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阿龙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可以采取政府自建自营模式、服务外包模式、建设转移模式、商业建设模式、特许经营模式。
早在两年前,中国工程院开启重大专项《中国智能城市建设与推进战略研究》,这个专项把智能城市的建设分为城市建设、信息、产业、管理等四个领域的智能化,并提出智能城市的推进战略。中国工程院今年完成第一期智能城市项目之后,将进行第二期项目《中国智能城市建设与大数据战略研究》, 就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大连理工大学系统工程与管理科学专家、中国工程院王众托院士。
《中国建设信息》:中国工程院开启重大专项《中国智能城市建设与推进战略研究》,研究成果如何?
王众托:在中国工程院的重大专项中,浙江大学的许庆瑞院士团队,西安交通大学的汪应洛团队和我们大连理工大学的团队,共同承担关于智能城市建设与城市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发展的相互影响的分课题。经过大家分工合作,完成了分课题的报告。报告中对国内外的发展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的现状,对现阶段国内智能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发展的相互影响进行了探讨,为总报告提供了有关的背景材料,并提出了我们的一些建议。
《中国建设信息》:智慧城市对经济社会会产生什么的影响?
王众托:所谓智能城市最早由美国IBM公司 以“Smart City” 名义提出,其原意是“灵巧城市”或“机敏城市”,旨在通过信息技术采集各种信息并加以整理,使人们能够掌握客观环境变化,及时做出各种生产生活判断和决定。而目前中国所实施的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不光着眼于信息的采集处理,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些信息来改善“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提高生产效率、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变生产方式。
由于智能城市运用了信息和通信技术等智能化手段,通过信息网络和社会网络,感测、分析、综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类需求做出“智能”响应,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成长。所以工程院项目建议称其为智能城市,认为这一称呼更符合当前情况一些。
《中国建设信息》:最近,国家出台了“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各省智慧城市建设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王众托: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为我国城镇化中长期发展做出规划,为城镇化道路指明了大方向。规划突出城镇化要体现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等要求,这将对各地的智能城市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
《中国建设信息》:在这个新规划中,有一节单单论述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你认为,中国该如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王众托:在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第18章第2节专门提到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要“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增强城市要害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这说明智慧城市的建设不能仅限于信息基础的构建,而是要落实在社会经济效益上。
依照我的看法,关注民生是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国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导致我们跟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都面临所谓的“城市病”。比如交通阻塞、环境污染、就医难、入学难,甚至犯罪率增加等等。如果我们的智能化的系统发展得更完善一些,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这些问题。
改善民生不仅是让百姓体会到生活中的智能化变化,另一方面也要使城市管理更高效便捷。如何使舆情及时传递给政府,使政府能掌握人民生活动向及人民诉求,并且及时颁布法令和管理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极其关键的。另外就是通过智能城市建设推动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始终坚持认为,智能化建设光靠信息技术是不行的,将民生问题的着实解决和产业发展纳入到智能城市发展的决策中,才能真正实现“智能化”目的,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中国建设信息》:智能城市的建设,重要的是要把数据的孤岛打通,在中国的现状下,该如何做?
王众托:这确实是智能城市建设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之一。信息系统为智能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技术可能,但孤立的信息系统还是不能解决构建智能城市的所有难题,只有信息系统的大综合、大集成、大协同,才为智能城市建设提供了可能。
造成孤岛现象的原因很复杂,有体制上条块分割的原因,也有部门利益和信息寻租等因素,当然也有历史上技术因素的限制。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政府入手。我国各级政府掌握了80%以上的信息资源,这些资源在必要范围内的开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之一,可以建立一些利益协调机制,促进信息的聚集与公开。另一方面也要采取一些技术措施,例如云技术的采用。据我看来,利益上的原因可能是影响共享的最直接的障碍。
《中国建设信息》:建设智慧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巨大的变化,需要企业、公共机构和政府三方合作,才能把这项事情推向极致。这三方如何合作,如何分工才能做好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
王众托: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项目类型各异。需要企业、公共机构和政府三方通力合作,根据不同的项目选择合适的建设与运营模式,并尝试多种模式并行。总的说来,各主体既不要缺位,也不要越位。具体实施可以采取:
政府自建自营模式,主要应用于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以及领域狭窄、不具备市场化价值的项目。
服务外包模式,主要应用于平台建设和运维、系统建设和运维、业务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基础设施租用、项目监理等方面。
建设转移模式,主要应用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如智慧交通传感网、节能减排管理优化系统和智慧水资源管理系统等项目。
商业建设模式,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智慧社区构建中的智能物业体系、智能家居体系和生活服务体系等项目中也可采用商业建设运营模式;企业智慧应用系统的建立也多数采用商业建设运营模式。
特许经营模式,主要应用于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绿化、垃圾处理、公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电力、港口、机场等政府投资建设和提供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如智慧旅游构建中的电子门票系统和旅游一卡通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