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维河 孙超 李玲
(七台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黑龙江七台河 154600)
关于七台河市流域地表水质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于维河 孙超 李玲
(七台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黑龙江七台河 154600)
七台河市十分重视本地域地表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站在科学发展观的角度,采取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污染;对策
七台河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始终把治理地表水质污染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民生条件重要手段,认真贯彻落实松花江污染防治规划各项治理项目的实施,站在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城市地表水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七台河市行政区域内倭肯河水体共有4个监测断面:北兴(入境段面),抢肯(出境段面),桃山水库和葫头沟(监控断面)。目前,抢肯出境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监测的24项指标有逐步改善的趋势,挥发酚指标已经监测不到。按照水功能区划,桃山水库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自1990年水库合龙蓄水以来,市环境监测站坚持开展例行监测,并先后委托省中心站、哈尔滨中心站等开展同期对比监测。经监测,水源地的29项监测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和铁超Ⅱ标准,在Ⅲ类范围内,作为饮用水源水质仍是安全的。
导致水库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是源头影响、农业污染、社会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一是源头本底影响。倭肯河发源于完达山脉冷寒宫。该区域林地多,湿地腐植质高,导致此区域水质的高锰酸盐指数就已经超标。二是农业面源影响。桃山水库汇水面积2100平方公里,在汇水区域内有农村人口9.57万人,耕地25万亩。由于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过剩的氮、磷等物质随降雨径流进入库区,导致了水库水质的富营养化。三是社会生活污染影响。桃山水库上游现有北兴农场、中心河乡、茄子河镇、富强、铁东、龙湖6个集中居住区,城镇居民5万多人,大量的生活污水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四是工业污染源影响。水库上游现有煤矿、洗煤厂等工矿企业29户,已有21户企业全部实现废水处理达标回用,每年废水产生量2621万吨,处理回用率81.5%。仍有484.33万吨/年废水排放(主要是矿井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6亿元建设了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中水回用4万吨,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建设了环库排污管网,投资500多万元,搬迁了原矸石电厂累积在水库岸边的65万立方米灰渣,清理了沿岸11万立方米垃圾,关闭了德利能源电厂等9处排污口,强制拆除了水库北岸56户非工业违章建筑,关闭了9家砖瓦厂,取缔了老柞山区域违法采金活动,实施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水源地保护项目,强化了库区环境管理。
市环境监测站除定期对地表水各断面例行监测外,还对入库、入河支流开展监测,对重点河段开展加密监测。所有焦化企业都建成生化处理站,并配套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了与环保部门的联网,增强了监管和信息交流处理能力。准确测量一、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界标和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管理,对现有的煤矿严格实行“采尽挖绝、不再扩储”政策。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环境管理,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超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搬迁或关停。三是加强水库上游焦化、洗煤、电力等企业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配备率、有效运行率和达标率达到100%。
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耕地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综合防治和精准施药技术。加强畜禽养殖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水库上游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对已建在水库上游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期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治理粪便污水(建沼气池等),达标经营。逾期未完成治理,超标排放的限期搬迁或关闭。
清运水库周边生活垃圾,禁止生活垃圾、污水排入水库。茄子河区垃圾中转站要保证稳定安全运营;实施茄子河大桥西南侧河沟污水截流工程,将茄子河区南部区域低位排水系统以下的20%生活污水截留并入城市排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