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014-01-31 18:26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4年3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申报资金

梁 凌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广西桂林 541002)

浅谈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梁 凌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广西桂林 541002)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问题,加强对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不仅有利于农村环保建设,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还有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该文探讨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

近年来,农村的环境日益恶化,且环保资金的管理杂乱无章,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于2009年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旨在为规范农村环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在新的时期,农村环境保护还依然存在着项目申报不够严谨、项目资金挤占挪用、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难以保证等诸多问题。改善农村环保资金的专项治理,需要从严格项目申报、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考核奖励机制、实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促进农村环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1 当前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1.1 项目申报不严谨

很多农村环保项目申报者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缺乏严密的实地调查研究,为了争取到国家资金,沿用老路、套路制定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申报项目。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申报者虚报项目,伪造数据,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可见,农村环保项目申报极不严谨,有待改进。

1.2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

当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后,一些基层政府获得者则想法设法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例如申报的环保项目为农村垃圾治理,基层政府则将此项资金用于农村道路改善。还有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将此项资金变相的用于投资自己村庄建设,甚至挪为己用,资金专款专用已成一纸空文。

1.3 资金“回拨”现象时有发生

当某些地方的环保项目获批争取到经费后,一些主管部门则想法设法将所拨资金“回拨”。比较常见的方法有:一是采取咨询、数据调查等为由收取服务费,二是通过举办专项培训收取高额服务费用,间接地“回拨”专项资金。

1.4 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难以保证

一些农村环保项目即使投入了专项资金,但是其效果也是难以保证。现在的农村环保项目主要集中于农村厕所改善、污水治理等方面,但是一方面,农村外出人口较多,项目建设完工后,使用者少。另外一方面,很多的环保项目需要真正投入运营才能发挥效益,这就需要配套资金,而基层政府财政一般都是捉襟见肘,配套资金也就成了天方夜谭,使得环保项目建设完工后,难以运营,预期效果不得而知。

1.5 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

很多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不少地方政府将为数不多的财政大部分都投给了招商引资,很难兑现农村环保的配套资金。

2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对策

针对上述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应该要做到严格项目申报,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入手:

2.1 严格项目申报

在一方面,环保部门要严格把好项目申报材料关。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高实效,突出重点,对项目的可行性、资料的完整性、项目的质量性进行指导和审核,如对乡镇工业比较密集,水污染比较严重的村镇,申请设立污水处理站项目。在另一方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增强意识,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认真调查研究,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2.2 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生态区的治理和修复,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和农村污染防治的科研、技术推广、预测预报、宣传教育等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对不同专项资金的来源,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都要作比较明确详细的规定,使得专项资金的管理更具可操作性,真正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有据可依,杜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随意性。

2.3 建立专项资金考核奖励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对各地专项资金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财政主管部门应在中央财政下达资金预算后,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应该专款专用,对于挪用环保专项资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应该给予严肃处理。应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制度,对于农村环保资金的使用要有账可依,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者单位,应该给予奖励。

2.4 实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会同评审机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不合理的使用环保专项资金,要严格处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明确规定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确立、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等负第一责任,使用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充实内部监管机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规定使用、挪用或虚报冒领的现象,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另外,专项的使用明细应该按照有关要求在村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自觉的接受村民的监督,有条件的村组织,还应该主动将专项使用的经费在网上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于敢于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属实的,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

[1]逯元堂.中央财政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政策优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

[2]李君.农村环保公共品的供给与需求[D].西南财经大学,2011.

猜你喜欢
专项资金申报资金
“少年工程院活动校”暨“航天未来人才培养校”共同申报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问答
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新路子
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浅析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研究
财政部下达44.2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