中心;后者主要指警察系统内或依托于警察系统建立起来的官方或半官方智库,包括警察机构中的各直属研究机构、附属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和各警察院校等。根据警务问题的性质和内容可以选择其中最适宜的一个或多个智库。外源型智库的特点是发展成熟、综合性强、基础雄厚、选择范围广泛;內源型智库的特点是特色鲜明、专业化明显。由于警务决策需求的行业特殊性和內源型警务智库从业人员的身份、专业、研究内容的特色,警务智库体系应建立为以內源型智库为主,外源型智库为辅,并通过内源型智库与外源型智库的多渠道合作、交流等方式,由外源型智库带动內源型智库发展的体系。
內源型警务智库中警察院校应为其核心力量。从目前可借以发展为內源型警务智库的机构来看,警察机构直属的各研究机构多以警用装备、信息技术等的研发和物证鉴定、法庭科学研究为主,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机构薄弱;各附属学会、协会、基金会除少数专职人员外,其主要专家、研究者是隶属于各警察院校、研究机构等的研究人员。因而,无论从现实人才基础、研究条件还是从警务问题、智库功能发挥来看,主要应以警察院校为警务智库体系的基础依托和载体。警察院校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成为从事警务分析和研究、为警务决策机构提供策略、方案的高端警务智库。
与高校智库类似,警察院校智库有其区别于官方、民间智库的特点,同时,作为隶属于警察系统的院校,警察院校智库又有不同于普通高校智库的特点。此外,我国警察院校与国外警察院校相比也有自身的特色,在警务智库建立中会发挥特殊的角色优势。
首先,警察院校智库具有雄厚的综合学科基础和研究优势,在跨学科研究方面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高校研究人员“对于不同领域长期的积累和思考,知识结构具有多样性,有利于在新形势和新环境下做出科学的对策建议。而非大学政策研究机构的人很难有条件做到这样,因为他们难以静下心来积累,出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知识难以成体系”。①与普通院校智库不同的是,警察院校智库由于隶属于警察系统,其研究和教学人员具有警察身份,研究关注点和专业倾向更集中于警务相关问题。这一方面显示了警察院校智库的专业化优势,另一方面也限制了研究视野,因而警察院校智库应注意在发展专业化的同时,注意多元化拓展并积极与非警察院校沟通。
其次,与高校智库相似,警察院校智库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官方智库相比,无论在研究的选题和研究的视角方面都能够较好地超越利益群体,研究的导向性限制较少;与民间智库相比,其研究人员有教师薪金作为基础保障,运行经费、研究经费多来源于政府,不必因经费的困扰而影响研究结论。然而,与普通高校不同的是,警察院校智库研究者的身份认同感和与警察机构的隶属关系,使得警察院校智库的研究问题选取、研究指向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有所侧重。
再次,与国内其他高校相比,我国警察院校有明显的行业教育定位,更早地建立起了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教育教学基地,教育、培训指向明确。这一定位指向使得警察院校的研究方向更贴近应用研究,更易于迎合智库所需求的问题对策式研究。但是,警察院校智库相应的劣势在于,研究和探索理论深度和广度上有欠缺,多是对具体问题的应对,很少或几乎难以产生思想性贡献和顶层宏观问题解决方案。
最后,与国外多数国家的警察院校相比,我国警察院校的教育不仅仅是职业教育,还是专业学位教育,部属和部分省属警察院校都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个别院校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专业学位教育有利于提升智库的研究品格和研究层次,同时将人才培养与智库任务相结合,有利于发挥青年学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并培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单纯的职业教育有更广阔的发挥空间和研究驱动力。然而,目前我国警察院校在此方面暴露的问题是,公安学科刚刚起步,还在积淀阶段,难以产出一流的公认的具有影响力的成果,而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警察院校与国内一流院校和研究机构相比,无论从研究产出还是研究质量方面都有差距,需要努力发展和提升。
(一)警察院校智库的功能定位。智库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调查和情报中心作用,顾问和“参谋部”作用,策划、协助管理的作用。②警察院校智库的功能也主要是这三个方面,只不过作为更为专业化的警务智库,其功能导向更倾向于警务内容。首先,警务智库作为警察机构的“外脑”,是信息情报来源和评估机构,也是顾问机构。各警察院校可根据自身特色发挥作用,例如为官方数据提供补充和修正,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和理论模型,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决策方向,根据所处地域和特色专长,发挥地域调查优势和优势领域智库功能。其次,警察院校智库应在提供准确信息、启迪民众、边缘群体代言方面发挥作用。与其他内源型警务智库相比,警察院校智库因以兼具教学研究职能的人员为主,在传播知识、启迪民众、引导舆论、边缘群体代言、维权等方面有独特优势。“智库要坚持自己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提高向中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一方面,外界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国际社会对信息饥渴,渴望听到更多的声音;另一方面,关于中国的偏见和误导性资讯也有很多,这里有意识形态分歧的因素,也有中国如何更多更好提供信息的问题,这方面智库可以做得更多。③关于警务活动和警察院校智库,当然也存在以上中国智库面临的普遍问题和责任。
警察院校智库与外源型警务智库相比,具有研究的专业化和专属性特点;与其他内源型警务智库相比,具有高端人才集中、研究指向综合性理论性强、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优势明显等特点,从长远看,其发展目标应定位为高端警务智库。所谓高端,应体现为智库产出成果的高端性,主要指两个方面:其一,注重智库产出的思想性。“政策建议并不是智库最重要的产品,思想和理论的影响,要比政策长久和深刻得多。一个智库如果没有独立的思想和观点,或者提出思想和理论没有产生广泛的影响,即使规模最大、经费最多、名流最集中,也不可能成为一流的智库。”④其二,注重智库成果产出的影响力。有影响力的成果首先需要有实效,与纯粹的理论研究不同,智库成果应有明确的现实应用指向。有影响力的成果需要有品牌意识,应是诸种方案中较优乃至最优的,应可以长期积累出智库的代表性特色。有影响力的成果还需要具有一定的传播性,胡佛研究所的经验告诉我们,智库要致力于影响舆论,通过影响舆论影响政策,形成公众认可和品牌效应。
(二)警察院校智库的组织规划。
首先,警察院校智库需要两类人才。一类是智库管理、策划和组织人才。这类人才主要为智库规划、沟通和研究成果推介服务,打破少数研究者依赖于“关系”获得与决策部门沟通,从而获得机会的资源垄断,以研究团队名义,使决策部门与智库的沟通更正规,使更多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有接触决策部门的机会。另一类是负责智库成果产出的专业人才。这类人才与“学院派”研究型人才不同,其更为关注成果应用和对策,既是专家又是杂家,研究阅历丰富,既擅于做研究又擅于做宣传。⑤
其次,警察院校智库应打破系部界限和院校界限,鼓励人才和研究项目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域合作。我们目前面对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单一学科所及,这就需要智库打破既有壁垒,在多元的背景下协作攻关。以警察院校为基础,同时在人员的组成方面以项目为核心,突破既有人员隶属界限自由组合,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较为固定的人员组织,是警察院校智库人员组织规划需要考虑的设计。
再次,信息组织方面,作为后发展国家,我们应该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更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流动。除了努力发展作为智库决策备选方案分析和设计依据的数据库和分析系统之外,还要注意智库内部人员信息之间的协作、共享,通过学术会议、研讨、定期座谈等多种交流形式,互通信息资源,避免重复信息劳作、相互检验、补充研究成果。
(三)警察院校智库的驱动机制。驱动机制是警察院校智库发挥功能和品质提升的保证。首先,警察院校智库外部驱动机制应注意考虑为智库提供需求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经费资助环境,一方面需要警察机构积极通过借用智库“外脑”的渠道寻求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对于决策参考咨询等项目及相关经费的投入或资助,应采取更为公开透明的方式,扩大参与竞争人员范围。其次,参考美国“旋转门”机制,即高校研究所将其精锐输送到政府机构任职,由政策分析家变为决策者,政府机构的官员退休之后继续从事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或培训。强化警察院校与警察执法机构之间的人员流动,不仅是教学科研的需要,也为警察院校智库建设提供了良好的驱动力。鉴于警察执法人员时间紧张难以抽出时间进行授课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警察院校智库的方式,引入更多的退休且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参与智库活动并同时促进警察院校教学科研活动。反之,警察院校向实务部门的实习或挂职锻炼,也可以通过智库的渠道以提供咨询服务、合作研究、到实务部门授课或讲座、定期座谈、专题论坛等方式进行。再次,从内部驱动机制来看,科学的成果评估机制是其重要内容。对于警察院校智库成果的评估,应摆脱传统学术研究成果的评估方式,不能将成果发表状况、引用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要区别于传统教学系统的学术评估标准,建立适合警察院校智库发展的合理评估标准;也要在传统的获得官员“批示”之外发掘更多、更科学的成果评价制度和评估标准,将重大项目的竞标和执行能力、研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组织专门会议的数量和层次、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程度等等作为评估考虑的指标。
注释:
①罗峰:《高校智库:美国公共外交的重要着力点》,《世界知识》2012年第17期。
②参见王荣华:《智库发展趋势及其当地价值》,《重庆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③参见傅莹:《中国智库的时代责任》,《世界知识》2013年第16期。
④俞可平:《“智库”的影响力从何而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年第2期。
⑤参见陈朝宗:《智库型人才的素质结构、资本投入与培养渠道》,《重庆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责任编辑:蒋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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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刘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部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