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岩吴裕顺
1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2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医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0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的麻醉
王晓岩1吴裕顺2
1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2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医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0
目的探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的麻醉处理方法。方法对60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采取颈丛或连续硬膜外阻滞,全身麻醉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手术时间80~250 min,CO2充气时间70~230 min,均在手术室内拔管,拔管时间平均时间17 min术中平稳,无需追加药,全麻药用量最少。结论对肿瘤或腺体体积较小,无气管受压者,可选用颈丛神经阻滞麻醉。为保持术中呼吸道通畅和充分给氧。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麻醉;颈丛阻滞麻醉;全身麻醉
手术治疗是治疗甲亢的一种传统、有效的方法,手术治疗的治愈率达95%左右。甲状腺手术要求是既要镇痛又要神志清醒,以便能随时令病人发音以了解有无喉返神经分支的损伤,对肌肉松弛无特殊要求。保证了术中呼吸道通畅,提高手术的安全性,而且能减少术后并发症尤其是甲状腺危象的发生率。
1.1 一般资料
2012年6月~2013年12月收治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手术患者60例,其中男22例,女38例,年龄28~53岁,平均36岁,体重平均47.5 kg。甲状腺肿大Ⅰ度9例,Ⅱ度48例,Ⅲ度3例。
1.2 方法
1.2.1 颈丛或连续硬膜外阻滞 施行上胸部连续硬膜外阻滞,应用1%~1.5%利多卡因或0.25%~0.3%丁卡因等给予适当剂量,可以获得分段阻滞,在硬膜外麻醉病人脉搏保持平稳,对于麻醉前准备不够充分的病人,更显出硬膜外阻滞的优点。但对于甲状腺手术时的牵引痛也不能完全消除,术中亦需要加用适量的哌替啶、吩噻嗪类或丁酰苯类辅助药以辅助麻醉。颈丛和连续硬膜外阻滞如操作得当,可以取得较好的麻醉效果,特别是颈部硬膜外阻滞,对于某些术前病情尚不完全稳定的甲亢病人,预防和处理甲亢危象更具有一定的特殊效果,其缺点在于对呼吸功能有一定影响,而不易观察,一旦出现问题亦使处理不方便。
1.2.2 全身麻醉
1.2.2.1 全身麻醉的诱导及气管内插管 对于有呼吸道压迫者,可选用表面麻醉下清醒气管内插管,但对于某些麻醉前甲亢控制不好的病人,麻醉前应给予适量的镇静安定药物。采用全麻诱导,硫贲妥钠对甲状腺功能影响较少,而且血浆中甲状腺素和儿茶酚胺均降低,因此可以采用硫贲妥钠和琥珀胆碱快速诱导插管。肌松药中加拉碘铵可使心率增快,不宜采用。麻醉诱导务必平稳,避免过度的兴奋和屏气,诱导过程应充分给氧吸入[1]。
1.2.2.2 全身麻醉的维持吸入麻醉 静脉麻醉是目前临床使用较多的方法,静脉麻醉药如硫贲妥钠、氯胺酮、γ-羟丁酸钠等对促甲状腺激素或甲状腺激素不增加或降低,或单独应用这些药物,可能受麻醉作用时间和深度的限制,因此常常需要与其他药物如氧化亚氮、普鲁卡因配合应用,施行复合麻醉。这些药物有诱导平稳、恢复迅速的优点,但对于某些基础代谢率高,心率快的甲亢病人,应用这些药物,有时尚感麻醉作用较弱,维持麻醉有一定困难。其中氯胺酮可以发生高血压和心率增快,宜慎用。
1.2.2.3 冬眠合剂和低温 一般常用氯丙嗪、异丙嗪、哌替啶组成的一号合剂。术前即开始肌内注射。手术可以在局麻或神经阻滞下配合冬眠合剂完成。也可以在静脉硫喷妥钠诱导后,于1%普鲁卡因溶液中加入适量冬眠合剂静脉滴注,或在普鲁卡因静脉滴注时分次加入冬眠合剂维持麻醉。麻醉过程中一般能维持平稳的血压、脉搏,但有一部分病人于使用氯丙嗪后发生血压下降,心率增快,可以用氢麦角碱代替氯丙嗪。低温可以降低甲状腺功能,减少氧耗量,降低代谢。对于某些甲亢控制不好,麻醉前基础代谢率较高的病人,可以在冬眠合剂的基础上,合并应用物理降温,使体温下降至34°C~35°C数日,然后停止物理降温,使病人自然复温[2]。
60例患者手术时间均为80~250 min,CO2充气时间70~230 min,均在手术室内拔管,拔管时间平均时间17 min。术中平稳,无需追加药,全麻药用量最少。
麻醉的选择是极其重要的。最适合的麻醉是气管内插管静吸全麻(静脉给药及吸入麻醉药)。针麻及局麻是不安全的。用安定、硫喷妥钠,琥珀酸胆碱的诱导麻醉下进行气管插管,吸入安氟醚或异氟醚,可与笑气并用。静脉给药方法:间歇静脉注射氟哌啶和芬太尼,静脉滴注0.1%琥珀酸胆碱与普鲁卡因的混合液。在气管内充分供氧,并行心脏监护的条件下即可进行手术,术中密切注意心房颤动及心衰发生的可能性,及时地给予纠正。
[1]李立志,邓烈华,邵义明,等.全麻加颈丛神经阻滞对复杂性甲状腺手术麻醉的效果观察[J].广东医学院学报,2001(4):29-31.
[2]严恒文,马金美,刘作文,等.全麻加颈丛阻滞在甲亢手术中的应用[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0(7):93-103.
R653
B
1674-9316(2014)17-0021-02
10.3969/J.ISSN.1674-9316.2014.17.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