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海
2013年11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了《云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试验区由跨越两省区,数个与周边国家接壤的地级市、州组成,是迄今为止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与海岸线最长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围绕“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等十项主要任务,国家赋予了云南、广西大量先行先试政策。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首次在云南开展的综合性区域金融改革,政策含金量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金融工作的关心、重视与支持,必将对全省加快沿边开发开放、促进经济金融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总体方案》的出台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改革相关部署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充分发挥云南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步,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具体体现,将对国家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有益借鉴,积累宝贵经验,也必将激发云南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活力。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云南有望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支持沿边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有选择性地允许部分地区就某些金融改革项目进行试点,鼓励地方发挥改革和创新的积极性,积累经验,进而推广,是推进金融业整体改革的有效路径和重要方法。云南是我国连接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区位优势非常明显。近年来,云南与东盟双边经贸往来不断扩大,东盟目前已成为云南增长最快和份额最大的主要贸易市场,2013年1至11月,全省对东盟贸易额87.5亿美元,同比增长46.2%。在对外金融开放合作方面,云南有着悠久而光荣的传统。自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充分发挥沿边开放优势,先行先试,加快推进金融对外开放,成绩可圈可点,为国家推进金融对外开放积累了宝贵经验。上世纪90年代,云南率先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2004年10月1日,国家在云南试行边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退税政策;自2003年开始,云南省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占贸易额的比重快速上升,人民币结算量约占到整个边贸结算的90%以上;2010年6月,云南获批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地区;2011年,在全国首次实现人民币与老挝基普区域性柜台交易挂牌,首创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泰铢在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全新模式;2013 年 1-11 月,全省完成跨境人民币结算 515.81 亿元,同比增长 29.04%,业务量居全国第十七位,其中,对东盟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占总量的比重达 44.96%,是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第一大市场。东盟已有九个国家,南亚已有印度、巴基斯坦等五个国家与云南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选择在云南开展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具有先天优势、扎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高度重视《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行领导及主要业务处室对《总体方案》作了精心研读,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各项工作。目前,昆明中心支行已成立了推进建设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昆明中支党委成员分赴沿边州市,围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开展专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在此基础上,抽调了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对《总体方案》中涉及人民银行、外管局的四十多项任务作了逐项梳理,划分为“积极推进类”、“寻求突破类”和“探索研究类”三类,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作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围绕“寻求突破类”的政策措施探寻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制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为全国深入推进金融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今年是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将为未来五年试验区建设打下扎实基础。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美好蓝图、崭新征程已经放在全省金融系统的面前。希望全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倍加珍惜国家赋予云南的重大政策利好,抢抓机遇,全力以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委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坚持允许试错、及时纠偏,坚持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不懈推进,举全省金融系统之力,推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实效。