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救赎

2014-01-31 11:31
中华环境 2014年7期
关键词:排污权市场机制法学

市场救赎

在市场经济的氛围中,市场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这不是句废话。在环境问题上,保护不仅太长时间游离经济之外,其本身也谈不上什么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健全程度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水平,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能不能灵活运用市场机制,折射出人类对发展全面、完整、成熟的掌控能力,挑战着人类文明的深化水平。

美国法学家波斯纳创立的法律经济学,在环境保护制度创设方面显示出了先天性的优势。此学说核心概念是“效率”,它认为法律的根本宗旨在于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这与传统的法学习惯于把公平、正义和其他教条原则作为参考坐标大相径庭。效率、成本、价格、财富的最大化、均衡、资源配置等概念被带入法学范畴,使人们看到导致市场失灵更为重要的外部成本因素,即是由有害行为、或个人或法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最为典型的就是环境污染。

可惜在发达的美国,这个由他们本国人提出来的理论在保护环境问题上也迟迟没有采纳,直到美国1988年大选时,体现波斯纳精髓的“排污权交易”才有机会入法。但谁也没想到反对声音最高的却来自美国环保局,因为担心创新的市场机制会削弱行政权威。

因此市场机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是处处受欢迎,尤其就环境保护而言,市场机制的运行一定会殃及那些不计算外部成本的人们的利益,同时从管制意义上说,也会影响政府行政部门的权力效力。

但是,市场机制的魅力在于“看不见的手”的劲道,人的各种杂念难抵它的简单、直接、纯粹、高效。

策划:《中华环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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