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迪,张 璐
(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可二处,北京 100062; 2.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 201114)
美国国家实验室自愿认可程序(National Voluntary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Program,即NVLAP)是美国官方根据联邦法典第15项285节的条款(CFR),授权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即NIST)管理的,负责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认可工作的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其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均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成员,并共同签署了国际互认协议。
早在1990年,美国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的照明产品部就请求NVLAP开展关于某些特定种类的灯具和光源检测实验室的认可工作。在随后的1991年,NVLAP即发布了节能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项目启动公告,正式开展此类产品检测实验室的认可工作。在2008年,NVLAP结合能源之星(ENERGY STAR? Program)在照明产品检测方面的技术要求,对此项目进行了技术修改和文件再版工作。可以说在这20年间,NVLAP在节能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面有很多的技术积累和实际经验,并且在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照明灯具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其中节能灯产量居世界首位,大量的产品出口至美国、欧盟等地区。为保证产品质量,大量的国内实验室开展了节能灯产品的检测,并积极寻求获得美国NVLAP认可以证明其技术水平。截至目前,NVLAP在全球认可的此类实验室数量有61家,其中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地区实验室就有23家。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实验室对获得NVLAP节能照明产品实验室认可的热情。故有必要对NVLAP节能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促进国内实验室获得认可。
NVLAP节能照明产品实验室认可项目主要针对以下类别的检测实验室:
a. 白炽灯、荧光灯及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学、光学、色度和寿命检测实验室;
b. 使用上述光源的灯具的光学检测实验室;
c. 固态照明产品及LED光源的电学、光学、色度和流明维持率检测实验室。
为明确其适用范围,NVLAP还专门发布了一份节能照明产品检测方法选择列表。该列表以光源、灯具和固态照明产品进行产品分类,并针对以上产品列出与之对应的检测标准,这些标准主要为IES、CIE、ANSI和EPA的能源之星检测标准。实验室应在这份列表中选择产品和相应的标准进行认可申请。
该项目的认可过程包括认可申请提交,现场评审,能力验证,认可评定,获得认可,认可复评,认可变更,监督评审,暂停、撤消和自动终止认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步骤就是现场评审和能力验证。
与CNAS认可的现场评审类似,NVLAP节能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的目的就是确认实验室的实际运行符合ISO/IEC17025、NVLAP节能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项目要求和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节能灯产品实验室认可项目程序中,NVLAP详细的规定了现场评审的流程和要求,从首次会议、人员审核、记录审核到现场试验、评审报告要求等在文件中都逐一进行了规定。
在能力验证方面,NVLAP及其能力验证提供者会定期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同时NVLAP也规定:
(1)初次申请固态测试方法的实验室必须在获得认可之前参加NIST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并获得满意结果。
(2)初次申请紧凑型荧光灯和/或白炽灯的测试方法(不包含固态照明的测试方法)的实验室在获得认可前可能会被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获得满意结果。
而对于申请复评的实验室来说,应该参加上一个周期全部的适合自身的能力验证并获得满意结果。如果能力验证中出现不满意情况或者不能按期返回能力验证的数据,实验室在相应领域的检测能力认可可能会被撤销。
与CNAS的认可要求类似,NVLAP要求实验室在满足ISO/IEC17025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满足一些专门针对照明产品检测特点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更具有产品检测的实际特点,进一步说明了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具体要求和细节。这些特殊要求往往是决定该实验室能够获得认可的关键。以下专门就其中关键的几点进行重点的描述以方便实验室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些特殊要求。
人员是实验室运行要素的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实验室的第一资源。实验室能力往往取决于人的能力,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能力。因此NVLAP也在人员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NVLAP要求实验室必须明确关键人员的分工,并建立人员清单。这些关键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检测组组长,NVLAP授权代表,NVLAP授权签字人及实际执行检测工作的检测员。以上这些人员如果发生变动,需要立即报备NVLAP,并且将变更的人员的工作简历提交NVLAP审查。这就可以看出,NVLAP对关键人员的资质和能力非常重视。其中对于实验室“技术灵魂”的技术负责人,更是要求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应该具备节能照明产品检测的知识、经验和进行技术培训的能力,并且除了技术能力之外,还应该具有实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权限来指导一线检测技术人员的工作。
除此之外,NVLAP要求实验室的检测人员具备以下能力并建立技术能力清单。这些能力包括样品准备和/或安装技术,测量环境条件的技术能力,照明样品的处置(例如灯的老炼和稳定),被测样品从预热架转移到测量仪器,电压、电流和电功率的测量,示波器的使用,镇流器的电路连接和确认,光度计校准,热电偶的连接和校准,色度测量技术以及分布光度测量技术等多种可能的技术等。这些能力是照明检测实验室人员应该具备的最基础的技术能力,除了建立能力清单表述哪些人员具备这些能力外,还需要至少每年由技术负责人依据能力清单进行一次能力考核以确认这些人员能够持续保持这些能力。
实验室的技术记录包括原始观察、导出资料和建立审核路径的充分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等。这些技术记录是实验室技术档案的一部分,应该保证其原始性和规范性。
NVLAP明确了至少需要保存并维护的技术记录包括:
a)接受/拒绝(如因样品损坏而拒绝)申请检测的样品的记录;
b)跟踪样品和检测流程的全面记录;
c)检测的原始数据;
d)校准或验证的数据;
e)质量控制的数据和结果;
f)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
g)检测报告。
每项检测的记录,包括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测试环境的状态等,应该包含足够的信息来确保本实验室或其他实验室可以对检测活动复现以便进行检测结果的比对。这些记录至少必须在检测报告签发后保存三年。这些记录要求对目前大多数国内获得CNAS认可的照明实验室来说,一般都是能够满足的。
实验室的体系文件中应该包括光源、灯具、固态照明产品和LED设备的检测程序、作业指导书和设备配置的书面文件。这些文件应该包括检测设备和测试装置的操作要求、校准结果核查要求、质量控制核查要求等。
这类文件不能够简单的引用检测标准里的要求。因为这些文件编写的定位应该是用来确保操作的一致性而附加的详细说明或操作流程,所以就是要使用这些文件来最大程度的屏蔽检测标准里的一些不明确的操作信息,以确保检测员检测操作和测试手法的一致性。其中,(IES) LM-58、(CIE)Pub. 13.2:1974、(CIE)Pub.13.3:1995和(CIE)Pub.15:2004这几份标准,由于标准本身在某些方面的表述并不清晰,实验室在执行上必须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类文件或者检测流程说明类文件来保证检测人员执行的一致性。
NVLAP在检测方法方面还提出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a)所有的节能照明产品应按标准或客户规定的方向进行测试;
b)所有的节能照明产品应根据标准或客户的要求进行适当的老练和预热;
c)所有的节能照明产品的检测应在测试装置和被测样品稳定后再开始;
d)进行光通量性能测试时,实验室用来监控和记录流明维持率连同样品失效的测试程序应与检测标准方法一致;
e)使用积分球系统进行光度测量时,应制定自吸收系数修正的程序,否则必须提供自吸收无需修正的文件证明;
f)实验室应考虑电参数测试仪器的电损耗的修正。
在实验室的设备方面,当实验室增加、搬移或更换重要检测设备时,实验室必须立即上报并将设备性能的确认文件提交给NVLAP。同时实验室用的标准灯应在适当的使用时间间隔内进行校准,并且应该记录每个标准灯的燃点时间。NVLAP特别指出,当工作在产生2856K相关色温的灯电流时,典型的标准灯每燃点24小时其发光强度衰减0.6%,所以标准灯可接受的校准周期是燃点时间30到50小时,而不是目前国内习惯上的每年一次的校准周期。
在实验室的环境条件方面,监控环境的装置应该进行校准,同时为保证光电参数检测的准确性,至少应该对温度、相对湿度、气流、环境照明等进行监控并保留监控记录。
实验室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检测结果的质量监控以保证其准确性和稳定性。实验室质量监控手段包含内部质量监控和外部质量监控两个部分。其中外部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验室比对和参加能力验证计划,NVLAP已经就其认可的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而如何进行合理有效的内部质控活动一直以来都是实验室非常关注的问题,在这方面NVLAP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NVLAP要求实验室在每次设备和系统校准后应进行一次验证性的测试,以确保测试系统的本次校准是达到预期目的的。具体验证方法就是使用校准过的系统来测试一支参考灯,参考灯的测试值应该在预定的限制范围之内,例如流明输出变化<1%等。同时实验室应该确保用于验证校准结果的这支参考灯是稳定的,具体可采取的方法就是使用三支灯来验证校准的结果,这三支灯的测试值都能够在预定值的限值范围之内复现。
最后NVLAP要求实验室必须有一套完整详细的纠正措施文件来应对一旦在内外部质量监控中出现的不符合工作。
以上对NVLAP节能照明产品实验室认可项目的规则介绍只是其要求的主要部分,除此之外,项目还对测量不确定度、内部审核、管理评审、量值溯源、结果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要求,但是这些方面总体上与ISO/IEC17025及CNAS的认可要求比较类似,所以就没有一一进行专门介绍。
由于NVLAP在节能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认可的实验室的数量也较多,所以以上所提出的这些要求都有很好的技术借鉴意义。国内实验室即便不申请其认可,也可以通过这些管理和技术要求对自身运行进行很好的规范和提升。特别是随着国内节能灯、LED照明产品的发展和国内节能政策的支持,相应的检测实验室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契机,申请认可的实验室数量很多,其获得CNAS认可的需求也很强烈。为配合和服务国内照明实验室,CNAS近日公开征求了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照明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草稿的意见。该文件的制定在融合了部分NVLAP要求的同时也结合国内实验室及标准体系的特点,其目的就是规范和提升国内节能照明实验室的技术能力,以期借此能够提升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
[1]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 NIST HANDBOOK 150—1. 2010 Edition. ENERGY EFFICIENT LIGH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