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娟 刘萍
(1陕西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 陕西宝鸡 721400 2宝鸡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 陕西宝鸡 721004)
围绕我国“小城镇,大战略”的实施纲要,近年来,各地小城镇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有力的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也对,新形势下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中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不少小城镇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严重,垃圾围城现象普遍,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重。突出表现在:(1)城镇建设中缺少环保意识,基础建设设施落后,规划布局不当,综合环境质量较低;(2)小城镇环境管理相对滞后,生产、生活废(污)水任意排放,垃圾废物随意倾倒,废气、烟尘无组织排放的现象依然存在;(3)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据统计,目前,乡镇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重接近或超过50%;(4)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快速发展,农药、化肥的过度施用造成的污染,农膜产生的“白色污染”,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规模化养殖及水产养殖水体污染等,已经对小城镇及周边农村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和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5)小城镇为急于改变当地经济,盲目招商一些有严重污染的企业,致使落后或有污染的企业向小城镇的迁移,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隐患。
发展小城镇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也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格局。当前,结合实际,对小城镇的环保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环境保护规划是小城镇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问题。通过环境规划,引导企业适当集中,建立符合区域实际并能达到环境容量消解的工业园区,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控制污染,集中整治环境,达到规划与建设,建设与环保同步发展。制定综合的、统一的小城镇建设标准文件,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实施,后督察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依法追究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干扰环保执法的责任,逐步完善多部门联合联动制度等,不断提升环境执法力度。
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小城镇环保工作起步较晚,环保设施较为薄弱。为加强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国家环保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但从总体上看,尚待完善要重点突出“以人为本”环保理念,适应小城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而且,由于绝大多数小城镇环境保护机构不健全,难以将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结合本地特色的,形成有一定主导产业基础的工业园区等模式发展,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处理污染物;对规模不经济的污染企业限制发展督促治理;对不符合产业结构的企业、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要给予关、停、并、转;对国家强制关停或淘汰的“15小”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产业,落后的生产工艺要加大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大力提倡符合产业结构的新型企业,逐步推广清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之路。
借助科技手段,摸清小城镇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基本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小城镇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具体做法为:(1)抓好示范项目、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2)开发适合小城镇特点污染防治技术;(3)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技术。
以生态城市模式建设城镇,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确定的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战略决策的重要载体,通过依托项目,多方筹措资金,采取项目整合等方式,建设一批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示范镇、村,以点带面连片,带动整个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队伍建设。(1)要因地制宜地设立必要的环保机构,或者优先在工业园区、重点建制镇等进行试点;(2)要配备必要的各种设备设施,取证器材,监测仪器,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3)要把业务人员培训列入计划,定期分批、分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要持续抓好沿铁路、公路,河流、水源、矿区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工业废弃物的处置及农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等工作;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对风景名胜区、重点旅游区周边小城镇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大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现状,对环境突出问题、敏感问题,集中整治,限期治理,定期督察,使每年度的环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达到应有的成效;对规模化(小区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粪便处理、废水处理的监管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进一步防止农村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